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官"這個字產生後,另外兩個詞也就相伴而生了,它們分別是"清官"和"貪官"。古往今來,沒有哪一個清官不被民眾讚揚的,沒有哪一個貪官不被民眾唾棄的。既然整個社會都如此的厭惡貪官,而且那些貪官在做官之前或許也同樣的痛恨這些貪腐之人,再加上國家有有著嚴厲的懲罰制度去懲戒貪腐分子,為何他們還要走上這條不歸路呢?
說到底就是利益的問題,貪腐能夠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利益,很少有人面對利益還能夠獨善其身,這就是封建時代清官難求的原因。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封建統治者並不是放任自流,而是採取了一定措施的,而且在有些朝代,防範和懲治貪官的措施還顯得尤為嚴格,明朝就是典型的例子。
自朱元璋一代起,大明在貪腐問題上就花了非常大的功夫。朱元璋此人,是從底層一步步爬上來的皇帝,他深知民眾的痛苦和貪官汙吏的危害,因此制定了極為嚴格的貪腐懲戒機制。對於貪官,除了鞭刑、充軍等常規的懲罰方式外,情節嚴重的,甚至會被挑筋,也就是挑斷你的手筋和腳筋,讓你成為一個廢人。你以為這就夠嚇人了嗎?還有更嚇人的,那就是剝皮,直接把貪官的皮給生剝下來,並將這人皮掛在城樓上作為對其他官員的警示。
除此之外,朱元璋在防範貪官的方法上也是下了大工夫的,採用了"連坐法",也就是一人犯法,跟他有關聯的人全部都要被下獄。這樣一來,官員貪腐就不是個人的事情了,上下級和親戚朋友可能都會受到嚴重的處罰,再加上如此不人道的刑罰方式,很多官員都不敢觸及雷區。不過,面對利益的誘惑,依然還是有人忍不住貪腐,朱元璋時期三大案件之一的"空印"一案就是如此,這一案件查處下來,朱元璋直接殺掉了與之有關的七萬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官員,由於官員人手不夠,一度導致明朝的官僚體系無法正常運轉。
所以,在朱元璋時期,大部分官員都還算是比較謹慎的,知道朱元璋是最痛恨貪官汙吏了。但好景不長,在朱元璋死後,明朝的貪汙腐敗勢頭又起來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首先,在朱元璋之後的任何一任皇帝,都沒有再實行如此嚴格的貪腐制度了,特別是緊跟著朱元璋之後即位的兩任皇帝,他們統治時期,由於放鬆了對貪官的防範、查處和懲戒。這是因為朱元璋當年懲治貪官,不僅僅是為了單純的抑制貪腐,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藉此剷除那些對自己皇位有威脅的功臣,而後來的皇帝繼位後,國家相對穩定了,那些實力較強的開國將領們,基本老的老,死的死,也就沒有必要再延續朱元璋時期不人道的貪腐制度了。可這又造成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使得那些前朝老官們,開始"放飛自我"了。
其次,即使宦官的問題,在明朝前期,宦官無法興風作浪,但到了中後期,這一問題漸漸的顯現了出來。由於明中後期的那些皇帝們,多不理朝政,故而將一部分的權力交給了與他們較為親近的太監處理,這就造成了太監幹政的問題。太監擁有了較大權力後,相比起那些經受過儒家思想洗禮的官員們,更加經不起利益的誘惑,無一例外地去為自己謀私利。比如英宗時期的太監頭哦圖王振,在陪伴英宗出徵時,為了不讓軍隊踏壞自己貪汙得來的大片田地,居然擅自改變了行軍路程,結果導致了英宗被敵人抓走,實在是可笑至極。
最後,就是官員的工資問題了,相信不少讀者應該聽過一句話,那就是"高薪養廉",也就給高工資,讓官員過好日子,從而這種方式讓他們不要冒著不必要的風險行貪腐之事。但這一制度在明朝兩百多年歷史裡,從未出現過,特別是在明朝前期,官員的工資是非常低的,有的甚至連家庭滿足生存的日常消費都滿足不了,這也是導致明朝時期貪官眾多的根本原因。
所以說,僅僅依靠嚴格的貪腐制度是難以完全有效遏制貪官出現的,還需要官僚體系的限制、道德的規範,至於法律,應當是最後的底線,這樣才能夠有效解決這一大麻煩。當然,前面所提到的"高薪養廉"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並且在明朝也有官員提出過這樣一想法,但最終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能夠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