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態勢持續向好,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行各業開始陸續復工復產,很多企業已經開始著手準備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
針對企業辦稅人員和涉稅專業服務人員關注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新變化問題,筆者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1號)進行了梳理,用「7、5、2」 三個數據概括相關變化:「7」表示有7張表單進行了局部調整,修改了表單式樣和填表說明;「5」表示有5張表單進行了優化,僅修改了填報說明;「2」表示減少了兩項與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相關的附報資料。下面本文將逐一進行分析。
01
7張表單進行了局部調整
修改了表單式樣和填表說明
(一)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有3處變化
一是修改了「108」項目的表單樣式。財政部發布了《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對企業的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改,因此將「108採用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2018年版)」修改為「108採用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2019年版)」,同時調整相應的填報說明。
二是簡化「109小型微利企業」項目填報說明,修改為納稅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條件的,選擇「是」,其他選擇「否」。
三是新增了填報「208軟體、集成電路企業類型」的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8號)規定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繼續延續,因此「208」及「209」項目填報的政策依據增加了第68號公告相關內容。
(二)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有3個行次涉及填報說明或表樣修訂
一是調整了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續費支出」的填報說明。修訂前這一行是由企業直接填報;修訂後保險企業不再直接填報本行,而是由A105060附錶帶入數據,其他企業仍然按照原口徑直接填報。
二是調整了第30行「(十七)其他」填報說明,明確了企業將貨物、資產、勞務用於捐贈、廣告等用途時,進行視同銷售納稅調整後,對應支出的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填報在本行。
三是增加了第42行「(六)發行永續債利息支出」,用於填報企業發行永續債採取的稅收處理辦法與會計核算方式不一致時的納稅調整情況。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會〔2019〕2號),會計處理方面永續債發行方可能將永續債券分類為權益工具或金融負債;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64號),永續債符合條件時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也可以按照債券利息適用企業所得稅政策,即發行方支付的永續債利息支出準予在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因此,永續債發行方會計核算與稅收處理之間存在差異時,將納稅調整情況填報在本行。
(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增加了1個列次
(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2號)將保險企業手續費佣金支出的稅前扣除比例提高到了18%,同時允許跨年度結轉。因此本表單增加了一列,用於填報其納稅調整、跨年度結轉等情況。這一列與原有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列次表內關係、計算邏輯是相同的,相比之下保險企業手續費佣金稅前扣除沒有分攤協議政策,因此第2列的第10、11行不可填報。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保險企業的手續費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情況在本表填報,其他企業手續費佣金支出納稅調整情況直接在A105000納稅調整明細表第23行填報。
(四)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增加了2個行次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為了落實扶貧捐贈全額扣除政策,本表增加了兩個行次。第3行「其中:扶貧捐贈」填報納稅人發生的可全額稅前扣除的扶貧公益性捐贈支出。附列資料行是一個統計行次,不參與表格中的納稅調整和稅款計算,填報納稅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本年度發生的可全額稅前扣除的扶貧公益性捐贈支出合計金額。
(五)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有3項調整
1. 新增了4個行次:
(1)為了使表格更加符合納稅人的填報習慣,減少錯填的情況,新增了第4行「一般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同時將第3行的計算關係調整為第3行=第4至第8行的和。
(2)新增了第7行「居民企業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用於填報持有CDR股息紅利免稅收入金額。
(3)新增了第8行「符合條件的永續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用於填報持有永續債利息收入免稅收入金額。
(4)新增了第24.1行「取得的社區家庭服務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託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規定,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供社區養老、託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企業如果符合這一優惠政策的條件,可以將減計收入的金額直接填報在本行。
2. 刪除了原表單當中的第7行、8行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國家大學科技園非營利組織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上述兩項優惠政策已於2018年12月31日到期。
3. 第23行「(三)取得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增了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7號)對鐵路債券利息收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予以延續。
(六)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調整了兩項內容
一是在第3列投資性質選擇項中增加了創新企業CDR和永續債。
二是在附列資料中新增了3個行次,新增第9行「直接投資或非H股票投資」用於填報原有直接投資或非H股票投資一般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新增第12行「創新企業CDR」用於填報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新增第13行「永續債」用於填報取得永續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金額。新增了3個行次後,本表單的第8至13行與A107010表的第3至8行是一一對應的。
(七)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有5項修改
一是增加限制填報標識,第4行「四、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徵企業所得稅」不得填報。
二是規範優惠項目名稱,將第19、20行分別修改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外包類)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是新增優惠項目行次,新增了28.1行用於填報從事汙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是調整優惠項目,將第30.1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第30.2行「高校畢業生就業」修改為「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扣減企業所得稅」和「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扣減企業所得稅」。
五是新增政策依據。2019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文件對集成電路、軟體企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企業、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等稅收優惠予以延續或調整,因此第11、13、16、24、31行更新了政策依據。
02
5張表單進行了優化
僅修改了填表說明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修改了2處填報說明
一是修改了第10行「營業利潤」的填報說明。新增了財會〔2019〕6號文件作為政策依據。這一行的填報有一點值得注意,企業目前使用的財務報表版本可能不同,如果企業未採用新版財務報表格式,那麼主表(即A100000)的第1-13行特別是第10行營業利潤這一行的計算公式,與利潤表是完全相同、一一對應的;如果企業已經採用了新版財務報表格式,那麼利潤表中原有的項目直接填寫到主表的第1-13行,新增的項目中「研發費用」併入「管理費用」填入《期間費用明細表(104000)》即主表第5行,其他新增的項目不填寫,因此第10行「營業利潤」填報口徑的計算公式不再成立。
二是第14行優化了填報說明,將「境外所得」的口徑明確為須已計入利潤總額,且已按照稅法相關規定已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進行納稅調整。
(二)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修改了第8行的填報說明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將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範圍,擴大至全部製造業領域。因此,本表單第8行可填報的企業範圍及政策依據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三)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修改了第11列的填報說明
根據納稅人的填報習慣,第8列待彌補的虧損金額一般用負數表示,第9、10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金額一般用正數表示,第11列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虧損金額一般用正數表示,因此將第11列的表內關係修訂為第1行第11列=0;第2至10行第11列=第8列的絕對值-第9列-第10列;第11行第11列=第8列的絕對值。
(四)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將「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優惠進行了單列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7號)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予以延期。因此,在本表單「二、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第2列「優惠事項名稱」中,增加了「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選項,將其單列出來。企業如果享受此項優惠,優惠事項名稱不再選擇「水利項目」,而是直接選擇「農村安全飲水工程」
(五)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與主表填報說明保持一致
與主表A100000第14行「境外所得」優化填報說明類似,本表單第2列至第9列「境外稅後所得」填報納稅人取得的來源於境外的稅後所得,包含已計入利潤總額以及按照稅法相關規定已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進行納稅調整的境外稅後所得。
03
2張附表不再報送:取消研發支出情況歸集表和輔助帳匯總表報送
為減輕企業辦稅負擔,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時,不再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和報送《「研發支出」輔助帳匯總表》,《「研發支出」輔助帳匯總表》由企業留存備查。
來源:中國稅務報
原標題:《【彙算清繳】7、5、2:三組數據看懂企業所得稅年報新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