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成都市城鄉貧困家庭減輕醫療費用負擔,發揮慈善事業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補充作用,成都市慈善總會今年繼續在全市開展成都市城鄉居民大病慈善醫療救助項目,並於2020年4月21日發布《成都市慈善總會2020年成都市城鄉居民大病慈善醫療救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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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對象
成都籍困難大病患者,自向所在地救助機構提出申請之日起往前一個自然年度內,扣除醫保報銷後,經由戶籍所在地救助後,其個人醫療自付金額仍超1萬元的困難患者可申請本項目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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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標準
(1)按照成都籍困難大病患者醫療自付金額超過1萬元部分的50%給予救助,救助金額不超過實際醫療自付費用,上限1萬元/人;
(2)每個自然年度可申請一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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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審批程序
(1)申報資料
A. 填寫申請表;
B. 已接受戶籍所在地救助的相關依據,救助單位包括:社區(村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慈善組織、關愛援助中心等。
C. 貧困證明:由政府出具的相關貧困證明複印件,如低保證。低保邊緣報告書,精準扶貧對象等;無政府出具的相關貧困證明材料的,將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入戶調查,拒絕入戶調查或未進行入戶調查的不予救助。
D.自申請之日起往前一個自然年度內的醫療資料:病情診斷書或出院證明,醫療費用結算票據原件或複印件,醫保報銷結算單原件或複印件(如未購買社保需出具證明)。
E.申請人戶口薄或身份證複印件。
F.申請人銀行卡複印件(註明開戶名、開戶行信息),申請人籤字並按手印。
(2)申報救助程序
A.申請人必須在先行接受戶籍所在地相關項目援助後,將申報資料提交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慈善會審核。
B.各區(市)縣慈善會審核後報送至成都市慈善總會。
C.針對無政府出具貧困依據的申請對象,成都市慈善總會將委託第三方社會組織進行入戶調查,拒絕入戶調查或未進行入戶調查的不予救助。
D.通過最終審核的,成都市慈善總會將救助金額直接撥至申請人銀行卡。
詳情諮詢
此項目具體信息、救助標準、申請程序、申報材料等,可仔細閱讀上方文件內容,如有其他疑問,請電話諮詢成都市慈善總會:
聯繫人:胡珂老師
聯繫電話:028-870319931
文章來源:成都市慈善總會、尚善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