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之魔童降世》是國產動漫的一個奇蹟,在動漫不被看好、國漫飽受質疑的時代裡,《哪吒之魔童降世》憑藉破50億的票房,位列中國影史票房榜第二名,超過《超人總動員2》成為全球單一市場的動畫票房第一名。狠狠地給那些看不起動漫以及「國產動漫」的人上了一節課。
正所謂樹大招風、人紅是非多!《哪吒》的成功,除了迎來了無數粉絲、票房以外,還為自己帶來了「侵權風波」。
《哪吒》熱映初期,微博用戶名為「石璟箜篌」在自己的個人微博上宣稱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涉嫌抄襲,抄襲的對象是她們的創意舞臺秀:《五維記憶》。
她表示《五維記憶》是非物質文化遺產表演項目,哪吒電影中的很多場景和劇情都與《五維記憶》雷同。她在微博上@出了餃子導演和《哪吒之魔童降世》電影官方微博,想要對方給一個說法,但哪吒方面並未作出任何回應。
而後《五維記憶》創意秀版權方中影華騰也直接在微博上喊話餃子導演,要求對劇本,甚至還專門召開發布會,從多個角度展現電影哪吒與其創意秀的相似之處,引發了一場激烈的跨界維權糾紛。
不僅如此,此事還上升到了「法院」。中影華騰還要求餃子團隊賠償5100萬,承認《哪吒》抄襲了《五維記憶》。神作莫名其妙被質疑抄襲,一時間也讓網絡上多了一大堆的吃瓜群眾質疑《哪吒》。
不過中影華騰方面自始至終卻始終沒有拿出更有說服力的「實錘」來。甚至有點搬起來石頭砸了自己的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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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2020年12月10日,時隔一年,《哪吒》侵害《五維記憶》改編權糾紛案在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迎來了一審開庭。具體情況如下:
原告方:中影華騰
原告中影華騰於2016年創作完成《五維記憶》腳本文字作品並開始系列演出。根據演出場景的不同,基於演出地域、受眾等因素有所不同的考量,原告主創團隊對《五維記憶》腳本和舞臺戲劇進行了相應調整,形成了若干不同版本。
2017年9月28日,原告對《五維記憶》腳本「《memory》——中國非遺盛典」進行作品權利登記。《權屬證明》登記號:國作登字-2017-A-000424631。
中影華騰公司表示,《五維記憶》腳本創作完成後,於2016年開始,中影華騰陸續向社會發放了數萬冊圖文並茂的宣傳畫冊(含劇情介紹),同時在多地進行公演。
《哪吒》在人物形象設計、故事情節和製作元素等方面與原告作品《五維記憶》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處。
在人物設置和人物關係方面,二者均採用了中國陰陽哲學思想,由此延伸創作了陰陽兩分的人物設置及人物情感關係的安排,《五維記憶》中的陰陽精靈對應的是《哪吒》中的哪吒和敖丙;在具體情節的邏輯編排方面,有8處構造了相同的人物成長線路和故事情節;在特殊的細節設計方面,選用了相似,甚至相同的細節展示以及後續的編排鋪設;在人物形象設計方面,採用了相同或相似的美術元素和造型;在作品的語法表達、邏輯關係、規定情境方面,二者均有多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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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華騰認為,被告與原告的前述相同或相似之處是原告作品中具有獨創性的部分。以上事實可以證明,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五維記憶》腳本和舞臺戲劇等作品的改編權和複製權。自2019年7月26日《哪吒》院線上映、8月29日海外上映及10月11日網絡平臺上線以來,被告聲稱《哪吒》累計票房近50億,侵犯了原告《五維記憶》腳本和舞臺戲劇等作品的發行權。
《五維記憶》團隊在發布會上公布了一張劇情核心人物的形象圖並認為這與《哪吒》的角色形象相似。
有網友提出,如果這樣說,難道孫悟空不是更相似?
中影華騰請求法院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維記憶》腳本及舞臺戲劇等作品複製權、改編權和發行權的行為;判令六被告在其個人/公司官方網站、官方社交平臺和相關網站首頁顯著位置上連續30天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判令六被告就此案侵權行為向原告連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並承擔合理費用100萬元。
被告方:《哪吒》編劇導演及聯合發行方
對於中影華騰的起訴,被告方表示,《五維記憶》僅為舞臺表演,不屬於作品,無著作權產生。
庭審中,中影華騰現場播放了《五維記憶》錄製視頻。對此,被告方則表示,中影華騰現提交的《五維記憶》舞臺表演視頻不能證明該錄製品內容就是原告主張的公開演出內容,不能作為此案的對比依據。同時,中影華騰提供的多份《五維記憶》舞臺表演錄製品是由多個不同角度鏡頭剪輯而成,且在後期製作中增加了特效。該錄製品所呈現出來的內容與現場觀眾對現場表演可感知的視覺效果以及內容無法完整對應,且形成時間晚於原告主張的首次發表時間。該證據不能證明原告提交的視頻內容就是原告主張的公開演出內容,故不能作為此案的對比依據。
被告代理律師表示,《哪吒》的創作早於原告主張《五維記憶》演出版本的發表時間。
且《哪吒》與《五維記憶》不相同也不相似,客觀上不存在侵犯原告權利的事實。就人物設定而言,《五維記憶》講述的是兩個代表陰陽能量的精靈愛上人間女性的故事;《哪吒》講述的則是圍繞靈珠、魔丸展開的人、仙、魔之間的故事。
就故事情節而言,《五維記憶》表演所呈現的是代表陰陽的兩個精靈遊戲人間、追求姑娘、因愛生恨、互相反目最後得慈悲化解,重歸舊好的故事。而《哪吒之魔童降世》則是在我國傳統神話故事的基礎上,講述元始天尊把混元珠一分為二,分別是靈珠和魔丸。陰差陽錯的,魔丸託生在了哪吒身上,出生後的哪吒受魔丸的影響成為了混世魔王,而哪吒在面對百姓的誤會以及即將來臨的天雷時,奮起反抗,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最後成為解救百姓的英雄。
就表現形式而言,《五維記憶》表演主要凸顯的是多個非遺藝術表演,如歌曲、舞蹈等,故事情節主要是用於串聯這些歌舞表演;《哪吒之魔童降世》則為動畫電影,雖源自我國傳統神話故事,但故事內容又突破了原有神話故事,具有極高的獨創性。電影作品是不可能複製舞臺演出的任何一部分表達的,故不侵犯複製權。
除上述內容之外,《五維記憶》與《哪吒》之間不存在任何相似之處,客觀上不構成實質性相似,即不侵犯改編權。原告此案中主張的《五維記憶》與《哪吒》「相似之處」,均是原告刻意過度解讀《五維記憶》的演出內容,並故意曲解《哪吒》的電影內容後,人為製造所得。按照原告的比對邏輯,被告發現如在先作品《絕代雙驕》、《大醉俠》和《香蜜沉沉燼如霜》中都可以找到原告主張的近似情節,其主張的所謂「相似」之處是「生搬硬湊」。
在最後陳述階段,
中影華騰表示同意調解,
《哪吒》編劇導演及聯合發行方不同意調解。
關於《五維記憶》抄襲的討論
《五維記憶》主演之一石璟箜篌所發出來的海報對比照,未能有力的證明《哪吒》抄襲,卻被網友扒出《五維記憶》的海報完全是《阿凡達》《你的名字》等等電影海報的一個拼湊版。
左為《哪吒》海報;右為《五維記憶》海報
細看《哪吒》和《五維記憶》的兩張海報,除了排版構圖,沒有找到其他相似的元素。但是這樣的構圖其實是很常見的,例如《美國隊長3》《哈利波特•最後一戰》。
甚至有網友發現《五維記憶》海報抄襲了其他眾多電影的海報元素,就是一個大雜燴。
左為《阿凡達》海報;右為網友標註後的《五維記憶》海報
左為《你的名字》海報截圖;右為《五維記憶》海報截圖
左為《沉睡魔咒》海報截圖;右為《五維記憶》海報截圖
除了這些拼湊的細節,甚至就在《五維記憶》發聲之後,一位微博名稱宋蚊子123的博主就發聲,發現《五維記憶》所發出的土星片段是抄襲其作品《太陽系旅行》。
左為《太陽系旅行》片段;右為《五維記憶》爆照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哪吒之魔童降世》 事件發生當時仍處於上映期,所以中影華騰方面在影院中攝製電影畫面的行為是屬於盜攝,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47條,盜攝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哪吒》在慶祝票房破43億的海報上寫了「錄像設備,禁止入場」,疑似在內涵《五維記憶》到電影院盜攝哪吒電影片段作為證據的行為。
目前的這一系列的結果,對於《五維記憶》來說,並不是一個樂觀的狀況。
鼓勵維權,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
但是維權還需作品具有獨創性的輸出及有力的維權證據。
小編對於如何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智力成果,固化完善證據鏈提出幾點建議:
1.做好行業分析,根據行業特點,梳理自身產權保護關鍵點。2.儘可能嚴謹、完整的記錄創作全過程。3.及時上傳存證,儘可能早的將相關文件資料上傳存證。4.如果有條件的話,在專業律師指導下進行存證更為穩妥。
案件並未當庭宣判。本次反轉之後,到底《哪吒》團隊會採取什麼樣的做法來維護自己的作品,小編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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