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引發廣泛關注的「蘭州殺醫案」有了最新進展:行兇者楊某某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楊某某公然殺醫後拒不認罪、悔罪,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也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
宣判現場
2019年10月22日上午,楊某某(男,54歲)在甘肅省人民醫院肛腸科,持刀對女醫生馮麗莉行兇,致其胸腹部多處嚴重致命傷。雖經全力搶救,她仍不幸離世,歿年僅42歲。
蘭州中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2月15日,楊某某在甘肅省人民醫院肛腸科接受直腸癌根治手術,術後陸續出現腹壁切口疝、腸粘連等併發症,其主觀認為前述病症系第二手術醫生馮麗莉故意加害導致,蓄謀報復洩憤。
馮麗莉醫生
案發當天,楊某某持事先準備好的匕首等兇器,在甘肅省人民醫院門診樓三樓C區肛腸科第七診室內,向正在坐診的馮麗莉胸部、腹部等部位連續捅刺二十餘刀,後者雖經及時搶救但因傷勢嚴重死亡。
5月14日上午,蘭州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楊某某故意殺人暨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楊某某民事賠償一案。
開庭審理現場
6月5日,蘭州中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楊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楊某某不能理性對待自身疾病治療效果和術後併發症,遷怒於治療醫生,經過預謀策劃後持械故意殺害醫生,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楊某某在公共診療場所公然殺醫洩憤,主觀惡性深,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雖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拒不認罪、悔罪,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