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柯橋的陳師傅,每天晚上都會到馬鞍鎮的興濱路擺攤做生意,11月6號那天,他跟一位顧客吵了幾句,對方牽的小狗突然撲上來,咬到了陳師傅的左手。
醫院單據顯示,陳師傅打了三針狂犬疫苗,後面還要再打一針,四針疫苗的總價是三百多塊錢。
從事發當時的照片來看,陳師傅的左手被小狗咬出了牙印,但痕跡比較淺,沒有破皮出血。
事發當時是11月6號晚上7點多,陳師傅說,自己的攤位就擺在馬鞍鎮興濱路一個廠區對面,主要賣數據線和充電寶,那位牽著小狗的顧客跟陳師傅沒說幾句,嗓門就大了起來。
陳師傅:「就五十塊錢買的充電寶,他說充不進電(用了多久)用了一個星期左右(當時檢查過嗎)不用檢查,這些充電寶我都試過,充電可以充,就是次數少一點,他讓我退掉,脾氣有點大,本來可以商量,我說不退。」
陳師傅承認,當時兩人情緒都比較激動,他跟顧客很快推搡起來,在這個過程中,那位顧客牽著的小狗朝陳先生撲了上來。陳師傅說,那條狗繩放得比較長,當時顧客也沒拉住小狗。
陳師傅:「左手這裡就咬了一下,我趕緊把手縮回來,沒有破皮,牙印當時看得到的。」
陳師傅覺得,自己被狗咬了,即便沒有破皮也要打狂犬疫苗,這是以防萬一,並不是存心為難,但那位顧客不同意賠償。陳師傅第一次報了警,一位輔警把兩人帶到附近一間警務室,一番調解之後,顧客同意帶陳師傅去醫院,後來顧客的妻子趕到醫院,給出了另一種說法。
陳師傅:「他老婆說沒咬到,不賠了,我又報警了,民警去問醫生,醫生說咬到了總要打(疫苗)的,民警說要不一人一半吧,我說他狗咬了我,我接受不了。」
一晚上報了兩次警,還是沒有拿到醫藥費,陳師傅有點鬱悶。記者幫忙找到了柯橋馬鞍派出所,一位值班的副所長表示,事發當晚雙方情緒都有點激動。
紹興馬鞍派出所副所長 陳明明:「醫生建議,放心起見還是打狂犬疫苗,雙方也是同意的,後來看看傷口沒有明顯傷痕,肇事那方的老婆有點情緒,經過民警調解以後,雙方一人一半,當時同意的,後來對方想了想,又覺得有點冤。」
當著陳師傅的面,陳副所長給那位顧客打了電話,事情有了轉機。
當事顧客 孫大哥:「一人一半我沒意見(沒意見是不是)嗯,我當時就說沒意見,是他有意見,狗沒咬到他,沒有外傷。」
後來陳師傅給記者打來電話,顧客孫大哥賠了他181塊錢,這場糾紛總算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