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節縣幫6名孤兒從供養走向社會
隨著孤兒逐漸成年,為讓孤兒從孤兒院走向社會,適應社會,我縣走出了一條以政策引導為主線,分類安置為途徑,民政牽頭、部門協調,多方支持的成年孤兒安置新路子。今年9月以來,高效解決了6名機構成年孤兒的住房、戶籍、就業和社保等困難,幫扶他們從供養走向社會。
-
成都就公辦福利機構供養孤兒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徵意見
三、安置程序(一)解除供養關係。公辦福利機構供養的孤兒年滿18周歲後,公辦福利機構應在1個月內對其是否具備回歸社會所需的勞動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進行綜合評估。解除供養關係協議生效後,公辦福利機構按照3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成年孤兒一次性經濟補助(購置生活用品補助24000元,房屋租金補助12000元)。成年孤兒一次性經濟補助在解除供養關係協議生效後一個月內全額發放到成年孤兒個人銀行帳戶。(三)設立一年安置過渡期並按月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安置過渡期時限為一年,從解除供養關係協議生效後次月起算。
-
今年成都市孤兒保障水平再提高 一次性安置經濟補助較2013年增長1倍
1月2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成都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在孤兒成年後社會化安置方面,為成年孤兒積極平穩回歸融入社會,成都提高了一次性安置補助經費標準,調整後成都市一次性安置經濟補助標準為3.6萬元/人,較2013年標準增長了1倍。
-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 2月底前要發放到位
對疫情防控期間新申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要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優化工作流程,減少人員往來,讓群眾不跑路,也可採取個人承諾的方式,先行保障,其他手續可待疫期結束後補辦,做到當月審批當月發放。
-
成都市進一步提高孤兒保障水平
人民網成都1月4日電 (李強強)據成都市民政局官方微信消息,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最低養育標準提高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成都市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
-
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發生變化的,村(居)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通過鎮(街)及時報告區民政局,區民政局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組織覆核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認定類別。
-
2021年起 成都市將進一步提高孤兒保障水平
記者今日從市民政局獲悉,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我市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和市住建局等9部門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公辦福利機構供養孤兒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工作的通知》,為成年孤兒積極平穩回歸融入社會提供政策支撐。
-
2021年成都市將進一步提高孤兒保障水平
四川在線記者 吳亞飛12月31日,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2021年1月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成都市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同時,2021年起實施的成都市醫療救助政策,將孤兒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全額救助對象,孤兒在政策範圍內產生的門診、住院等醫療費用均將享受全額救助。
-
2021年1月1日起 成都將進一步提高孤兒保障水平
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1月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成都市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
-
宣城市宣州區全面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提標政策
宣城市宣州區不斷完善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的相關制度,全面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提標政策,推動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的實施。嚴格落實資金發放。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要求,從2020年12月起,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
-
淮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再提標
淮南網訊 記者近日從淮南市民政局獲悉,從2020年12月起,淮南市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1050元提高到1100元,增幅5%;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1450元提高到1550元,增幅7%,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
-
我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再提標
記者近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從2020年12月起,我市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1050元提高到1100元,增幅5%;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1450元提高到1550元,增幅7%,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
-
龍亭區民政局「六一」兒童節慰問轄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您的持續關注是我們前行的動力為切實讓轄區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過一個歡樂、祥和又有意義的兒童節,「六一」兒童節當天上午,龍亭區民政局開展了情暖童心「六一」慰問活動。慰問中,區民政局局長郭士軍詳細詢問了孤兒以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體健康情況、基本生活費發放情況和監護人監護情況,並向監護人詳細講解了監護責任,特別是臨近夏季,切實履行監護責任,提高涉水安全意識,著重強調中午、下午放學後及節假日期間做好孤兒防溺水工作。
-
五河縣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自評報告
為紮實做好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這項民生工程,2020年我局通過制度保障,落實保障標準,加大走訪力度,承擔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現對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完成情況匯報如下:1、落實制度保障切實維護孤兒的基本生活權益,
-
今年成都市孤兒保障水平再提高,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較2013年增長1倍
1月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自昨日(1日)起,成都市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成年後社會化安置和醫療救助保障等方面將實施新的保障標準和保障政策,孤兒保障水平進一步得到提高。按照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21年成都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50元。在孤兒成年後社會化安置方面,為成年孤兒積極平穩回歸融入社會,成都提高了一次性安置補助經費標準,調整後成都市安置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為3.6萬元/人,較2013年標準增長了1倍。
-
「事實孤兒」有了新家
由於他的手臂骨折尚未痊癒,還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員接送他上下學,照顧他生活起居。同時,鎮政府還為楊明申請了低保。 孩子從安置地「離家出走」 今年3月,楊萍刑滿釋放。本以為,她會把楊明接回身邊照顧,但結果卻出人意料。 「我自己都沒有地方住,也沒有正當收入,不具備撫養條件。楊明現在不是過得很好嗎?」面對檢察官和社區工作人員,楊萍說。
-
歷城區民政局到濟南市兒童福利院聯繫工作
為進一步保障孤殘兒童權益,切實配合濟南市兒童福利院做好孤棄兒童收養工作,12月15日曆城區民政局局長李春迎 、分管領導翟宗寧及相關科室工作人員一行到濟南市兒童福利院,與兒童福利院院長徐子健、未保中心科長辛乃偉進行了業務溝通交流。
-
單位工作總結範文:民政局工作總結及計劃五篇(年終)
(三)突出擁軍優屬,各項優撫政策得到有效落實。始終把雙擁工作作為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軍隊建設的大事來抓,積極探索,不斷創新,確保各項優撫安置政策落到實處。一是堅決執行國家各項撫恤優待政策,及時準確發放各類優撫資金。
-
孤兒基本生活如何保障?一起來看!
孤兒基本生活如何保障?一起來看!》(皖政辦[2011] 9號)》精神,推進我市孤兒保障工作發展,2020年4月7日,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印發了《宿州市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實施辦法》。
-
為孤兒撐起「幸福傘」 助力孤兒成長成才
12月15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處長祁懷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主任、慈善總會會長彭武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慈善總會秘書長羅賢兵,湘西州慈愛園園長張薇,副園長張力豪一行前往長沙衛生職業學院對接孤兒職業教育精準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