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真事。
本地有一家事業單位,屬於差額撥款性質,因為效益比較好,單位領導於是以班子會的形式做了個決定,每月往單位旁邊的一個餐廳按人頭固定打錢,由該餐廳提供早中餐免費給員工食用。單位員工自此有了吃飯的去處,省了錢也省了事,紛紛誇讚領導英明神武。然而好景不長,因為單位領導內部爭鬥,有人把這事捅到了相關部門,上級為此派出工作組核查,查實單位確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依規作出處理決定,不僅給了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處分,還責令員工退還此前幾個月的夥食費,引來罵娘聲一片,如果知道是誰舉報的,估計生吞活剝了對方都有可能,然而罵歸罵,事情已經無法挽回。好好的一個福利因此戛然而止,成為了本地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個笑談。
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幾點:
第一,出於各種考慮,機關事業單位現在已經很少提供免費工作餐,所謂的免費吃早午餐,多數是體制外人的臆想,其實與事實不符。
第二,即便機關事業單位有食堂,可以提供早午餐,一般也會收費。當然,價格會低一些,有的象徵性地收兩三塊,有的七八塊、十來塊的都有,由各單位根據自身情況來定。類似情況一般都有餐補,比如每月固定往飯卡打300元,限定用餐。
第三,機關事業單位食堂工作餐菜品一般都還不錯,6-10塊可以兩葷兩素、三葷三素自由選擇,有的更低,比外面的快餐要便宜不少,油水、衛生都有保障,吃的還是不錯的。不過再好吃,工作餐吃多了也膩,不少人也說不好吃,眾口難調也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