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黑絲,迷人大眼,嘴唇微張,皮膚白皙,身材豐腴——這說的不是哪位女主播,而是讓無數青少年高聲喊出「此生無悔入暴漫」的王尼瑪。
2018年之前,知名網紅王尼瑪和他主導的脫口秀節目《暴走大事件》,以其辛辣幽默,敢說敢講敢做的風格以及誇張生動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一躍成為青少年的輿論領袖和代言人。
但在2018年後,這個先孵化於UCG漫畫創作社區,後在王尼瑪和商人任劍金風玉露一相逢後進一步發展壯大的脫口秀節目,並沒有如人們所期待的那樣乘風破浪,一路高歌,反而頹勢突現,折戟沉沙,並於播出第六季最後一期後,以暴走團隊一貫擅長的黑色幽默,用一場歡天喜地的沉痛葬禮,宣告了《暴走大事件》的終結。
2020年10月9日下午,在時隔一年後,暴走漫畫官方發布了《暴走大事件》第七季的預告片,低調宣告回歸。和以往的更新不同,這次回歸併沒有在健忘的網際網路激起多少浪花,而曾經炙手可熱的王尼瑪,似乎也已經從人見人愛的「王大頭」徹底變成了過氣網紅。
回顧《暴走大事件》和王尼瑪從巔峰到谷底的這段下坡路,如果說侮辱英烈事件是他們跌落神壇的第一步,那麼和唐馬儒決裂事件則是讓他們徹底失去觀眾緣的致命一跤,從那以後,《暴走大事件》的口碑一落千丈,即使唐馬儒在兩年後的2020.520當天宣布重回暴走大事件,也無力回天。
如果讓任劍來談當年和唐馬儒的決裂,任劍可能會說一個「冤」字。
2018年8月8日,唐馬儒的「扮演者」李迪在打完和暴走漫畫的最後一場官司後,用一篇疲憊的長文《我不是唐馬儒》,讓暴走團隊的領導者任劍和他背後的西安摩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摩摩公司)變成眾矢之的。
雖然任劍立刻同樣以振振有詞的長文還擊,但是這一次暴漫團隊邪教教主一樣的蠱惑力失靈了。對於任劍來說,他明明與李迪的法庭交鋒中贏了一場又一場,法律的天平明明向他傾斜,但是群眾卻毫不猶豫地站在了「唐馬儒」的一側,這種結果讓他困惑且深感不公。
這並非毫無緣由,更不是一場法盲暴民的狂歡。
在這場一面倒的站隊中,為人們所熟知的是「唐馬儒」向西安摩摩公司賠償20萬,這20萬又與一份他與西安摩摩籤訂的《勞務合同》掛鈎。根據李迪在微博上所發布的合同原文,無論是合同性質,還是對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都沒有對合同的「賣身契」性質做任何掩飾。
李大總結一下該勞務合同的幾個要點:
a.合同性質為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意味著一旦雙方發生衝突,李迪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保護;
b.確定了「唐馬儒」的形象系由西安摩摩公司打造,人氣系由西安摩摩公司提升,這意味著一直以「唐馬儒」形象示人的李迪,脫離西安摩摩時,極有可能失去自己的藝名「唐馬儒」;
c.協議期限為5年,西安摩摩公司可以隨時終止並可以單方面要求續約,卻未對李迪終止本合同做出任何約定;
d.賣身條款:李迪以本人身份、「唐馬儒」身份或其他所有身份參加商演必須經過西安摩摩公司同意;
e.不明確給李迪的報酬,僅規定報酬另行協商;
f.單方免責條款:西安摩摩公司不續約和單方解除協議的情況下,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也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雖然也有少數聲音提出,既然李迪自願籤訂了該份合同,就應當受合同條款的約束,但很多人卻似乎在這份「賣身契」的乙方李迪身上,隱隱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此毫不猶豫地站在了李迪一側,並將任劍定性為資本主義和剝削者進行抨擊。
當個體和公司之間的糾紛上升為階級與階級之間的矛盾時,輿論的戰場上,任劍就永遠失去了勝利的可能。
任劍贏了官司,輸了人心。「唐馬儒」輸了官司,卻贏了人心。
如果說之前的《暴走大事件》敢於直斥那些合法卻不合情理的社會現象,是當時熱血青少年群體的心之所向,那麼在李迪因賣身合同被判賠償20萬之後,這些熱血用戶似乎一夜成長,他們哀嘆著屠龍少年終成惡龍,紛紛離開了暴漫的粉絲隊伍。不止如此,這些之前的忠實粉絲,甚至在脫粉後用和曾經擁護暴漫一樣的熱情回踩。
但李迪並不只輸了20萬。在其後,他與暴走漫畫的另一場官司也塵埃落定,法院以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判決李迪一方向西安摩摩公司賠償20萬元。與前一場官司的萬眾矚目不同,這場官司無論是輸方李迪還是勝方西安摩摩,都沒有再向公眾尋求聲援。
這場官司和勞務合同無關,但糾紛發生在李迪和西安摩摩公司的勞務合同存續期間。
2016年12月20日暴走大事件第四季播出了《曹操率眾老鐵引燃三國直播大戰》,塑造了一個全新的人物形象——由演員吳振宏演繹的「MC子龍」。這條視頻發布後反響不錯,單條視頻在秒拍平臺中就有4789萬的觀看量。
而在這條視頻熱播期間,李迪名下「深圳李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李迪公司)發布的《刀山火海》、《斷情筆》等兩個視頻也在其公眾號和各大網絡平臺進行傳播。
巧合的是,視頻的主角也叫「MC子龍」,並且同樣由吳振宏演繹,裝束也幾乎一模一樣。
除此之外,《刀山火海》歌詞前四句「刀怒斬雪翼雕,山豪邁衝雲霄,長坂坡在燃燒,我直播砍曹操」也與《曹操率眾老鐵引燃三國直播大戰》中的歌詞一模一樣。
西安摩摩公司隨即將李迪公司告上法庭,並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一審法院認定李迪公司侵犯了西安摩摩公司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兩項著作權,認定李迪公司在《曹操率眾老鐵引燃三國直播大戰》同期播放侵權視頻,搭借《暴走大事件》的知名度,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構成不正當競爭,並根據李迪一方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其向西安摩摩公司賠償20萬元。深圳李迪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耐人尋味的是,李迪發布《我不是唐馬儒》的時間,就是這場暴走漫畫的維權官司開庭的當天。他在這場自身並不佔理的庭審結束後,以另一場主角相同的官司為內容,面向公眾進行了對資本的控訴。
更耐人尋味的是,第二場20萬的官司並沒有引起多少人的關注。無論是「唐馬儒」一方還是任劍這一方,似乎都不約而同地保持了沉默。
最耐人尋味的是,在兩人打了三場官司,在公眾面前撕得血肉模糊後的兩年後,彼此又握手言和。
李迪在輿論中勝訴,不是因為他「唐馬儒」的形象廣受喜愛,而是因為他作為被僱傭者與強大的資本對陣,一份不公的合同,足以讓所有和他同樣身份的「打工者」為他發聲。
但第二場20萬的官司,在李迪的角度,這場官司裡,無論是法律還是情理,他都站不住腳,所以他沒有再訴諸輿論。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而在任劍這邊,也許那篇《我不是唐馬儒》和後續輿論風向讓他明白了公眾輿論是個不能隨意捅的馬蜂窩,沒有人知道,捅翻之後,馬蜂的針是刺向敵人還是刺向自己。任劍保守地選擇了在判決後沉默。
所以第一個20萬的勞務合同糾紛,鬧得沸沸揚揚,第二個20萬的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卻悄無聲息地落下帷幕。
為富者的確不仁,但弱小者也並非想像中的完美無害。
而「唐馬儒」和暴走大事件第七季的攜手回歸,讓人忍不住感慨「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而那些曾經為了「唐馬儒」被剝削憤而發聲的人,隱約感到曾經自己的發聲是一個笑話。
但我們並非為弱者發聲,我們是為不公發聲。
當我們為弱者說話,往往是因為他正在經受不公正的待遇。這種不公正可能是我們正在經受的,可能是我們擔心會降臨在自身的,也可能我們僅僅是因為惻隱之心,唯獨不因為他是弱者。
當強弱易勢,同樣的不公降臨在強者身上,心中有公平的人仍然會仗義執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