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黃金,黃金卻「插翅而飛」,這樣的結果讓杭州的楊女士又懊惱又無奈。楊女士是一位網店店主,前不久,她通過百世匯通快遞,寄給客戶一份黃金飾品,不料,快遞被弄丟了。最終,楊女士不光損失了一筆生意,也沒能得到全額的賠償。
快遞黃金 黃金卻「插翅而飛」
楊女士經營網店很多年,已經與兩家快遞企業形成常年的合作,快遞件從沒有發生過丟失的狀況。
3月8日,楊女士接到一位福建客戶的訂單,客戶對快遞提出了要求,希望楊女士用百世匯通快遞發貨,便於收貨。儘管,楊女士從來沒有與匯通快遞合作過,但為了滿足客戶的需要,楊女士在發貨時,給匯通快遞拱墅站點打了電話。
這是楊女士第一次通過匯通快遞,給客戶發貨。
發件當天,匯通快遞拱墅七部的快遞員接到電話,趕到楊女士處取件。隨後,這份快遞就被發往福建。
三天後,跟蹤快遞的客戶向楊女士反映,快遞的發送信息很久沒有更新。3月13日,快遞公司回復楊女士,這份快遞很可能已經丟失了。又急又惱的楊女士只好先給客戶辦理了退貨、退款的手續,緊接著就開始尋找遺失的快遞。
網店店主第一次叫來了匯通快遞
結果快遞件丟失了
楊女士的快遞到底經歷了什麼?
這是一個很小體積的快遞,一個小盒子裡裝著兩枚黃金小吊墜,總重量5.09克,價值1400多元。為了不使快件太過顯眼,楊女士包裝得很仔細:黃金飾品裝在禮品盒裡,禮品盒外包著一層厚厚的泡沫紙,最後裝進了小紙盒裡。
楊女士肯定地說,快件包裝得很嚴實,即使搖兩下,也聽不到小飾品碰撞時的「叮叮噹噹」聲。
快遞包裝好後,匯通快遞員就上門了。
當時,快遞員站在樓下等著楊女士下樓,可因為手頭上的事情忙得停不下來,楊女士索性叫了自己家人幫她把包裝好的快件拿下樓去。
匯通快遞拱墅區相關負責人黃經理回憶道,楊女士的家裡人把東西送下樓時,快遞員的確問過,快遞的東西是什麼,可是寄件人只回了一句「反正不是爆炸物品」,並沒有說包裝好的小紙盒裡裝的是黃金飾品。
於是,雙方都沒有考慮要不要給這份快遞保價,快遞員接過寫著收件人信息的紙條,直接把快遞帶回站點了。最後,快遞單由快遞員填寫,並寄往福建。剛開始,送件過程很順暢。但是,3月10日,這份快遞到了廈門蓮前東站點,就再也沒有派送消息了。
對於由家人代送下樓這個插曲,楊女士也沒有否認。但在她看來,這是很平常的事情。「找合作快遞企業發貨的時候,我會把收件人的信息交給快遞員,由快遞員幫我填單、發貨。」楊女士說,事情發生以前,她信任「百世匯通」是個有名氣的快遞公司。
可這個價值上千元的快遞就這麼弄丟了。楊女士很著急,她表示,既然是發貨過程中丟失的,快遞公司就得負責任。
要不要保價 看客戶需要
黃經理說,快遞公司會接收黃金飾品,但如果客人要寄送價值過高的黃金產品,快遞員肯定不會收件。而且,由於黃金飾品價值較高,快遞員如果在事先知情的狀況下,一般都會建議寄件人對快遞進行保價。
楊女士之所以面臨索賠糾紛,正是因為在保價這個環節上疏忽了。
由於寄件時,楊女士沒有對快遞進行保價,而快遞員也沒有在寄件時開箱檢查,沒有人能證明,紙盒裡面的物品到底是什麼。這就導致,快遞丟失以後,快遞公司將按照「普通快遞丟失賠償三倍快遞費」的標準給楊女士補償。這個賠償額度,比起楊女士上千元的損失,簡直是「杯水車薪」。
昨天下午,商報維權記者聯繫了百世匯通上海公司。該公司客服人員潘先生表示,按照公司規定,當發現快遞可能丟失後,站點徹查7天以上沒有結果,才能將快遞視為丟失。目前,匯通公司已經聯繫有關站點,尋找楊女士的快遞,如果沒有找到,公司將與楊女士協商賠償事宜。
黃經理表示,考慮到楊女士的損失較大,他願意向上級部門申請500元的賠償金,賠付給楊女士。楊女士無奈地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