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經因為每看過一部動畫,就去買相關周邊(以玩具為主)?不得不說面向兒童的動畫,必定有相關周邊推出市場銷售,估計沒人能分辨出來是不是正版,最多吐槽一下「這玩具怎麼跟我在動畫看的不一樣」。
對於手辦和高達模型,肯定不能列入玩具當中,這可不是給一般孩子玩的東西,價格就是門檻(不包括那些廉價大邪神),而且以觀賞為主,要是拿去隨便拆卸、玩弄或者撞擊,那就是熊孩子才敢做。所以接下來,小編盤點的是比較大眾化、價格適中、因為看了動畫才去購買的童年玩具,而且多數情況下,小學之後,也會逐漸從這些玩具上「畢業」:
卡牌類
如果一部動畫裡出現的一定數量人或物的設定,就能成為卡牌類周邊,當中類型以圓形和矩形主,普通卡片和磁鐵卡片,有的僅是觀賞性,比如《魔卡少女櫻》的卡牌,不可能用來進行對戰,因為沒有數值和規則設定;有的可以根據動畫裡的規則在現實中做到,比如《遊戲王》的卡牌,只是不能像動畫裡投影和各種神器特效,由於當時沒有區分卡牌是不是正版,和夥伴對戰時,故意爆出一張變態盜版卡,一下子就結束遊戲,隨時要和小夥伴翻臉直接幹一架。
但所有的卡牌都能捨棄本身在動畫的設定和規則,產生一個共同玩法,就是直接物理競賽:圓形硬卡或者磁卡,可以直接平面上用手指彈射,只要自己的卡觸碰到對方的卡或者出界就算獲勝;至於矩形卡牌,那就是扇卡,回想起當年小編從50張卡贏來幾百張卡的滋味,手掌都變厚很多,不過當年那些卡早就回爐重做了。
玩具模型/布偶類
這個絕對是最普遍的玩具,甚至布偶對於大人來說還能用來討女孩子歡心,這類型的玩具簡直多如繁星,除了特攝片裡的《哥斯拉》、《奧特曼》和《假面騎士》系列外,可能每看一部就想把動畫裡角色的都來一整套,比如《彈珠警察》裡的紅白藍黑黃綠寶,能發射彈珠的(老是把彈珠弄丟被爸媽罵),平常不玩的時候放著看也覺得挺帥氣。
以前動畫角色在現實中出現布偶類玩具比較少,一般是迪士尼角色比較普遍,部分爸媽怕布偶弄髒容易滋生細菌而不買(小編就是其中之一),於是玩過家家的時候,就用芭比娃娃代替。小孩真的是天真無邪,哪怕是男孩子給芭比娃娃換衣服,也是非常平靜。
玩具界四幻神
《四驅兄弟》、《超速搖搖》、《戰鬥陀螺》、《激鬥戰車》這四部動畫,真的是看一部買一款相關的玩具:四驅車確實是一個高消耗品,如果沒有在賽道上奔馳,加上車底盤是塑料,一撞牆輕則翻車,重則車都毀了,而且電池消耗也很嚴重,如果是一次性電池能開半個小時算厲害,所以一般使用充電電池配套充電器。如果在賽道裡使出「旋風衝鋒龍捲風」,基本上可以換一臺新車。
悠悠球如果控制比較好點的話,是可以玩很多花式,比如催眠、遛狗初級技能都可以輕易做到,當然失敗的話,容易猛烈撞地而毀壞掉了。
戰鬥陀螺跟一般陀螺是有區別的,一般放出去後是不能用其他方式長時間持續旋轉,不要相信動畫裡轉一天都不會停下來,如果是戰鬥陀螺間都是塑料還好,碰撞起來不會太容易損耗,如果是加鐵環的,戰鬥當然激烈刺激,既容易撞毀對方陀螺,也容易傷到圓盤場地或者人的身體。
激鬥戰車算是比前面三個還要厲害,指的是危險程度,當時真不明白這麼尖銳的玩具是如此危險,所以爸媽也沒有買給小編玩,不去吐槽。
電子玩具
如果《數碼寶貝》是引領電子寵物機的風靡,那麼《精靈寶可夢》是引領Gameboy寵物界的風靡,前者電子寵物機出現比較多的山寨貨,比如養的寵物並不是任何一隻數碼寶貝或者根本不會進化;後者就比較正式,當然,如果你買回來的遊戲機認為是「Gameboy」,但只能玩俄羅斯方塊,那就不好說了。
還有很多童年玩具是因為動畫而誕生的,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不過,時代是永遠在變化,我們的童年玩具未必還能活到現在而不被淘汰,尤其是智能設備的發展和普及,以智慧型手機為例,即使是4、5歲的孩子,一旦接觸了手機遊戲,不加監管,非常容易沉迷遊戲,再拿其他玩具在孩子面前也會黯然失色。
最近,TX和頭條因「5月30日新華網發表題為《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網遊對少年兒童的戕害?》一文」改題推送事件而開撕,這條新聞的關鍵詞就是兒童和遊戲,大家可自行查找相關內容,這裡不做評析。
只是反映出一個問題,一臺智慧型手機也許能解決爸媽購買玩具和陪伴孩子的總花費和時間,但孩子的童年玩具和回憶也就越來越單一,同時也許會一直沉迷其中,而不像其他童年玩具,我們長大了也只是懷念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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