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1 18: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套路貸
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籤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券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
「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猖獗,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人身財產權益和政府及司法的權威。本周,杭州法院判決多起套路貸犯罪案件,依法、準確、有力懲處「套路貸」犯罪。
西湖法院
開設7家公司進行「套路貸」,兩名首要分子涉黑分別獲刑23年、22年6個月
7月29日,西湖法院對以被告人吳勇剛、張開懷為首的兩件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吳勇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張開懷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至十一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起,吳勇剛、張開懷以單獨或與他人合夥方式成立了7家公司,各公司設有業務、風控、財務等部門及催收人員,針對通過正常信貸途徑無法借款的人員進行放貸,以公司規定、行業慣例為由騙取被害人籤訂金額虛高的借款合同,並通過製造資金走帳流水或拍攝被害人手持虛假現金(銀行練功券)借貸照片形成虛假給付事實;在被害人還款時,又設置嚴苛的還款條件造成被害人違約以收取高額違約金;在被害人無力還款時,通過關聯公司間相互介紹轉單、平帳的方式壘高被害人的債務,繼而以暴力催討、威脅、恐嚇、滋擾、非法拘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還款,迫使被害人變賣房產等財產償還虛高債務,非法佔有被害人的財物。
以上公司在設立之初即確定了「套路貸」的經營模式,通過實施「套路貸」犯罪,最終形成了以吳勇剛及張開懷為首要分子,11人為積極參加者,23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員穩定,分工明確,具有組織紀律及活動規約。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存續期間,通過一系列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攫取了巨額經濟利益。吳勇剛及張開懷牽頭擬定了經營區域零用貸行業合作群群規,要求其他零用貸公司遵守群規,對經營區域範圍內的正常借貸秩序及經濟活動形成了非法控制,並造成嚴重影響。
據統計,以上7家公司通過「套路貸」的犯罪手段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940餘萬元,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硬暴力、軟暴力相結合的手段進行逼債,針對170餘名被害人有組織的實施敲詐勒索、詐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共計291起。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勇剛、張開懷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窩藏罪。吳勇剛、張開懷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系主犯。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桐廬法院
「豹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首要分子獲刑18年
7月31日下午,桐廬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為豹等十人涉黑案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李為豹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李某等五名黑社會性質組織參加者分別判處十二年至六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對其餘四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桐廬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李為豹為攫取非法經濟利益,先後網羅李某、李某芳、魏某、李某龍、夏某旭等人,以作興公司名義在杭州、溫州、義烏、宜興、濟南、甘肅等地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形成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採取籤訂虛高或虛假借條、製造虛假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帳等手段,通過非法拘禁、毆打他人、強行拖車、聚眾造勢、上門滋擾、虛假訴訟等方式非法斂財。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各地有組織地實施「套路貸」及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共計60餘起,非法獲利1000餘萬元,嚴重破壞了經濟和生活秩序,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桐廬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為豹組織、領導他人結成組織結構相對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被告人李為豹及其組織成員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桐廬法院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犯罪情節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富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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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年,也是「長效常治」開局起步、「鬥爭成果」全面檢閱之年。根據全國掃黑辦開展「六清」行動要求,杭州中院下發《關於開展「案件清結」行動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加快審理進度,保證辦案質量。今年7月,杭州兩級法院一審審結涉黑惡案件34件。
原標題:《杭州兩個「套路貸」涉黑組織31人被判刑,吳勇剛23年、張開懷22年半、李為豹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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