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區不斷完善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的相關制度,全面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提標政策,推動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的實施。
嚴格落實資金發放。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要求,從2020年12月起,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其中,福利機構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至1510元;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至1092元。宣州區立即開展孤兒基本生活費的提標工作,並印發通知文件,2020年12月已發放提標增補生活費8748元。確保按標準嚴格資金發放,散居孤兒實行打卡發放,福利院供養集中孤兒直接撥付福利院帳戶,對孤兒救助金實行專款專用,專帳管理,保證孤兒救助資金用於孤兒生活。2020年1-12月,該區累計發放孤兒生活費2452人次,共計264.64375萬元;3-6月累計發放孤兒物價補貼4.047282萬元。
積極完善身份認證。該區嚴格執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程序和相關規定,落實各項制度;根據動態管理的原則,按照「村組公示上報、鄉鎮民政審核公示、該區民政局複查審批」等工作程序,狠抓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審核審批、資金發放等關鍵環節。認真開展孤兒調查摸底工作,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戶,嚴格審查。通過入戶調查、詢問鄉鄰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兒的年齡、致孤的原因、監護人狀況、生活狀況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檔案資料。截至2020年12月,該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人數為204人,其中福利機構集中供養人數為10人,社會散居兒童人數為194人。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孤兒救助管理動態跟蹤,保證《全國兒童福利系統》更新及時性。該區要求各鄉鎮、街道將新增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退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時錄入《全國兒童福利系統》;對年滿18周歲後未在校讀書的孤兒信息進行核實後,及時進行停發處理,做到實際保障人數與信息系統數據、民生工程報表和孤兒臺帳數據相符。
加強監測預警力度。該區民政局與孤兒養育監護人籤定養育監護協議書,在協議中明確孤兒監護人的權利及義務,對孤兒的養育質量提出具體的要求和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孤兒的基本生活和教育、就醫、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措施。對於社會散居兒童,力求監督到位、依法收養,明確其監護人,細化責任、強化分工。(吳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