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年4月14日
上午9:30
地點: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第一審判庭
公安部督辦的湖南「2008年一號涉黑大案」;犯罪團夥打、砸、燒、澆極度惡劣;300多警力跨湘、粵、桂、京四省(市)抓捕28人歸案;漲價、壟斷、保護費、非法獲利320餘萬元……
4月14日上午,長沙馬王堆海鮮市場涉黑「蝦霸」案一審開庭。
記者張頤佳實習生李青見廖甜添
報案「收銀臺前砍老闆,這是第6次鬧事了」
2008年7月8日下午5點半,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稱:馬王堆海鮮市場「雄雲海鮮店」剛衝進來一群人,一頓亂砍後逃離現場。
民警迅速趕到事發地點,發現店內被破壞得亂七八糟。在收銀臺附近,還有一條條長長的血跡。
店老闆娘吳冬雲說:「當時,我在隔壁店子看人打牌,老公侄兒在看店,突然聽見老公喊叫,一名男子持刀衝到收銀臺將老公等人砍傷。」等吳冬雲等人緩過神來,傷人者已往萬家麗路口逃跑,她說:「我們沒追到,看著他上了一臺接應的麵包車就不見了。」
這樣的傷人事件在此店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凌晨卸貨、晚上收攤、吳冬雲及家人共計受到了6次傷害。
她說:「這一連串的事情都是因為我不到『蝦子公司』進蝦。」
調查禍起馬王堆的「蝦子公司」,他們是什麼來頭
馬王堆海鮮市場的經營戶不斷舉報線索:從2008年5月開始,湖南衡陽、廣西全州、廣西北海等地也發生過數起持刀故意傷害及砸車、燒車案件,目標均指向長沙的海鮮經營戶,阻止他們從北海購進活蝦,只準從馬王堆海鮮市場裡的所謂「蝦子公司」進貨。
這夥常在海鮮市場尋釁滋事者有什麼「來頭」?是什麼樣的「黑手」在操控,其中又有什麼利益瓜葛?
2008年7月,長沙市公安局正式成立專案組。民警分析後認為,在這一系列刑事案件的背後,隱藏著一個妄圖通過暴力手段壟斷海鮮經營的犯罪團夥。
落網四地300民警抓捕,突襲擒獲「K」歌老大
2008年12月12日,公安部五局副局長廖進榮飛抵長沙,會同湖南省公安廳和長沙市公安局負責人研究部署。
專案民警十餘次往返於廣東、廣西、北京等地,與犯罪團夥成員鬥智鬥勇,初步掌握了該團夥30餘名成員的罪行。經過6個多月的偵查,專案組獲悉「蝦子公司」獲利頗豐,會在2008年12月24日平安夜集體慶功。
收網的機會到了,在公安部的統一調度下,湘、粵、桂、京四省(市)警方集合了300多名民警同時進入抓捕第一線。
當得意洋洋的主犯陳桂明正在KTV高歌時,十多名民警突然「闖入」包廂,將陳桂明按倒在地,正在狂飲慶祝的多名涉黑團夥骨幹成員也被一一抓獲。
受害者
庭審現場
提出97萬元賠償
昨天上午,21名被告讓寬敞的審判大廳顯得十分擁擠,一百多名家屬旁聽了此次庭審。
本與「蝦」毫無瓜葛的曾蘭香,撩開衣服指著蜈蚣形的疤痕告訴記者:「我家很窮,2008年6月30日凌晨4點,我在海鮮市場揀點跳出的蝦回去做給婆婆吃,就被突然衝過來的人將手上、背上連砍7刀。」很多受害人一起提出了97萬元的民事賠償。
主犯46歲的陳桂明是廣東省惠東縣稔山鎮人,2007年10月份以來夥同被告人林媽運、劉榮企圖壟斷湖南南美白蝦的供貨源,為此糾結廣東、廣西的5名供貨商成立了「蝦子公司」。保證湖南市場的基圍蝦只由這些供貨商提供,並逐漸在蝦子原有價格的基礎上每斤提高1—3元作為「手續費」與供貨商分帳。
對於繼續向湖南供貨的其他貨商和不在「公司」進貨的經營戶,採取汽油燒車、柴油澆活蝦、門店砍人等極端暴力方式阻止。
公訴人
5個月非法獲利320餘萬元
自2008年7月15日至案發,短短5個多月時間,該公司通過收取高額「手續費」的方式非法獲利320餘萬元。他們多次實施暴力犯罪,致1人重傷,3人輕傷,尋釁滋事5起,故意傷害3起,故意毀壞財物5起,造成物品價值損失373699元。
公訴機關認為該涉黑集團的行為在我省南美白蝦市場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嚴重擾亂了我省海鮮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了廣大海鮮經營戶和消費者利益。檢方指控21名被告共犯四項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
因涉案人員眾多,證據複雜,庭審預計將持續3天左右。
本文來源:湖南在線-三湘都市報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