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凌遲」要有多殘酷?明朝劉瑾被凌遲處死,被割了3357刀

2020-12-14 水墨書窗

國家只要存在階級,那麼就會存在法律,也就是說法律是階級的產物。法律是由國家制定並且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在我國人們就是統治階級,我國的法律是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證國家穩定,保證各項事業可以有序進行的武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它的法律體系是不同的。

即使我們身處在和平穩定的時代,權力爭端、犯罪行為還是存在的,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有法律作為準則來約束我們的行為。在中國古代,法律代表著統治階級的意志,也就是代表皇帝的意志,但是即便如此,法律依然是存在的。

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及多種殘酷刑罰

夏朝是我國第一個奴隸制國家,但是從夏朝開始就已經有了刑法的記載,當時我國的法律制度就已經產生並且開始不斷演變。戰國時期封建制的建立,各諸侯國已經開始重視法律的制定,陸續頒布了維護國家統治的律令。

因此秦朝時延續商鞅的《法經》頒布了《秦律》,西漢時又以《秦律》為基礎頒布了《九章律》。魏晉南北朝時期各朝代都在編纂法律,甚至其中很多律令都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比如說《北齊律》當中的「十惡」一直影響著後世法典的建設

唐朝的《唐律疏議》在疏解《唐律》的基礎上,形成了中國歷史上最為完整的法典,對我們現在研究古代曆法也是非常寶貴的材料。當然之後歷朝歷代都有自己的律令頒布,律令的內容也在不斷擴充,並且不斷延伸到平民百姓的生活層面,法律條例也是更加細緻

有法律就一定會伴隨著刑罰,刑罰的存在是為了懲處那些犯罪的人,從夏朝到春秋戰國時期,一直有五刑存在,即墨、劓、剕、宮、大闢。漢代時因為五行太過殘酷,開始廢除肉刑,直到南北朝時形成了新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的新體系,這一體系也一直延續到了清朝。

但是其實歷朝歷代甚至不同帝王執政期間,都可能會有不同的殘酷刑罰出現,有很多的酷刑我們今天看來簡直是殘忍直至。比如明太祖懲治貪官汙吏非常喜歡剝皮,甚至之後發展成了活剝。

還有我們在影視劇中經常看到的腰斬,腰斬是從腰處手起刀落,分為兩半,腰斬最殘忍的是犯人被施刑之後可能不會立馬去世,還會存留一些意識,這個簡直是太過殘忍了。還有我們都知道商鞅就是被五馬分屍的,五馬分屍也是一個很殘忍的刑罰,人在被施刑的時候要忍受巨大的痛苦。

除了這種死刑之外,還有的刑罰是通過損毀身上的一些部位來達到懲罰的效果。比如說我們都知道的閹割,司馬遷就是被處以嚴格執行,這個就是從心理上對犯罪者的一種折磨。還有就是臏刑,孫臏的名字由來就是因為他被處以了臏刑,臏刑的具體做法歷來說法不一,但是最終會導致雙腿廢立。

前文的五刑之一有劓刑,根據字形我們可以知道這種刑罰是被割掉鼻子,商鞅就曾經因為太子違反禁令,而將太子的老師處以劓刑

酷刑之首凌遲:千刀萬剮

凌遲是古代刑罰中的一種,最早的記載是見於遼代,但是據說凌遲在五代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到了元朝才被列為正式的刑罰。凌遲可以說是中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俗稱「千刀萬剮」,到了清朝,凌遲作為刑罰到達了一個巔峰,現在我們甚至還可以看到清朝流傳下來的凌遲的場景。歷史上也保存著關於凌遲的兩個案例,這兩個案例就足以讓我們感受到刑罰的殘酷。

第一個案例的主人公是明朝的太監劉瑾,明朝時開始設立錦衣衛、東廠和西廠這種特務機構,他們的職責一開始是為皇帝監察所用,但是之後明朝的很多皇帝耽與政事,太監的權力開始不斷地擴大。也正是在明朝歷史上出現了很多權傾朝野的大太監,比如說我們熟知的魏忠賢。這個劉瑾也是一個靠權謀之術贏得皇帝歡心的,權力很大的太監。

正是因為其權傾朝野、任人唯親、貪汙腐敗,最終醜事敗露,被皇帝以逆反罪下令處死,並且還要求用凌遲的酷刑來處死。劊子手一片一片地割下了劉瑾身上的肉,這一刑罰一直持續了三天才結束,劉瑾被割了3357刀,整個過程不用想都是殘忍直至,受刑的人更是煎熬無比。

袁崇煥同遭凌遲之刑,嚴苛刑罰應被淘汰

第二例案子也是發生在明朝,被施刑的人名叫袁崇煥,袁崇煥在起初的從政期間和魏忠賢產生了隔閡,之後便辭官回鄉。明思宗即位之後,袁崇煥重新被重用,並且在崇禎二年擊退了皇太極的進攻。魏忠賢因為不滿袁崇煥便上奏彈劾,皇太極為了去除明朝這一員大將,也趁機使用了反間計,最終袁崇煥被明思宗認為和皇太極之間有密謀而被處以凌遲之刑。他的家人也全部流放,家產全部抄沒。

袁崇煥被凌遲的慘狀簡直是令人憤然,處刑完之後只剩下了一副骨架,整個現場慘烈無比。這段歷史如果不是被記錄了下來,恐怕人們根本無法想像其殘忍。凌遲的酷刑因為太過殘忍,在晚清時很多人抗議繼續使用凌遲,認為應該取消這一刑罰。光緒三十一年,終於將凌遲等酷刑一併廢除,凌遲這一令人聞風喪膽的刑罰終於迎來了終結之日。

法律的作用就是為了保障國家的穩定的統治階級的權益,我國古代的刑罰其實也在逐漸變得溫和,變得更加人道,這是一種時代的進步。刑罰是必要的,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太過,刑罰太重不僅不會起到震懾作用,反而會引起百姓的抵抗。

我們通過對中國古代刑罰演變的了解,可以感受到統治者對人道的逐漸重視。這同樣也是對今天的警醒,法律與道德應該相輔相成,法律有時也應該站在道德的高度上去制定。

相關焦點

  • 大太監劉瑾的悲慘結局:遭到凌遲酷刑,身上挨了3357刀
    這個人就是明朝歷史上有名的大太監劉瑾,他所受的刑罰就是鼎鼎有名的凌遲處死。劉瑾6歲就入宮做了太監,明武宗即位之後,他和另外7個太監受到寵信,組成了權傾一時的「八虎」。劉瑾有一個偶像叫王振,他是朱祁鎮的心腹太監,他希望自己也能像王振一樣權傾朝野,成為左右皇帝意志的人。
  • 明朝一權在手的劉瑾,為何被處以凌遲,行刑時到底有多慘?
    在明朝歷史上,有這樣一個人,他身為宦官卻一手遮天權傾朝野,後來更是成了一個十惡不赦壞事做絕的大奸臣,我們都知道,古代一個惡人如果犯下了滔天大罪、人人憤恨之際,便會被送至高堂之處以凌遲之刑。但是,劉瑾再怎麼說,也沒有犯下這麼大的罪,而且他當時的權利可以說非常之大,那麼明朝一權在手的劉瑾,最後為何被處以凌遲,行刑時他到底有多慘呢?劉瑾一生可謂大器晚成,他6歲入宮,直到年近50歲的時候,才撈到一個美差,被派去服侍年僅3歲的太子朱厚照。而在此之前,他都只不過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太監。
  • 凌遲要挨3357刀,犯人不早點自盡解脫?獄卒:沒人能做到
    根據記載,凌遲之人一共要挨上3357刀,不多一刀,也不少一刀,還得保證人不能中途死去。有一個十分古怪的想像,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過,那就是古代確有人被執行凌遲之刑,為何從未聽說過有凡人中途自殺,來減少苦痛的呢?
  • 石達開被凌遲,受刑時一聲沒吭,理論上這可能嗎?
    凌遲處死 ,是我國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開始於遼代。「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凌遲」主要是用來處死危及封建統治階級利益的政治犯的。「凌遲」的執行方式是將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極盡痛苦而死,明朝的太監劉瑾把「凌遲」這個刑法演繹的很到位,一共割了3357刀。
  • 明朝太監劉瑾究竟犯了什麼事?為何會被凌遲處死?全因貪心作祟
    明正德五年8月25日,權傾一時的大太監劉瑾涉嫌造反被凌遲處死。按大明律法,凌遲者須剮3357刀,一刀剮下一片肉,刀刀不得觸及要害。三日之內,犯人血肉模糊,漸漸不成人形,但不得咽氣。因為是公開行刑,圍觀者甚眾,其中很多人攜金帶銀,是為了換取剮下的一片皮肉。
  • 古代凌遲要割上千刀,如何保證犯人不斷氣?劊子手有特殊辦法
    眾所周知,「死刑」是最古老的刑罰之一,自人類文明出現後就已經誕生了,事到如今,世界上已經有將近一半的國家免除了死刑,而那些保留下來的,通常也都是用此處置罪大惡極、手段殘忍的犯人。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得饒人處且饒人」,能不殺生還是不殺生的好。
  • 古代凌遲要被割三千多刀,最後一刀才會死亡,為啥犯人們不選擇自殺
    古代有五大酷刑,分別叫做墨、劓、刖、宮、大闢,其實就是,把犯人身體上的一些部位給砍了,有的是砍一隻腳,有的是割了鼻子,而且他們行刑的時候,往往為了震懾別人,會在人多的鬧市行刑。雖然這些被稱為酷刑,但是在凌遲面前,那就有些不夠看了,有些小巫見大巫的意思,應該有很多小夥伴們了解,凌遲究竟是怎麼一種刑罰,主要就是把犯人捆起來,然後用刀割身上的肉,一定要割夠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最後一刀斃命,這才是完整的凌遲流程,當時就有很多,凌遲手法嫻熟的劊子手。
  • 凌遲是什麼意思?有哪些歷史故事?
    「凌遲」取其中的緩慢之義,讓人慢速死去,如何才能讓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古人便想出一刀一刀地割下身上的肉,讓肉體受到殘酷的痛苦。許多歷史人物都死於這種酷刑。凌遲在宋代通稱為剮。「剮」即為「剔人肉,置其骨」之義,施耐庵據此寫入了《水滸傳》中,黑旋風李逵宰殺黃文炳:(李逵)說:「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
  • 劉瑾:千年巨富終被凌遲
    明朝正德初年,兵科給事中周鑰奉命去淮安辦事畢,返京船中,離京愈近,周鑰愈是愁容滿面,後趁人不備,竟然以刀自刎,下手頗重,等侍從發現,周鑰已不能言,侍從拿來紙筆,周鑰顫抖著寫下幾個字:「趙知府誤我」,便一命嗚呼了。趙知府,即周鑰出差辦事的淮安知府趙俊。
  • 建國後還有被凌遲處死的?只因此人太可恨,被正法後民眾將其刀剝
    ——韓愈《石鼓歌》說到刑罰,不得不提的就是凌遲,因為太過於殘酷了。一般來說,不是犯下特別大的罪,不會給人用這種刑罰。說到此刑罰,很多人可能覺得清朝滅亡就消失了,其實不然,新中國成立後,這一刑罰還用過一次。凌遲處死其實很好理解,就是「千刀萬剮」,讓其痛苦死去,從而震懾他人。
  • 凌遲要千刀萬剮,那該怎麼保證受刑之人不死?古人有辦法
    雖然,「凌遲」殘忍至極,但是,史上被執行「凌遲」刑的囚犯卻不少。這期間,除了被崇禎皇帝扣上「通敵叛國」罪名的袁崇煥,以及天王洪秀全之子洪天貴福外,還有一個閹人也被處以了「凌遲」刑,他就是人稱「千歲」的明朝大太監——劉瑾。
  • 凌遲是誰發明的,第一個被凌遲的是誰,歷史上哪些人受此酷刑?
    封建社會的統治者是很殘暴的,有各種各樣的殘酷刑罰,比如斬首、炮烙、腰斬、車裂、凌遲等等。其中最可怕的恐怕就是凌遲了,對於那些所謂的「謀反」、「大逆不道」等危及封建統治階級利益的就凌遲處死。那麼凌遲是誰發明的,歷史有哪些名人受此酷刑?
  • 不可一世的劉瑾被凌遲,因為他要變法
    在電視劇中,東廠作為明朝的特務機關一直有他們的出現。而歷史上的東廠確是權力巨大。根據《明史》記載,劉瑾本姓談,陝西人,父母不詳。因小時候被太監劉順收養遂更改劉姓,而後跟隨養父成為了一名太監。在弘治年間,他犯了罪,依法當被處死,因為父親的打點,被人讓在東宮侍奉太子。
  • 6歲的孩子被慈禧凌遲三千刀,割了9年,割完最後一刀時已15歲
    可能有人認為是這個車裂這個刑罰,這個刑罰就是五馬分屍了,當然後面也有著一些改變,也就改成了使用車子或者牛了,這個刑罰也會是很殘酷的,活生生將犯人弄得身首分家了,也有人認為是腰斬,這個刑罰最後犯人是活活忍受痛苦因為血流乾淨了才能夠死亡的,其實最殘酷的刑罰應該是凌遲了,這算是中國古代的最嚴厲的刑罰的,行刑的時候要在犯人身上割上幾百、甚至千刀,在割完最後一刀之前,犯人還不能死亡,這真是太可怕了。
  • 5歲孩子被判凌遲3000刀,因年齡太小不夠割,慈禧:養大了再執行
    在我國古裝影視劇中,相信各位觀眾沒少聽說過凌遲這種極刑。其乃我國2000多年封建歷史中最殘酷的死刑,俗稱「千刀萬剮」。這種死刑最早發源於遼代,《遼史·刑法志》裡指出,凌遲為一種肉刑,是漢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語的結合。
  • 中國古代殘酷的刑罰:貼加官、請君入甕、凌遲
    我們大家都知道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了,在這麼久的歷史裡面,每一個朝代的統治者為了能夠更好的管理國家的制度,就會出現很多稀奇古怪的刑罰。最常見的刑罰就是死刑了,隨著時代的發展,死刑也越來越人性化了,現在我們現代,死刑從剛開始的槍斃到了注射一些藥物,從電擊死亡到安樂死,什麼都是有的。其實古代的死刑也是有很多種的,並不是斬首了。
  • 石達開面對幾千刀的凌遲真的能始終一聲不吭嗎?
    天王洪秀全迫於輿論壓力,只能下令將韋昌輝等人處死,天京城長達兩個多月的血腥屠殺終於告一段落。也真是因為這一件事,石達開在被洪秀全召回京城輔政的時候,受到了滿朝文武百官的擁戴,威望大大增加。看到石達開深受愛戴,洪秀全害怕他成為下一個楊秀清或韋昌輝,所以只給他安排了一個通軍主將的虛職,並且還強行限制石達開不得外出。
  • 中國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臨終前對慈禧太后說:要玩就玩娘娘
    歷史不僅是知識中很有價值的一部分,而且還打開了通向其他許多部分的門徑,並為許多科學領域提供了材料——休謨(英)文章類型/歷史見聞字數|1093,閱讀約3分鐘凌遲,俗稱千刀萬割,就是用一把像烤鴨一樣的尖刀,把犯人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來。
  • 歷史上唯一被凌遲處死的人,竟然是一個漢奸,被無數民眾千刀萬剮
    凌遲的刑罰最早出現在秦漢時期。南北朝時期流行。唐宋時期幾乎是禁止的。在元朝統治中原的時間裡,它被使用了不到十次。然而,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凌遲得到了全面的推行。在朱棣事變中,有一百多個朝臣被這種刑罰殺害。
  • 凌遲要割多少刀?殘忍至極,歷史書都不敢講
    凌遲是中國古代特有的一種酷刑。,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有了這種酷刑,當時的皇帝設此刑是專門用來對付對謀反大逆罪的。《大明律.刑律》:「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