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解讀第27章第六段的內容。
第34句說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馬可福音15:23卻寫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究竟是苦膽酒還是沒藥酒,耶穌究竟嘗沒嘗呢。還有路加福音23:36寫兵丁拿醋給耶穌喝,不過沒有寫耶穌喝不喝。約翰福音則在19:25-30寫耶穌將他母親託付給一個門徒,然後就放心喝一口醋,馬上就死去。從這句話看,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個孝子。
經學家說兵丁給耶穌喝的苦酒是為了減輕釘刑痛苦的麻醉性飲料,耶穌不喝是因為決心要完全清醒地經受一切他所必須經受的。釘刑目的就是要給犯人痛苦,怎麼可能行刑時又給犯人減輕痛苦呢,顯然作者的原意肯定不是這樣的。沒藥在舊約中本來是上等香料,不過混在酒裡,當然不是取其味香,而是取其味苦,這明顯是要讓犯人既痛又苦、加大犯人痛苦感覺的,經學家竟然能作出相反的解釋,真是不得不佩服他們的理解力啊。馬太福音作者可能就是怕人不能理解,所以將沒藥改成苦膽,說耶穌嘗了嘗,但是不肯喝。馬可福音作者寫耶穌不肯喝,可能意思是該受的他受,不該受的他不受,或者是被釘死身體是痛,但是內心是不苦的,他不要苦。不但不苦,而且還是解脫。馬太福音作者寫耶穌嘗過才不喝,把耶穌的神性給改沒掉了,難道神的兒子苦都看不出來嗎。
路加福音把苦的改成酸的也是一個意思,在以色列人的傳說裡,酸也是不好的,會把牙齒酸倒。以西結書18:2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這句話寫兒子的牙酸倒了,其實是比喻被擄的以色列人後裔日子不好過。還有詩篇73:21說,因而我心裡發酸,肺腑被刺。由此可見,心裡發酸也是表示心裡很難過的意思。
有經學家說,別人拿苦膽給耶穌吃,是要應驗詩篇69:21所說: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也許馬可福音的作者寫的時候有想起這句話也說不定,不過馬太福音的作者應該沒想起,否則的話他會寫上應驗了經上的話。要是這麼說的話,下一段說有人拿醋給耶穌喝,耶穌喝了後死去,也可以說是因為此句,還有,後面說行路的人、祭司和長老、甚至一起行刑的強盜都譏誚耶穌,可以說是為「應驗」上一句、詩篇69:20所說:辱罵傷破了我的心,我指望有人體恤,卻沒有一個,我指望有人安慰,卻找不著一個。實際上詩篇第69首所說的是被擄之人在外邦堅持信仰很難,因為同伴們紛紛入鄉隨俗,他們就被人嘲笑戲弄。
第35句說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我們看到耶穌被釘的畫像是耶穌光著身子被釘在十字架上,全身只有關鍵部位有點遮擋。其實我們知道那個時候的古人是沒有穿內褲的,如果衣服脫掉之後,就沒有遮羞布。經學家說犯人在釘死前允許在下體裹一塊很薄的紗布(纏腰布)或者穿一條紗布短褲,我們剛才說過紗布短褲當時是沒有的,很薄的紗布纏腰布一般人也不會有,特別是釘死幾千人的時候,哪裡來那麼多纏腰布呢。所以我覺得如果是要脫衣服釘死的,實際上基本就是身子全光,經學家想出纏腰布,主要是為了「耶穌」的體面,還有後來社會變文明,全光基督徒也不好接受。試想,一進教堂信徒就看到耶穌的小弟弟,那怎麼好意思呢。而且耶穌作為神或者神的兒子,他的弟弟畫(做)多大才好也是個問題,跟普通人一樣不大好,畫(做)太大同樣也不大好。
在舊約裡寫,敵人打敗仗之後,人們就上戰場去收戰利品,他們特別提到的戰利品就是衣服。我們現在不信神的時候,人們都嫌死人的衣服不乾淨,沒人會要,那時人們普遍信神,人們卻不嫌死人的衣服不乾淨,大家搶著要。因為以前布料缺乏,人們缺衣少食,一塊破布都有人要,死人衣服拿來洗都不用洗就可穿上。在冬天,加多一層布,就多暖一點、並少一點被凍死的可能。
在當時這樣的情況和傳統之下,如果犯人被處死,兵丁要分他的衣服也有可能是真的,不過也不排除作者這麼編只是為了迎和舊約的語句。分衣服的情節,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都是簡單地寫「拈鬮分他的衣服」,約翰福音卻寫得很詳細,說外衣怎麼分,裡衣怎麼拈鬮。路加福音什麼都沒有寫。
約翰福音19:23-24說: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是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這裡說的經上的話,是指詩篇22:18寫的: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這句話其實只是被擄之人假託大衛寫詩訴說他們的悲慘情形,跟新約的事根本是沒有關係的。我們在解讀詩篇的時候就說過,如果像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那樣,只寫「拈鬮分他的衣服」,還有點像真的,約翰福音那樣寫卻一點也不像現實。
當時以色列民間最普遍的服裝一種是罩衫,就是像現在穆斯林穿的那樣,一塊布圍起來的,作者寫的裡衣沒有縫的就是這種。另一種是丘尼卡便衣,它由兩片方形布料縫製而成並在頸部留有開口,這樣的衣服整件可以穿,半件也可以蓋暖。他寫外衣被分成四份,那麼外衣至少得穿兩件以上。逾越節一般在公曆的4月,早的話就在3月底,這個時候的天氣已經轉暖。比如說2019年的復活節,與以色列同緯度的杭州已經可以穿短袖,就算兩千年前天氣不同,我想也不至於穿3-5件衣服吧。
有人說,笑話,亞熱帶氣候跟地中海氣候能一樣得來嗎。亞熱帶氣候跟地中海氣候是不一樣,地中海氣候就是副熱帶夏幹氣候,特點是冬季溫暖溼潤,夏季乾燥少雨,以色列春天的天氣按理說應該不會比同緯度的杭州冷。事實上我在寫之前就查過,以色列4月平均最高溫度 26°c,最低溫度 15°c。
上世紀大家都很窮的時候,很多人冬天零下十來度也就兩、三件單衣過冬。在舊約裡,有些地方寫衣服抵押給別人晚上就沒有蓋的,新約時期窮人也不可能有很多衣服,更不可能天氣很暖了還穿那麼多的衣服,所以約翰福音的這個情節肯定是編造的。
第36句說兵丁又坐在那裡看守他。在馬可福音裡沒有這句話,而是寫明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是巳初的時候。我們前面介紹過,當時古羅馬的時間是從日出到日落分成十二時那麼算的,所以冬天的時短、夏天的時長,夏天的時早、冬天的時晚(早上,下午的則相反)。在逾越節的時候,三時大約是早上八、九點,中文翻譯成巳初也是可以的。接著下面還有午正和申初,原文分別是寫六時和九時,逾越節時一時的長度大約跟我們現在的一小時差不多,如果三時算九點的話,六時是十二點,九時是下午三點,確實約是午正和申初。
馬太福音因為沒有寫明耶穌幾時釘上去的,如果不結合馬可福音的話,就只能按下一段寫的從午正開始,那就要比馬可福音寫的少掛好幾時。路加福音也沒有寫幾時開始,約翰福音則幾時開始到幾時結束都沒有寫。
第37句寫他們在耶穌的頭上面放了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這句抄自馬可福音,路加福音沒有寫。這句話寫的好像不太對,既然是罪狀,就應該寫他自稱是猶太人的王,而不能寫這是猶太人的王。如果他確實就是猶太人的王,這又有什麼罪呢。經學家說,這個罪名這麼寫,明顯是表示諷刺,還有,牌子能放在耶穌的頭上面,就說明他的十字架是真正的十字架,而不是T字架。
如果說這個牌子是兵丁寫的,經學家的「諷刺說」勉強可以解釋得通,但是按照約翰福音,這個牌子可是同情耶穌的彼拉多寫的,他怎麼會諷刺耶穌呢。至於十字架、T字架的問題,前面說得夠多,我們認為就算真的有耶穌被釘死這件事,他應該也不是死於十字架上。說釘死在十字架上要寫罪名的事,應該也是根據福音書所寫的,實際上是不是這樣不是很確定。如果說一定要在上面放牌子的話,T字架上面也是可以放的,因為人掛在那裡會懸下來,不管十字還是T字,有那個橫梁不表示行刑時犯人的手臂是水平的,也不表示犯人的頭一定高於橫梁。
在約翰福音裡,將這件事寫在兵丁分耶穌的衣服之前,而且說這個牌子是彼拉多寫的,內容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跟「馬可」和「馬太」所寫的略有不同。他還說,這個牌子是希伯來文、希臘文(和合本:希利尼)、拉丁文(和合本:羅馬文)三種語言同寫。作者應該將希伯來文換成亞蘭文,因為那個時候猶太地通行亞蘭文,希伯來文沒什麼人認識。還有,作者應該沒有想過三種語言寫這一塊牌子得有多大,他是要在十字架上做廣告牌嗎。作者接著又說,祭司長看到這牌子,就跟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說自己是猶太人的王,不過彼拉多拒絕修改。這個情節明顯是約翰福音自己編造的,如果是真實之事,很難想像其它福音書為什麼不寫。他寫彼拉多用三種語言寫耶穌是猶太人的王,並且拒絕修改,作者的意思應該是彼拉多承認耶穌是猶太人的王。不過既然他承認耶穌是猶太人的王,為何又要將他處死,這就未免有矛盾。
第38句說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馬可福音15:28寫,有古卷說「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個經上的話是指以賽亞書53:12: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為什麼作者要寫有兩個強盜與耶穌一起被處死,確實有可能是為了迎合以賽亞書的這句話。不過比較愛引用舊約的馬太福音都沒有寫,而馬可福音有的版本也沒有這句話,說明馬可福音最初版本應該是沒有這句話的,不排除作者原來只是想安排兩個人與耶穌一起被釘死,使他編的這個故事顯得較真實一些,接著後來有人覺得符合以賽亞書上的話,就給加上15:28這一句,但是他的修改沒有得到普遍承認,所以很多版本都沒有這句話。
這個情節本身其實也不是很合理,按作者編的故事,兩個強盜應該是早就被判決收監的,而耶穌剛剛才判決,如果按順序的話,要不兩個都在耶穌左邊,要不兩個都在耶穌右邊,這樣才合理。但是作者要不就是想突出耶穌,要不就是因為以賽亞書的那句話,所以就把耶穌安排在中間。其實要是按照以賽亞書的那句話,倒不一定要放在中間。因為那句話原意是他被算為罪犯,而不是說一定要放在罪犯的中間。
第39-44句分別寫過路人、祭司長和文士長老、和他同釘的強盜都譏誚耶穌,說他自稱拆毀聖殿、三日就能建造起來,自稱自己是神的兒子,自稱是以色列的王,如果他能救自己、使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大家就相信他,他如果真的倚靠神、神如果真的喜歡他,神現在就會救他。馬可福音的版本稍有不同,他沒有寫神的兒子這一部分。
作者寫所有人都譏誚耶穌,跟前面說百姓視耶穌為先知、抓他怕民間生亂的說法是矛盾的。但是我們從猶太人很少信仰基督教就可以看出,當時猶太人確實基本上不接受他們教派,估計對他們教派的信徒是經常出言譏諷的。作者所寫的這些譏誚的話,說不定就是他曾經聽別人譏誚過他的,或者是別人曾經這樣譏誚過他的教友。
拋開與耶穌一起被釘的強盜也譏誚耶穌的不合理部分,馬太福音寫的這段譏誚的話其實很有道理。這些話我們在解讀舊約的時候也是經常說的,核心一點就是,如果真的有神,不要總是託夢給先知,請當大家的面多多顯示神跡,只要幾十年顯示一次實實在在的神跡,大家準能相信神,神根本不用煩惱人們不相信他這個問題。
像這幾句話其實就說得很對,如果耶穌真是神的兒子,他在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正好是顯示神跡的大好機會,他只要在眾人面前使他自己從十字架上神奇地得救,然後再顯示一些誇張的神跡,比如還可以升到半空、放出光芒、跟大家說聲Hi,這樣猶太人看到了,自然馬上就會相信他。新約的意思是只要猶太人都相信耶穌就可以得救,那麼如果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時候顯示個大神跡就能做到,又何必一定要經歷「釘死又復活、然後等過幾千年還不能使猶太人相信」這樣費時耗力又無效的程序呢。
我們用這些話質疑舊約中的神,新約寫猶太人用這些話質疑耶穌,說明其實從古到今,人們都知道怎麼質疑神的存在。只不過有些人明明自己並不怎麼信神,卻要編出神話來騙人,有些人呢,在質疑其它教派的時候都很清醒,唯獨對自己迷信的事就犯迷糊。
路加福音卻沒有寫路人和祭司長等譏誚他,他寫兩個與耶穌一起被處決的強盜其中的一個出言譏諷耶穌,而另一人卻批評同伴不應該這麼說,並求耶穌說,你的國來臨時請帶帶我,耶穌說,好,今日我們就同赴樂園。約翰福音則完全沒有寫有人譏誚耶穌。總之各個人寫的話都不一樣,很明顯,他們都是愛怎麼編就怎麼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