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保險市場迎新規:劃定非保險機構五條行為邊界 朋友圈抖音等...

2020-12-15 東方財富網

  12月14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019年,我國網際網路保險保費將近2700億元,同比增長42.8%,高於12.2%的保險全行業原保險保費增速。業界人士認為,《辦法》將對行業產生重大影響,持牌經營原則被強化,同時,對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規範也將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實現更加健康的發展。

  強調非持牌機構「五不得」

  此次發布的《辦法》明確了非保險機構的行為邊界,非保險機構不得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五類行為,一是提供保險產品諮詢服務;二是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三是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四是代辦投保手續;五是代收保費。

  「這對於實質依靠保險賺取佣金或服務費的自媒體有較大影響,他們自己申請全國性中介牌照很難,只能依附現有牌照公司,但現有牌照公司將面臨更清晰和嚴格的監管壓力。」一家人身險公司網際網路業務總監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道。同時,他指出,《辦法》對沒有保險代理業務許可的科技公司影響巨大,以往,由於部分科技公司不持有保險牌照,監管部門無法行使管轄權,導致不正當競爭和風險,如今,這些公司在線開展保險業務的非合規行為都受到了限制,對持牌機構將形成利好。

  那麼,非保險機構要從事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出路在哪裡?新一站保險網董事長助理李陽對記者分析道,一種方式是申請保險中介牌照,但必須是全國性牌照,因為《辦法》規定「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是全國性機構」,地方性保險中介牌照對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沒有價值,目前來看,直接申請保險機構牌照難度較大;二是與持牌保險機構展開合作,但是和以前消費者可以在第三方平臺直接完成保險購買不同,消費者的投保頁面必須屬於保險機構的自營網絡平臺。「這將改變保險售後混亂等問題,讓消費者明白自己買的是哪家機構的保險,遇到問題該找誰。」李陽表示。當然,這和以前那種「一鍵購買」相比,消費者購買體驗可能稍顯複雜,需要第三方平臺和保險機構構建好系統,需要保險公司設計出真正的好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大型網際網路平臺已經取得了保險中介牌照,包括百度攜程、水滴互助、輕鬆籌、抖音等都持有保險中介牌照。但銀保監會也指出,在實踐中,仍然存在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涉嫌非法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情況。例如,近期北京銀保監局在消費者提示中指出,一些科技公司、諮詢公司、文化傳媒公司等業外機構在未取得保險中介從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開設短視頻直播平臺帳號進行直播營銷。

  朋友圈抖音營銷不可隨意

  現實中,直播、短視頻宣傳保險存在哪些亂象?北京銀保監局指出,有些花式宣傳令真相撲朔迷離,比如,在直播中宣傳保險產品即將停售或限時銷售,使用「秒殺」「全國瘋搶」等用語誘導消費者進行衝動消費。一些主播甚至故意曲解政策或產品條款,如宣稱「過往病史不用申報」「得了病也能買」「什麼都能保」等,給消費者理賠埋下隱患。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當前保險機構從業人員普遍通過微信朋友圈、公眾號、短視頻、直播等方式參與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為規範營銷宣傳行為、保障市場穩定、促進就業和復工復產,《辦法》規定,保險機構從業人員經所屬機構授權後,可以開展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但是,網際網路保險宣傳不可隨意,例如,《辦法》對從業人員開展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進行了針對性的嚴格規定:從業人員不僅應在保險機構授權範圍內開展網際網路保險營銷宣傳,而且其發布的內容應由所屬保險機構統一製作,並在營銷宣傳頁面顯著位置標明所屬保險機構全稱及個人姓名、執業證編號等信息。

  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將避免部分保險營銷隨意、誇張甚至虛假營銷等問題,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促進網際網路保險創新

  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保險市場取得了較快發展。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統計,2019年,我國網際網路保險保費將近2700億元,同比增長42.8%。其中,網際網路財產保險保費收入838.62億元,同比增長20.60%,高出財產保險市場同期增長率近10個百分點。網際網路人身保險全年累計實現規模保費1857.7億元,同比增長55.7%。

  隨著上述《辦法》的出臺,業內人士認為,網際網路保險的發展將實現更穩健的發展。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董事長楊帆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將對整個保險行業數位化改革升級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保險機構將從企業基因、組織形態、技術架構、運營方式、交互路徑以及產品形態六大方面做出改變。

  同時,《辦法》出臺後,保險公司、中介機構也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網絡化、數據化、智能化的技術來為客戶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包括產品設計更加普惠、條款更加清晰易懂等。以往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主要圍繞大流量來創新,未來將呈現多元化創新格局,更加突顯用戶價值,逐步走向與用戶共同設計開發產品,即保險公司助網際網路等科技手段,聯合網際網路平臺、醫療管理機構等共同搭建持續為特定細分用戶創造價值的生態體系,並實現整體共贏。《辦法》有利於促進保險機構的產品和服務更加透明、誠信,並推動保險機構、網際網路平臺以及消費者之間形成理念、認知與價值共識。

  水滴保險經紀公司合規負責人胡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體現了監管部門防範化解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心,為保險機構今後的規範展業指明了方向,將引導保險機構不斷改進和升級,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實現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責任編輯:DF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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