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自己,一個白痴又普通、還容易跟風的平凡人角度來說,對於受害者,我是持有「完美論」的。
我希望受害者就是潔白無瑕,就是無辜可憐,就是被傷最深的那一個。
我希望受害者能保持完全的理性、拿出無懈可擊的證據、絕不為自己的私心而鬥爭,我希望他是最完美的那一個。
因為好像只有這樣,我才能真正共情他,才能覺得自己是站對了,是正義的。
但我到底,應不應該去批評那個,不完美受害者?
伊藤詩織,李婷婷,苟晶,隨著這些不完美的受害者不斷出現,人們對她們的討論也越來越高。而在2020華語辯論世界盃總決賽暨第二屆環球青年思想對話大會上,東北大和上交大,哈工程和澳大就這個問題展開了激烈討論。
以第一場東北大和上交大為例,這個辯題的關鍵在於雙方對於「不完美受害者」是不同的。
正方:客觀事實的不完美(有理有據 犯了錯的 被實錘的)
反方:大眾認為的不完美(私認為的 有情感的 有傷害的)
放在同樣的一個情景下——
我穿著有些暴露的衣服來到了你身邊。
正方:我勾引你了,我色誘你是實錘。——然後你強姦我了
反方:我勾引你了嗎?我色誘你了嗎?不知道。——然後你強姦我了
分歧在於,正方提出的是「石錘的不完美」,而反方想說的是「被公眾指責的不確定的不完美」。
關於「不完美受害者」的這個定義範圍,可以說正方畫的是小而精巧了。我不跟你聊無證的,我只和你聊有客觀事實實錘了的,至於無證?那其實不是不完美的受害者,等你實錘了央視新聞批評你了,你才是不完美受害者。
正方認為應該批評這樣的不完美受害者,核心原因就在於,他們錯了。
你可以穿暴露的衣服,但是你不應該做出一些曖昧的舉動來引誘我,這裡就是你的問題了,這裡你就錯了,而這個時候你就成了不完美受害者,應該接受批評。
對於這樣的不完美受害者,我們才應該持有批評態度。
可是在這種案件中,取證中出現的問題其實才是最多的,因為它並不能單純的以一個所謂的證據來作為判斷它完不完美的標準。
我穿著短裙在街上走著,風吹起來了我的裙擺,然後你說,因為我穿著超短裙而且走路搔首弄姿,我錯在先嗎?
很難去判斷。這是因為,每個人心中的完美與不完美是不一樣的。
有了情感的加入,正方所想的這個定義和論點就非常的理想化了,而這也是儲殷評委的一個心證。
儲殷評委說,他是心證反方的。
因為正方提出的這個「不完美受害者」,太完美了。
有理有據,實錘了的,犯錯了的受害者。
一個受害者受傷了,按正方的思路走,他之前的所有行為都需要像警察檢查犯罪現場一樣,她的行為邏輯,她的心裡想法、留下的證據都要檢驗。
經過重重的檢測,OK,你是「不完美受害者」。
你看,這個女孩穿的可是丁字褲,她不是在色誘那是什麼?她不完美,我們應該批評。
但,這個證據一定就是完美的嗎?它一定就是客觀事實嗎?
關於受害者的一切,在當時混亂的情況下,她的心理、她的行為、她的穿著其實都很難成為它最終是否不完美的一個證據。
正方的理想化,很好但在現實中生活中又幾乎很難成立。
而對於這些不完美受害者而言,在身體心理上遭受傷害後,還要接受來自大眾輿論的批評,這也是反方一直在說的二次傷害。
這個二次傷害對於他們往往比第一次帶來的絕望還要大。而這個二次傷害,也是最令人們深思與討論的。
更多的類似「應該/不應該批評不完美受害者」的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可以百度搜索「2020華語辯論世界盃」直接觀看我們的直播了解更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