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張家界)慈利縣人民法院雲開庭審理童某某重婚罪、詐騙罪一案,一審童某某被法院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6月29日,慈利縣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通報這起案件的詳細情況。
案情回顧:2009年,童某某與江蘇省新沂市劉一(文中人名均為化名)登記結婚,因感情不和於2011年2月18日離婚。
2012年5月21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江蘇省阜寧縣許二認識半年後,在江蘇省阜寧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時,童某某接受許某某彩禮8300元。
2013年3月27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江蘇省新沂市何三認識一年後,在未與許某某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湖北省黃岡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後生育一子。
2016年3月4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安徽省郎溪縣費四認識幾個月後,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安徽省郎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騙得現金人民幣10000元,並於結婚第二天藉機離開,所得現金均用於歸還賭債。
2018年7月25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呂五認識幾天後,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民政局登記結婚,騙得現金人民幣10000元,並於結婚第三天藉機離開,所得現金均用於歸還賭債。
2018年12月12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湖南省慈利縣鄒六認識幾個月後,持與劉一離婚手續,在湖南省慈利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獲得價值25060元金項鍊一條,並於結婚第三天藉機離開。所得項鍊被童某某以14000元抵還了賭債。
2019年7月12日,因受害人鄒六報警,湖南省慈利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2019年8月18日,在鄭州市火車站候車廳童某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我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及公民財物所有權不受侵犯。被告人童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登記結婚為由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童某某有配偶而又與他人多次登記結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慈利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童某某犯詐騙罪和重婚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童某某犯數罪,依法應數罪併罰。被告人童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官建議這是一起典型的犯罪分子利用網戀、閃婚、婚姻登記機關未查詢婚姻狀況等綜合因素而實施的犯罪。為減少類似犯罪的發生,法官建議:一是當事人自己應加強婚前了解,對網戀、閃婚等持謹慎態度,不給犯罪分子實施詐騙可乘之機;二是婚姻登記機關應將查詢當事人全國範圍內婚姻狀況作為婚姻登記的必經流程之一,在行政審查上從嚴實施管控。
(原題為《同時坐擁5個老公!湖南這個女的靠著一本離婚證,坐收彩禮還賭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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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