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進入年底了,2021年準備升學的家長們又要忙活起來了,不少家長最近都在詢問入學相關問題,今天小編整理了西安市各區幼升小入學統籌安排,希望對於今後入學的小孩有所幫助。
先來看一下公辦、民辦的招生方法,如下:
公辦招生(2020年)
各區縣、開發區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也可結合緊密型「名校+」教育聯合體的組建模式,在確保「+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聯合體內統籌學生到「+校」入學。區縣、開發區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民辦招生(2020年)
民辦小學原則上在屬地區縣、開發區範圍內招生。市級審批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可在全市範圍內招生;開發區管理的民辦小學,可在本開發區和原管轄行政區範圍內招生;行政區之間新移交的民辦小學,可在現管轄地和原審批地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轄區內小學學位富餘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可統籌考慮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小學跨區招生由屬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審核後報市教育局核准。
民辦初中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民辦小學、民辦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民辦學校中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的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非西安市戶籍家長注意
在西安,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是這樣界定的,即:非我市戶籍並在我市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周至縣、藍田縣、鄠邑區戶籍到主城區務工的人員。
包含了兩類人:
、不是西安市戶籍的外省外市來西安工作的。
、西安市周至縣、藍田縣、戶縣三縣戶籍在西安市城十區工作的。
舉個例子:
如果孩子是周至戶籍,家長在蓮湖上班並有穩定的居住地,那麼孩子就可以在蓮湖區家長的居住地附近,相對就近的被安排上學。
但是長安區的就不可以,城十區內的都不行。
心理不平衡肯定是有的。很多家長的不平之處在於:西安市戶籍還不如外省市外區縣戶籍方便!
是啊,雖然說是城十區,好像離的也並不遠,但是如果孩子在原籍上學,家裡又沒老人看著,家長在另一個區上班,也是挺麻煩的一件事。
但是沒辦法,教育部門的政策也是站在全局統籌的角度上,更合理的分配教育資源,保證更多更困難孩子相對就近入學。
家長一定要了解這個政策,千萬不要再等到6月份想去給孩子在居住地學校報名的時候才知道這個,這時候就太晚了。
下面來看看各區入學統籌安排順序:
新城區
公辦學校學位安排規則
按照公辦、民辦中小學同步招生的錄取流程,公辦學校採用分類審核,積分排隊的辦法安排學生入學。
首先安排具有公辦學校學區學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統籌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如入學人數超出提供學位供給情況,同一類型學生按照積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直至學位供給數完成為止,超出部分再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也可結合我區「名校+」集團化辦學,在確保成員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統籌到教育集團成員校入學。
區教育局結合學位實際情況,參考家長報名時徵求的2—3所意願學校,依據積分高低,在居住區域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入學。新城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將根據學生家庭戶籍、房屋等情況進行審核積分排隊。
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將根據其父母在本市繳納社保、購房、居住、務工等情況進行審核積分排隊。確保新城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新城區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相對就近應入盡入。
雁塔區
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各校採用分類資審、積分排隊的辦法安排學生入學。
首先安排公辦學校學區學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按照區級統籌公辦學位類型順序,依次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積分入學按照家庭戶籍情況、房屋情況、居住情況等進行積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父母在本市繳納社保時間、購房居住、居住時間、工作時間及地點、獲獎等條件進行積分,同一類型學生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直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教育局參考家長意願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
也可結合「名校+」教育聯合體的組建模式,在確保「+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可統籌到「名校+」教育聯合體內 「+校」入學。
碑林區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公辦學校新生入學程序要求原則: 「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結合碑林區實際,我區採用分類資審、積分排隊的辦法安排學生入學學位。
一、安排流程
第一安排具有公辦學校學區學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二安排具有區級統籌公辦學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二、統籌規則
如適齡兒童少年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同一類型學生按照積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直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超出部分按照「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在資審合格後,家長填報《西安市碑林區教育局義務段新生入學學位安排意願徵詢書》,由教育局參考家長意願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有空餘學位學校,確保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公辦教育學位。也可結合「名校+」教育聯合體的組建模式,在確保「+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可以統籌到「名校+」教育聯合體內「+校」入學。
三、積分原則
公辦學校學區學位根據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家庭戶籍情況、房屋情況等條件進行積分排隊;區級統籌公辦學位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父母在本市繳納社保時間、居住時間、工作地點、工作時間、購房等條件進行積分排隊。具體積分辦法由各校根據學區特點制定,報教育局備案。
高新區
1.適齡兒童少年取得《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2.優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提前摸底是指對學位供給情況、入學需求情況、「戶房一致」及政策規定準入類、各類優撫對象等情況進行摸底;公布學位是指公布轄區內學校學位供給情況;公開規則是指公開報名學校範圍、學校錄取規則、區縣統籌規則;參考意願是指報名時徵求家長意願,安排入學考慮家長意願;相對就近是指遵循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統籌兜底是指確保每一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輟學。
按照優先解決順序,分三種類型依次完成所有生源的統籌兜底。
第一類:
1.符合戶房一致的學區範圍內適齡兒童、少年;符合高新區徵地拆遷政策的拆遷過渡人員子女;符合戶籍在高新區,房產在高新區,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優撫對象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人員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準入類人員子女。
第二類:
1.符合高新區招商引資、高層次人才引進、支撐保障體系類子女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非中國國籍學生,實際居住在高新區,需在高新區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外籍人員適齡子女。
第三類:
1.符合高新區集體戶籍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高新區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內)入學政策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3.符合高新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
(1)優先安排高新區內有房,戶籍在西安市以外(含周至、鄠邑、藍田)適齡兒童、少年;
(2)其次安排戶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藍田),西安市內無房,勞動關係、社保關係在高新區、長期在高新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3)最後安排戶籍在西安市外(含周至、鄠邑、藍田)無社保,長期在高新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蓮湖區
按照有序確定入學對象的原則,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特殊群體子女(蓮湖戶籍戶房一致的殘疾兒童少年除外)入學可依據區教育局提供的學校信息,結合家庭實際選報2所意願學校(名單在資審點公布),區教育局將參考意願,結合社會保險繳納、購房情況(家庭自有產權房、非產權居住地)、務工情況及居住時限等綜合因素進行積分順次安排入學。
也可結合緊密型「名校+」教育聯合體的情況,在確保「+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聯合體內統籌到「+校」入學。
未央區
1. 錄取房戶一致的未央區適齡兒童少年。資料審核通過後,凡未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學區學校直接錄取,若學位有限,按照戶籍遷入的先後順序進行錄取;凡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和申請升入戶籍所在學區初中的回流生,學區學校有空餘學位者直接錄取,無空餘學位者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實際情況,參考家長意願學校,統籌安排至轄區公辦學校入學。
初中招生計劃數大於或等於學區小學畢業生總數的,由畢業小學直接和對口初中對接辦理入學手續。初中招生計劃數小於學區小學畢業生總數的,先接收房戶一致的學區內學生。如房戶一致學生數大於招生計劃,按照戶籍遷入的先後順序進行錄取。
2. 錄取優撫對象子女,政策準入類學生,集體戶、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非中國國籍學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我區將根據新生入學程序,在安排完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後,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參考家長意願,統籌安排轄區優撫對象子女,政策準入類學生,集體戶、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非中國國籍學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非未央戶籍適齡兒童,首先接收購買住房但戶口尚未遷入的業主子女,如果學位有限,按照購房時間先後順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購買住房戶口也未遷入隨遷子女,如果學位有限,先接收我市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戶籍到我區合法穩定居住的務工人員子女,再接收市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果學位有限,按照「積分排序、社保優先」的方法全區統籌安排。
3.對於符合入學條件但學校容納不下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登記造冊上報教育局,教育局參考家長意願學校,在全區範圍內統籌安排。
灞橋區
長安區
公辦學校先安排學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統籌確定公辦學校學位。
學位有限的學校,實行「入學條件梯次招收」制度,由招生學校依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科學確定入學規則。
經開區
招生入學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原則進行。首先安排本學區內戶房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和西安市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政策優撫對象子女學生入學;再根據登記人數和剩餘學位分布情況,結合意願學校,在全區範圍內統籌安排集體戶子女入學;最後根據剩餘學位,結合意願學校,統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小學學位安排順序
(1)7月12日開始,學校根據戶籍遷入時間先後依次安排學區內戶房一致適齡兒童、優撫對象子女、符合政策準入類學生、學區內選報民辦學校而未被錄取的戶房一致適齡兒童。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因學區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適齡兒童,教育局在全區範圍內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2)7月16日開始,按照戶籍遷入的時間先後安排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家長意願,教育局在全區範圍內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3)7月21日開始,依據《經開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試行)》按照進城務工人員積分從高到低順序,參照家長意願,在全區範圍內統籌安排。
曲江新區
曲江教育局根據《西安市教育局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規定,採用分類信息審核,首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其次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安排原則為「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對應公辦學校,若無空餘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1)提前摸底。曲江教育局已於2020年3月通過兩種途徑(入戶和派出所)對全區適齡兒童入學需求以及公辦學校可提供學位數進行了摸底。
(2)公布學位。學位供給情況由各學校對外公布。
(3)參考意願。指安排統籌學生時,在信息審核地點公布可統籌學校名單,家長根據名單填報統籌意願,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按照「入學安排規則」參考家長意願安排入學。
(4)入學安排規則。入學安排順序按照信息審核類別依次進行。同一類別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落戶時間依次排隊,安排入學。其中,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首先安排戶籍地址和在曲江新區範圍內所購房屋地址不一致的,按照落戶時間和購房時間依次排隊;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區範圍內的,按照落戶時間依次排隊。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首先安排所購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區範圍內的,按照購房時間、父母在本市繳納社保時間依次排隊;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勞動關係、社保關係在曲江新區範圍內的,按照務工時間和繳納社保時間依次排隊;最後安排未繳納社保,在曲江新區範圍內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航天基地
統籌入學規則
按照國家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有關要求,為切實做好入學工作,根據各學校學位情況,對統籌入學的不同類型適齡兒童少年,按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航天基地內其他類型戶籍學生入學
航天基地轄區集體戶、掛靠戶等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戶籍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此類情況參照新生入學意願,結合學校學位情況,以落戶先後時間統籌安排入學。
2.其他類學生入學
具有航天基地入學資格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其他類適齡兒童少年,在保障航天基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後,結合新生入學意願,根據各學校學位情況,先購房後租房,同等條件按照居住證辦理的時間先後依次安排入學。
3.有房無戶類學生入學
戶籍不在航天基地、父母在航天基地購房且已交房入住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據各學校空餘學位情況,統籌協調入學。
滻灞生態區
實施分批依次錄取。當本批次錄取完成後,仍有剩餘學位時,安排下一批次錄取;如無剩餘學位,後續批次統籌安排。
第一批次:小學錄取學區內「房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初中首先錄取同時具有滻灞轄區戶籍和滻灞轄區對口小學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再錄取僅具有滻灞轄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
第二批次:安排優撫對象子女、其他享受政策照顧或符合生態區政策照顧人員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第三批次:安排區級統籌安排類學生。
(1)學生選報的第一意願學校仍有剩餘學位時,由第一意願學校按相關錄取細則安排入學;
(2)當第一意願學校無剩餘學位,第二意願學校有剩餘學位時,由第二意願學校按相關錄取細則安排入學;
(3)未被第一、第二意願學校錄取的,在全區有空餘學位學校中,參考家長意願,統籌安排入學。
同一類別按照適齡兒童、少年落戶時間、購房時間依次安排入學。其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已購房的,按照購房時間,依次安排入學;未購房的,按照社保繳納時間依次安排入學。
西鹹新區
各新城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各新城結合實際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國際港務區
統籌派位入學
對於參加統籌派位的各類學生,教育和衛生健康局將以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居住證年限為主要依據,同時參照是否購房、是否入住、社保繳納年限等條件,並參考學生入學意願,由區招生辦公室在區內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實行統籌派位,為轄區所有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在公辦學校提供學位保障。
所有參加統籌派位入學安排的學生須籤訂派位意願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