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公辦中小學新生報名
已開啟一段時間了,
不知為積分入學忙碌的家長們,
有沒有被什麼疑問困擾?
今天小高就給大家帶來
高新區積分入學政策答疑
一起來看!
Q:
高新區積分入學辦法適用哪些人群?插班生能否申請積分入學?
A:
高新區積分入學辦法適用人群為:申請秋季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且父母一方(或雙方)在高新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非珠海市戶籍隨遷兒童少年。
父母一方(或雙方)有高新區戶籍,其子女是非珠海市戶籍的,如果要申請秋季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按當年高新區教育局發布的招生細則執行。目前參照學區生安排學位。
高新區插班生招生只接受高新區戶籍和珠海市政策性照顧學生,不能通過申請積分入學轉學插班各年級。
Q:
秋季招生工作中的「高新區」指的是哪些區域?
A:
秋季招生工作中的「高新區」包括唐家、金鼎、淇澳地區。
Q:
積分項目有哪些?分值如何計算?
A:
積分基本項目共三項:居住證(或房產)積分、社保積分、職業資格證書(或文化程度)積分。
基本項目分值為:
❶近八年的居住證(或房產),滿一年計10分,最高60分;
❷近八年的社保,繳齊5個險種滿一年計10分(未繳齊5個險種的,按每險種每年2分計算;不足一年的逐月累計計算),最高60分;
❸職業資格證書(或文化程度),按不同級別可積10分或20分兩個檔次。
Q:
積分加分項目有哪些?如何申請加分?
A:
積分加分項目為兩類:
一是個人榮譽獎項加分,僅限以下項目:珠海市"見義勇為"、"道德模範";
二是計生加分,以申請入學子女本人的計生屬性計算加分。
Q:
如何申請積分入學?
A:
入學當年申請積分入學的學生家庭,須在當年規定時間內登錄「高新區中小學報名系統」( http://39.108.155.157/)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後由公安、人社、房產、計生、教育等職能部門對報名填報的有關積分信息核查並反饋到招生系統,由招生系統匯總後,按積分辦法計算積分。
Q:
積分達到多少可以入讀公辦學校?
A:
從2016年起,高新區根據當年公辦學校招生計劃學位數和申請入學人數等因素動態劃定每年積分入學分數線。
高新區2018年積分入學分數線:
公辦小學一年級為128分,公辦初中一年級為88分。
與往年相比,可能高,也可能低,無法提前預估。
積分入學由高到低錄取,額滿為止。
Q:
達到積分入學分數線,是不是就可以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公辦學校就讀?
A:
不一定。達到積分入學分數線學生就讀學校的分配原則是:由高新區教育局根據各片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不一定能安排到家長居住證地址或父母全權房產證地址所在片區公辦學校就讀。
Q:
能不能同時用父母兩人的積分累計為其子女申請入學?
A:
不能。招生系統會為父母分別計算積分,取分數較高一方為學生最終積分。除房產分和計生加分可父母共用外,其它分項均不能互用。
如父親積分:「父親居住證(或父母全權房產)分+父親社保分+父親職業資格(或文化程度)分+其子女計生分+父親榮譽獎項加分」。
母親積分:「母親居住證(或父母全權房產)分+母親社保分+母親職業資格(或文化程度)分+其子女計生分+母親榮譽獎項加分」。
Q:
報名前,如何估算自己的積分?報名後,什麼時候可以查到自己的入學最終積分?
A:
家長可按照《珠海高新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項目及分值表》,根據自己的居住(房產)、社保、職業資格(文化程度)、計生等項目自行估算自己的積分。
入學最終積分,需在完成報名後,經各部門核查結果匯總才能得出。具體時間會在當年的招生細則中公布。
Q:
報名時需要填報子女的身份證號嗎?
A:
需要。網上報名時要以子女的身份證號作為註冊及登錄帳號進行報名。
Q:
違反計劃生育會扣分嗎?怎麼知道計劃生育能否加分?
A:
從2016年起,計生積分作為入學積分的加分項目,只計算加分分值,不扣分。
學生家庭計生能否加分可提前到居住證所在地居委會諮詢,或者網上報名後等候居委會通知。
Q:
因計生新舊政策調整,至今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能否計算計生加分?
A:
不能。理由如下:
1.《積分入學辦法》對於「計生加分」的表述為「其父母違反計生政策但依法繳清社會撫養費的子女,加15分」,即繳清社會撫養費才能加分。
2. 根據國家、省、市的計生政策,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主體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夫妻。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發生時,當事人應主動申報,並及時按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至今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責任由當事人個人承擔。
3. 針對個別群眾反映在其戶籍地無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問題,可按如下處理:積分入學申請人的父母如需繳納社會撫養費,應向其戶籍地衛計部門繳納。若其戶籍地縣(區)級衛計部門發函至珠海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委託該局收取,該局也可按高新區的徵收標準一次性收取。在收取時,積分入學申請人的父母要籤署自願在高新區繳納社會撫養費申明書,並於入學當年7月31日前繳清。
Q:
社保積分是怎麼計算的?家長需要提供列印的社保繳納清單嗎?
A:
社保積分是由珠海市人社部門對當年已報名學生法定監護人的社保信息進行核查,並將其近八年內的社保繳納記錄反饋到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系統自動計算社保積分。家長不需要提供列印的社保繳納清單。
Q:
對於未繳齊社保五險的情況,如何計算積分?
A:
1. 《積分入學辦法》對於「參保年限」分值核算的表述為「在高新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大病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每險種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積分,最高不超過60分。」因此,社保積分是以家長實際購買的險種為核算依據,每險種繳足一年計2分,不足一年則按月累計。
2. 對於因種種原因未繳齊社保五險的情況,高新區按照珠海市社保中心反饋的家長實際繳納險種記錄,核算其社保積分。
Q:
在珠海高新區以外的其他區辦理的居住證和購買的社保能否在高新區計算積分?
A:
可以,但有要求。
要求截至當年8月31日,父母一方(或雙方)在高新區範圍內辦理合法的《居住證》時間滿6個月或以上,其在高新區以外的其他區辦理的居住證和購買的社保均可以計算積分。
Q:
如果居住證和社保時間中間斷開了,可以積分嗎?會不會扣分?
A:
可以積分,不會扣分。
符合積分入學申請資格的家庭,近八年內在高新區的居住證和社保中間斷開的時間不計算積分,其餘有記錄的年限可以累計算分,不會扣分。
Q:
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必須上傳到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中才能核算積分?
A:
1. 《積分入學辦法》對於「職業資格」分值核算的表述為「職業資格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查驗的信息和人社部門核查為準」。
2. 國家人社部辦公廳《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詢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廳發[2009]44號)規定,「職業資格證書免費查詢指定網站為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www.osta.org.cn」,「新錄入的證書數據,須通過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內部通訊系統傳輸,證書數據經篩選後由網上查詢。證書數據每半個月上傳一次,每月15日上傳上月25日至本月10日的數據;每月30日上傳本月11日至本月24日的數據,如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數據上報和上傳時間順延。
Q:
家長在高新區有房產,隨遷子女可以直接入讀高新區的公辦學校嗎?
A:
不可以。
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能僅憑父母房產入學。高新區房產只能在入學當年秋季通過積分入學積分申請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學位,達到當年積分入學分數線後,才能獲得公辦學校學位。
Q:
如果積分不夠,學生還能在高新區上學嗎?
A:
達不到當年積分入學分數線的學生,可自行聯繫就讀高新區的民辦學校。
來源:綜合高新區教育局、珠海小升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