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日食米一升,歲衣縑一匹,嫁娶喪葬,皆有贍給。"——北宋·王闢之《澠水燕談錄》
在我國古代,喪事乃是人這一生頭等大事之一,王公貴族的葬禮全都有相應的規格,什麼停靈七七四十九天,得要親眷不停跪拜哭泣,往來弔唁者絡繹不絕,同時法事不能停,瓜果香薰更是不能斷。
我們之所以說清朝的皇帝多情種,很大一部分佐證是因為他們對所愛之人的葬禮規格進行超拔,比如說順治帝的董鄂妃,康熙帝的赫舍裡皇后,還有乾隆帝的富察皇后,規格都是超出了原本的規定,更加宏大。
當然,這樣的葬禮只有上層統治者才辦得起,但底層百姓們對葬禮一樣非常看重,沒有大價錢修個陵墓,也得找塊風水上佳的安葬之地,順便再打一口好棺材,多放點陪葬品。
嫁娶喪葬,喪禮跟安葬的地位等同於結婚成家,可見其重要性,那麼為何中國古代對葬禮之事如此看重?一方面他們講究一個"落葉歸根",去世的人不回到故土那就是沒有"根"。
另一方面還有一種說法叫做"入土為安",《孟子·滕文公上》有云:"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溝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之,其顙有,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返歸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說白了就是如果先輩的遺體不妥善安置,很容易被大自然所損毀,那是一種不孝。
不過古代的人口數量沒如今這麼多,使用到的土地也沒有這麼多,新中國成立以後百姓們終於能夠平穩生活,人口出生率自然暴增,我國進入了人口大規模增長的時代;同時各種科技水平的發展使得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探索越來越深入,開發使用的土地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實施土葬,很明顯會導致土地資源不足。
另一方面傳統的土葬其實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是比較大的,做棺材需要砍伐樹木,導致林業資源減少,同時棺木深埋地底也會影響環境。
也是因此,這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開始推薦更為環保的喪葬模式——火葬。火葬不會再需要那麼繁瑣的喪葬儀式,同時火化後的骨灰只有小小一捧,裝到骨灰盒後統一安放進公墓,便於管理也不佔用太多土地資源。
不過也不是所有去世的人都能夠進行火化的,有一種遺體殯儀館就萬萬不敢收,哪怕親屬再三乞求也不可,那就是沒有死亡證明的遺體。
具有戶口的居民在死亡後相關親屬一定要去開死亡證明,如果是在醫院去世,那麼相關醫療單位開出;如果是在家正常死亡,那麼居住的居委會等基層社區組織;如果是非正常死亡,需要動用到司法的力量,那麼相關公安部門開出。也就是說不論哪種情況死亡,只要是一個沒有問題的正常居民死亡,都會有死亡證明。
那麼沒有死亡證明的會是怎樣的?肯定有問題啊。要不死者身份有問題,要不死法有問題,不管怎麼樣都不是一個小小的殯儀館可以破例接收的。
是不是沒想到原來火化也不像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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