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懸在新綸科技(002341,SZ)頭頂的刀終於落下。4月9日晚間,新綸科技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新綸科技被處以60萬元罰款,多位高管也被處以3萬-30萬不等的罰款。
或是因靴子落地,4月10日,「口罩股」新綸科技股價並未受影響,股價報收6.67元/股,當日漲幅3.25%。
連續三年虛增超7.3億營收
2019年6月25日,新綸科技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新綸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新綸科技立案調查。9個多月後,中國證監會最終向新綸科技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公告顯示,2016年至2018年,新綸科技通過全資子公司新綸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新綸)與自然人張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虛構貿易業務方式,虛增收入、成本及利潤。
從數據上看,2016年、2017年的虛增情況最為嚴重。其中2016年虛增營業收入3.37億元,佔當年收入的20.29%,虛增採購成本2.49億元,虛增利潤7643.34萬元,佔當年利潤總額的142.73%;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3.38億元,佔當年收入的16.39%,虛增採購成本2.44億元,虛增利潤9330.50萬元,佔當年利潤總額的50.67%;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6233.97萬元,佔當年收入的1.94%,虛增採購成本4425.41萬元,虛增利潤1072.30萬元,佔當年利潤總額的3.03%。
三年合算下來,新綸科技總計虛增收入超過7.3億元,虛增利潤達1.8億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新綸科技2016年利潤總額才5355.09萬元,去除虛增利潤,新綸科技2016年的利潤總額將由盈利變虧損。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還詳細列舉了新綸科技虛構貿易業務的操作手法。常州新綸主要是從張春和控制的公司採購保護膜產品,再銷售給張春和控制的東莞市麥克斯韋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東莞市智凝光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維克哈德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以東莞市麥克斯韋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為例,2016 年至 2018 年期間, 常州新綸向張和春控制的東莞市麥克斯韋電子材料有限公司銷售保護膜產品,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共計1.38億元,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共計1.01億元;銷售回款共計1.11億元,其中9547.72萬元在回款當日或近日由新綸科技實際控制的銀行帳戶向張和春相關銀行帳戶轉帳相同金額,形成資金閉環;扣除相應計提的壞帳準備後,形成利潤總額共計3350.84萬元。而上述保護膜產品全部採購自張和春控制的7家供應商。
公告顯示,上述業務沒有物流發生,新綸科技偽造相應的出庫和入庫單,並按採購金額的15%計算稅費和採購金額的3%計算手續費支付給張和春控制的公司,同時再將同一批貨物銷售給張和春控制的相關公司,整個貿易業務的物料購銷形成閉環,對應的收付款形成資金閉環;上述貿易物料循環、資金閉環均可追溯至財務帳,且資金閉環與貿易物料銷售產生的應收帳款存在對應關係。上述業務沒有商業實質,為虛構業務。
公開資料顯示,常州新綸從事新材料及其衍生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2016-2018年,常州新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7.12億元、7.88億元和6.10億元,分別實現淨利潤5794萬元、1.31億元和1.43億元。以業績增幅計,2017年,常州新綸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67%,淨利潤同比大增126.24%。而按照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說法,常州新綸2016年、2017年營收可以說是有近半的「水分」。
為進一步了解常州新綸的情況,4月10日,記者聯繫上了新綸科技董秘辦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切以公告為準。其實這個(行政)處罰,等了這麼久,(對於公司而言)算是一個結束,也算是一個新的起點。」
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除了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外,新綸科技還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
公告顯示,廣州宏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輝電子)為新綸科技關聯方。宏輝電子成立於2011年,原始股東為盧志輝及羅洪。盧志輝還是新綸科技員工。2016 年,盧志輝持有宏輝電子部分股權且系公司實際控制人。2016年7月,新綸科技發現盧志輝私下違規從公司採購產品通過宏輝電子對外銷售。2016年12月,新綸科技對盧志輝作出處理並要求其停止運行宏輝電子。
2017年4月,經新綸科技介紹,馬素清堂弟馬素成之妻周婷受讓了宏輝電子100%股權並成為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宏輝電子日常經營活動由新綸科技控制,所有做帳所需的原始憑證及單據由新綸科技出納提供給稅務服務機構,工商、稅務、銀行等手續均為新綸科技人員辦理,宏輝電子的各類印章、網銀盾由新綸科技保管並使用,宏輝電子名下銀行帳戶內資金主要來源於銀行貸款,宏輝電子銀行貸款事項均由新綸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存單質押擔保,宏輝電子銀行帳戶的資金均為新綸科技辦理業務合作使用。可以說,宏輝電子2017年至調查截止日實際由新綸科技控制,為新綸科技的關聯方。
馬素清自2015年6月25日起任新綸科技財務總監。經計算,2017年度,新綸科技與宏輝電子發生關聯交易合計3.85億元,佔新綸科技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1.62%;2018年度,新綸科技與宏輝電子發生關聯交易合計7.01億元,佔新綸科技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0.98%。
此外,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間,新綸科技及其全資子公司金耀輝使用自身在銀行的定期存款,為宏輝電子和深圳市前海貝斯曼科技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的銀行貸款提供存單質押擔保,2017年度擔保額度為4億元。新綸科技應在2017年年報中披露相關擔保情況,但新綸科技未在2017年年報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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