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 2020-11-30
中國電力新聞網訊 通訊員 韋貞 報導 2020年11月26日,大唐巖灘水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線女職工王欣主動提出申請,將於12月起暫停公司給予的育幼期照顧,回到發電部的崗位上,這一天,她的孩子剛滿1歲2個月,也是她休完產假和哺乳假後的兩個月,而在此前,她和公司申請的育幼期照顧時間為2021年2月。
一年多前,王欣與同在發電部的愛人迎來小家庭的新成員,欣喜之餘的他們對小家的未來既憧憬又擔憂。孩子一天天地長大,他們通過各種途徑想找到一個稱心如意的保姆卻不容易,尤其是夫妻二人同在巖灘生產一線,一聽要到那個遠離城市的偏遠山區去帶孩子,面試的保姆都為難起來。
休完所有的假期後孩子後怎麼照顧?特別是休完產假後到孩子上幼兒園前的一段時間,家庭和事業的選擇讓王欣陷入兩難。巖灘公司女職工委員會了解到王欣的難處後,對和王欣一樣面臨育齡期顧慮的女職工進行逐一談話,以解決這一困難為課題展開調研。
巖灘水電公司地處偏遠山區,距離公司職工主要生活區南寧市二百多公裡,一線職工需要長時期在巖灘上班,當地生活條件相對落後。在調研中,女工委了解到該公司處於育齡期的女職工和雙職工家庭大多數存在以上顧慮。
一線女職工的困難得到了公司黨委的重視。作為技術密集型企業,留住青年人才和吸引人才是一項重要工作,女職工是企業不可或缺的部分。為了解決在巖灘一線女職工產後育兒和照顧家庭出現的困難,減少後顧之憂,提升幸福指數,巖灘水電公司結合企業實際,把為一線女職工解決「四期」困難列入該公司「幸福大唐建設」任務,由公司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牽頭落實。
任務下達後,公司工會委員會和女職工委員會經廣泛徵求職工意見,提出了「結合工作實際,對產後孩子年齡未滿3周歲、崗位在巖灘的女職工進行特殊照顧」的初步想法。在與人力資源部充分討論反覆推敲後,2019年11月,《巖灘前方女職工育兒期困難照顧辦法(暫行)(草案)》以職工代表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進行表決。
具體做法是:產後孩子年齡未滿3周歲、崗位在巖灘的女職工個人自願提出申請後,在保留部門編制的前提下,有條件地臨時調整崗位或工作地點,在照顧期內,女職工可以中止照顧回到原崗位,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再有一次申請的機會。照顧辦法的靈活度讓這部分女職工可以兼顧家庭的同時又不會長期脫離專業,在照顧期結束後可快速地融入專業工作。
該提案一經提出,立即引起了廣大職工的熱議:如果通過辦法一旦實行,這些女職工會不會一去不返,以後的生產一線就只剩下清一色的男職工了;如果不通過,女職工的困難無法解決,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吸引力將大打折扣;處於育齡期的青年職工則表示,這一辦法如果出臺為他們解決了後顧之憂,獲得感和幸福感更強,更堅定了紮根企業的信心……雖然有眾多顧慮的聲音傳來,但最終公司廣大職工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得以全票通過。
2020年11月,是辦法實施後將近一年的時間,該公司已有4名女職工受惠。此時,二次班女職工潘凌的孩子已將近兩歲,她並未在申請照顧之列,但她說:「現在家裡有老人幫照顧孩子,我可以很放心地工作。但有了這個照顧辦法,在孩子需要我的時候我可以隨叫隨到,就像吃了一顆定心丸。」和潘凌情況一樣的還有信通班的覃柳,如今的她們已是班組的副班長培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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