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亞麗
人說黃龍是個美麗的地方,有「七山一水兩分田,雞犬相聞世桃園」,是對黃龍地形地貌的真實寫照;也有人感嘆「一路風情一路景,目不暇接嘆匆匆」,如此形容黃龍是再恰當不過;還有人說,在這裡「水清魚讀月,山靜鳥談天」。森林覆蓋率87%,林草覆蓋率92%的黃龍,莽莽林海綿亙數百裡,千山萬嶺,壁玉翡翠,綠浪翻滾,充滿著神奇與魅力。
2019年以來,在這片充滿希望的熱土上,黃龍縣檢察院在新一屆院黨組的帶領下,把黃龍綠色發展理念融入檢察工作實踐,緊緊抓住歷史機遇,審時度勢,迎難而上,在森林防護、水源保護上下功夫,將「公益訴訟」打造為繼「調研宣傳」之後,又一「拳頭產品」,默默守護著這一方的綠水青山……
剛柔並濟彰顯檢察監督權威
2019年3月,在「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專項活動中,黃龍縣檢察院受理了延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黃龍分局對興旺生態綜合養殖場在禁養區養殖汙染環境未依法履職一案後,黃龍縣檢察院一方面向環保部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環保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另一方面,還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遷址、補償等有關問題,先後4次約談企業負責人,並與相關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商定整改方案,經多方努力,興旺生態綜合養殖場於2019年10月全部搬遷,解決了縣上一個持續4年的汙染環境問題。搬遷的企業主也對檢察院的工作表示感謝。
「如何使檢察建議能夠引起相關單位的重視,真正發揮作用,既讓被監督者容易接受,又讓被監督者不敷衍,剛柔並濟彰顯檢察監督權威,則是我們基層檢察機關在新時代謀求發展中必須解決的問題。」潘振洲檢察長說道。
民責同擔延伸檢察職能
2018年2月到4月,魏某某、劉某某等14人分別在洛川縣廂寺川林場、延安市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官莊林場盜挖柏樹根共計18棵,構成盜竊罪,在盜竊過程中,為運輸方便,毀壞樹木330株,(其中廂寺川林場100株,官莊林場230株,)經縣價格認證中心核算魏某某等人毀壞樹木及林地的生態修復費用共計188105元。
2019年6月4日,該案由黃龍縣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庭審中,公益訴訟人向法院出示了起訴書,要求魏某某、劉某某等14人承擔毀壞林地民事責任的各種證據,經過當庭質證,法院全部予以採信。法院當庭判決被告魏某某等11人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並處11名被告及3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賠償延安市黃龍山國有林管理局官莊國有生態實驗林場和洛川縣廂寺川國有生態市縣林場被毀壞樹木費188105元和生態被破壞的修復費36210元,共計224315元。
黃龍檢察院主管公益訴訟工作的副檢察長周紮根說:「魏某某等人毀壞財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打擊了破壞森林資源和生態資源的犯罪行為,同時對其民事責任也予以了追責,更讓廣大公民懂得,破壞生態資源將付出的慘痛代價,從而督促人民群眾自覺地遵法守法,積極保護生態資源環境。」
檢察長帶頭辦案致力美麗黃龍
2019年4月2日,黃龍檢察院幹警在「四警包村」走訪石堡鎮磊莊村時,發現在磊莊村的一處曠地上堆放著大量的渣石,得知這一線索後,潘振洲檢察長與第二檢察部幹警仔細分析研究案情,立即決定立案,組成了辦案組。4月3日,黃龍縣檢察院邀請黃龍縣石堡鎮、黃龍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召開圓桌會議,就石堡鎮磊莊村曠地堆放渣石問題向黃龍縣自然資源局發出檢察建議,責令非法佔用土地者退還土地,清除堆放物及垃圾,儘快恢復土地原狀。檢察建議發出後,磊莊村曠地堆放的800餘方渣石及垃圾一周內就全部清除,違法佔用的10.5畝土地已恢復原狀。
2019年以來,黃龍檢察院共受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55件,立案52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49份,收到回復46件,起訴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件,訴求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辦理農民工討薪案幫助農民工討薪200餘萬元;督促恢復林地98畝;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處理滲漏管網25處,更換排汙管道1800米,封堵居民區直排汙水口87個,清理汙泥等汙染物2000餘噸;清理建築垃圾4000餘噸。通過向發案單位及時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書、與發案單位進行座談、宣傳公益訴訟、發案單位限期回復整改函等形式形成了一套日臻成熟的辦案模式,實現對公益訴訟案件「全覆蓋,零容忍」。
2020年4月,延安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惠生來黃龍縣院調研工作時,對公益訴訟給工作予充分肯定,稱讚:「小院也能幹大事,案少也能做文章」。
「祛病除根」增強檢察建議剛性
「檢察建議很輕,一頁、兩頁薄紙,但它的分量好重好重,如一劑劑良藥,對症祛除行政機關的疾病,促使其健康發展。」黃龍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周瑾玲深有體會。
為增強檢察建議的監督剛性,督促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重視檢察建議,及時解決檢察機關提出的建議,切實發揮檢察建議在加強法律監督、規範行政執法中的作用,把服務發展和保障民生作為檢察公益訴訟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黃龍縣檢察院在規範上下功夫,在落實上做文章,在機制上花心思,探索出一條「黨委支持、檢察主導、部門聯動、群眾參與」的公益訴訟新路徑,把沒有硬性要求的檢察建議做成剛性、做到剛性,助推檢察建議監督質效不斷提升,實現了檢察辦案和地方發展雙贏的效果。
2018年3月13日黃龍縣檢察院與黃龍縣林業局會籤了《關於共同加強辦理生態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協作配合的實施辦法》,建立了黃龍縣檢察院、黃龍縣林業局生態領域公益訴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2018年6月27日,縣委、縣政府下發了《黃龍縣行政執法監督和公益訴訟協作辦法》;2018年7月4日,黃龍縣監察委、黃龍縣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履行行政公益訴訟職能、促進依法行政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2018年10月18日,黃龍縣監察委、黃龍縣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在督促落實檢察建議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試行)》;2018年12月12日,縣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2019年11月25日,《黃龍縣校外託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確保了黃龍縣校外託管班監管有法可依;2019年年底,縣委縣政府將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納入了全縣目標責任考核……一項項制度機制的出臺,為公益訴訟工作全面開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黃龍縣檢察院在依法履職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完善檢察建議制度,增強檢察建議剛性,打出漂亮的「組合拳」,真正讓「檢察建議」成為「祛病除根」、標本兼治的良方。
時代號角正勁,黃檢發展方興。黃龍縣檢察院辦公大樓裡「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十二個醒目的大字,時刻激勵著該院幹警立足新時代、展現新擔當、實現新作為,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檢察工作的發展,用一腔的赤誠和熱愛為人民群眾新需求提供更優質的檢察產品,用責任和擔當投入到新時代的洪流中,在守護秀美山水中詮釋「綠色擔當」……
責編:李朋
總編輯:姚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