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擊-民航總醫院暴力殺醫案,24天判處死刑

2020-12-15 健康界

對待暴力傷醫殺醫的犯罪分子,

必須要體現司法的公正和威嚴,

履行使命的白衣天使不容傷害。

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孫文斌及親屬將其母孫魏氏送至民航總醫院治療。因孫文斌不滿醫生楊文對其母的治療,懷恨在心、意圖報復。

2019年12月24日6時許,孫文斌在急診搶救室內,持事先準備的尖刀反覆切割、扎刺值班醫生楊文頸部,致楊文死亡。

2019.12.24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19.12.27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9.12.30移送審查起訴;

2020.01.03檢察院提起公訴;

2020.01.16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文斌故意殺人一案,一審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孫文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文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處罰。孫文斌作案後報警,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其所犯罪行,應依法認定為自首。鑑於孫文斌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法院依法當庭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從刑事立案到一審宣判,只用了24天。在歷來發生的傷醫殺醫事件中,除了2017年7月11日,雞西市人民醫院發生暴力傷醫和劫持人質事件,公安果斷當場開槍擊斃暴力挾持之人之外,此案是判決最快的了。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體現了對殺醫犯罪堅決從嚴懲處的立場。

公檢法機關嚴懲惡性殺醫犯罪的決心是強烈的,我們大力支持,讓我們看到法律的雷霆手段;本案的教育效果,我們期待,請準備傷醫的或有傷醫企圖的人三思而後行。

近年來不斷發生的暴力傷醫案,大多已經結案,宣判,比較長的如2011年8月16日,盧德坤殺害東莞長安醫院劉志霖醫生,2017年1月10日,殺害東莞長安醫院劉醫生的兇手盧德坤被依法執行死刑。長達6年才終於將兇手正法。六年中,死者家屬肯定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在當下移動網際網路時代,人人都是自媒體,發生暴力傷醫事件的當時,可能快速成為輿論熱點,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不少案件開庭審理也沒有當庭宣判,當庭宣判也沒有發生暴力傷醫時候的轟動效果,大多數就沉寂了。一些案件當事人或當時醫院也要求冷處理,不想事情再次披露,讓醫院成為輿論焦點。因此不少暴力傷醫案件後續就找不到聲音了。

面對一個個倒在歹徒刀下,死於救死扶傷崗位的白衣天使,如果再不對醫護人員安全予以政治站位的高度重視,對涉醫犯罪給予實實在在的雷霆打擊,那麼,這樣的無辜醫者的鮮血,還將會淋漓地噴濺於白衣之上。

人類對疾病的認識是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總有一些疾病當下醫療技術無法治癒,或者無法阻止其惡化,正因這一局限性,不是所有的醫療效果都能滿足患者的期待。患者不能僅因病情惡化就無端懷疑醫生診治錯誤,更不應該將病情惡化帶來的一切後果都歸咎於醫生,進而報復殺害醫生。

要剎住傷醫、辱醫之風,固然有賴於人們道德水平的提高,以及社會風氣的點滴淨化,醫患環境的漸進改良。但在這種遠水難解近渴的情況下,唯有司法的快速強力介入,才能刮骨療毒,猛藥去沉痾。凡屬惡性傷醫行為,都已明顯觸犯了刑律。即使某些人一時衝動,初心可諒,但其行為卻明顯走向了正義的反面,和諧的對岸,後果惡劣,不懲前就無法毖後!

以下梳理了一些曾經很轟動的殺醫案件,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民航總醫院殺醫案中,司法機關的效率和雷霆手段,對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適用的暴力傷醫案件,就是應該採取這樣迅猛的雷霆手段,斷了非法的念頭,讓醫護人員有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為這次司法機關的效率點讚。那其他的案件中兇手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了嗎?

哈爾濱殺醫案7月後判無期

2012年3月23日下午,在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發生了一起患者捅死、捅傷多名醫生的事件。7月25日,這一案件在哈爾濱市中院公開審理。2012年10月19日開庭宣判,被告人李夢南犯故意殺人罪,但因作案時未滿18周歲,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安醫大殺醫案近1年判無期

2012年11月13日彩春鋒持刀砍死安醫大二附院泌尿外科護士長戴光瓊,並砍傷3名醫護人員。2013年12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被告彩春鋒因故意殺人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衡陽三院殺醫案判死刑

2012年4月28日,一名男子在湖南衡陽市第三人民醫院行兇後逃逸,導致結核內科醫生陳鈺娜在自己辦公室罹難。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運生死刑。

包鋼醫院殺醫案1年多判死刑

2013年1月19日,內蒙古包頭市包鋼醫院醫生朱玉飛在出診時,被患者的丈夫用菜刀砍死。2013年4月2日,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李興龍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溫嶺殺醫案1年7個月執行死刑

2013年10月25日8時許,連恩青攜帶事先準備的木柄鐵錘、尖刀,來到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門診大樓五樓耳鼻喉科門診,見王雲傑、蔡朝陽分別在各自的診室坐診,遂進入王雲傑診室,持鐵錘擊打王雲傑頭部。王雲傑因被刺致心臟、肺動脈及肺破裂,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江曉勇的損傷構成重傷。2014年1月27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連恩青死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死刑覆核。罪犯連恩青已於2015年5月25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齊齊哈爾殺醫案1年7個月判無期

2014年1月,被告人齊某某因患鼻中隔偏曲、慢性鼻炎到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一家醫院診治,由醫生孫東濤對其進行手術。齊某某對手術結果不滿,產生殺害醫生之念。2014年2月17日10時30分許,齊某某持鐵管來到醫院耳鼻喉科門診室,趁孫東濤不備,持鐵管照孫東濤頭面部、頸部連續擊打數下。孫東濤經搶救無效死亡。齊某某被當場抓獲。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9月16日對齊某某故意殺人案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齊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徐州殺醫案1年後判死刑

2015年9月8日田春生持刀殺害徐州銅山區柳新鎮孫莊村衛生室醫生胡金生。2016年9月9日,徐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田春生犯故意殺人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河南中牟殺醫案至今未見判決

2015年6月11日下午4點左右,河南中牟縣雁鳴湖鎮衛生院,一45歲左右婦女用刀捅死一婦科醫生。兩人交談後,兇手便掏出水果刀朝醫生連捅數刀。醫生因傷勢較重死亡。行兇過程僅5分鐘。醫生叫王香蘭,35歲,有一兒一女。行兇者已被刑拘,審判結果未公布。(後續情況不得而知)

安徽淮北殺醫案至今未見判決

2016年3 月 21 日下午 2 時許,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區醫院精神科醫生在辦公室午休時,被一名疑似精神病患者砍傷,搶救無效遺憾離世!(後續情況不得而知)

廣東省口殺醫案兇手當場墜亡

2016年5月5日廣東省人民醫院口腔科主任醫師陳仲偉剛剛辦完退休手續的我院被一持刀歹徒砍成重傷。經全力搶救無效,離世。行兇者當場墜樓身亡。

邵東殺醫案8月後判有期徒刑

2016年5 月 18 日下午 1 時 40 分左右,邵東縣人民醫院五官科醫生王俊在接診時,因患者家屬不滿,在推搡過程中被患者家屬突然一拳擊倒在地。雖經全力救治,但於 18 日下午 5 時 15 分左右搶救無效離世。當時逮捕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2017年1月30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海壘等三人4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鑑於被害人王俊患有重症冠心病,三人的故意傷害行為系王俊重症冠心病發作致急性心功能不全而死亡的誘發因素,對三人可以適當從寬處罰。二審維持原判。

衡水四院殺醫案至今未見判決

2016年7 月 21 日傍晚,河北衡水市第四人民醫院骨科門診醫生劉廣躍被殺在診室。劉廣躍,中醫骨傷主任,從事骨科工作已 30 餘年。(後續情況不得而知)

殺害醫護人員兒子8月後判死緩

2016 年 6 月 13 日,賀正平見到孔某年僅 10 歲的兒子孔某某獨自上學,遂跟蹤孔某某上公交車,在車上公然持刀捅刺孔某某頭部、頸部等處數刀,致其重傷。湖南賀正平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全額報銷醫療費,卻歸咎於最初就診的醫院,多次糾纏醫務人員孔某和院長徐某,並決意殺人洩憤。法院依法判處賀正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二審裁定已於2017年2月20日發生法律效力。

萊鋼醫院殺醫案3年二審判死刑

2016年10月3日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李寶華醫生在工作中被人用刀砍傷致死。2018年7月28日,萊鋼醫院殺醫案的宣判,被告人陳建利犯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陳建利不服,提出上訴。2019年7月3日,山東省原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被告人陳建利故意傷害萊鋼醫院醫生李寶華一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死刑判決。(近2年一審,近3年二審)

靖江殺醫案1年判死刑

2017年4月22日18點31分,霍魯傑進入靖江市一家骨科診所找靖江知名骨科專家沙亞軍治療背部傷痛,遭到拒絕後離開。之後,他再次進入診所,對沙亞軍左胸部連捅兩刀,致沙亞軍當場死亡。2018年3月19日下午,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沙亞軍醫生被患者殺害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庭表示,霍魯傑雖屬於偏執狀態,但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而且犯罪後採取了很多躲避偵查的措施,足能反映出他對自己行為有足夠的認知。法院當庭作出了判決「被告人霍魯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雞西傷醫劫持醫護人員當場擊斃

2017年7月11日,雞西市人民醫院發生一起暴力傷醫事件,一暴徒在砍傷兩人之後,又挾持一名護士雞西市公安,第一時間抵達暴力傷醫現場,經過勸阻無效後,為保護被劫持的醫務人員不受傷害果斷開槍擊斃暴力挾持之人。(當場擊斃)

涇縣殺醫案7月後判死刑

2018年3月14日,安徽涇縣人民醫院趙新兵在醫院內鏡中心走廊慘遭殺害,歿年50歲。2018年8月29日,這起轟動一時的由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涇縣「3·14」殺醫案,在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0月16日,宣城市中級法院送達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天津殺醫案兇手已經逮捕審判結果未知

2018年7月12日,天津武警後勤學院附屬醫院趙軍豔醫生在出診時被3名歹徒殘忍殺害,年僅47歲。2018年7月17日,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武警某醫院暴力殺醫案犯罪嫌疑人元某洪、李某、元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審判結果未知)

有人梳理了2001年到2018年的殺醫案件,但其實很多案件,後期兇手是否得到處罰,我們都不得而知,也許正是因為這樣的信息不對等,沒有讓有傷醫殺醫想法的人遏制自己的惡念,放下屠刀。應該讓更多的傷醫殺醫案件的後期處理結果也公開,讓更多人看到傷醫的惡果。

(有不少案例的後續結果沒有查到,如果您恰好知道,歡迎在文末留言,讓大家知道壞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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