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15年殺人犯重新收監由被害人母親的堅持促成 入監後查出貪汙

2020-12-03 中國青年報

日前,有媒體報導內蒙古呼倫貝爾男子巴圖孟和被判刑15年卻一天牢都沒坐,引發關注,大家也因此聽說了一個新詞組叫「紙面服刑」。被害人的母親韓傑表示,1992年,17歲的巴圖孟和因口角持刀將她兒子捅傷,此後她兒子因心臟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次年,巴圖孟和被判故意殺人罪,獲刑15年。然而判決生效後,巴圖孟和直接從看守所回到了村莊,並未去監獄服刑。接下來,巴圖孟和搖身一變,成為當地的會計、當選村主任、矇混入黨,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

2017年,巴圖孟和被收監,將服刑15年。9月5日,記者譚朕獨家採訪到從案發就跟進此案件的辦案人員,還原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重新收監經過。他說,多年來,韓傑老太太一直在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她推動了巴圖孟和的收監,而巴圖孟和的貪汙問題是入監後查出,並不是外界所說的因職務犯罪案發牽扯出未服刑舊案。

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

27年前的那次庭審,讓韓傑最難忘記的就是法官和巴圖孟和的那段問答,韓傑說:「1993年6月2日開庭了,開庭的時候我也去了。我孩子是白永春,檢察院公訴的是巴圖孟和。(法官問)巴圖孟和跟白永春是什麼關係?哥們關係,什麼哥們?好哥們。好哥們你怎麼動刀子了?不吱聲。拍桌子你為什麼動刀子了?不吱聲。什麼事動刀子了?不吱聲……」

1993年6月9日,原呼倫貝爾盟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巴圖孟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據報導,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巴圖孟和未上訴,公訴機關也未抗訴,一審判決生效。

但據韓傑說,巴圖孟和一天牢都沒坐,法院判決之後不久,他就從看守所回到了村裡。

據報導,直到2007年5月13日,也就是當年案發之後15年整,巴圖孟和來到監獄拿到「刑滿釋放證明書」。就這樣,一天牢也沒坐過的巴圖孟和,在紙面上「服」完了15年的刑期。接下來,巴圖孟和搖身一變,成為當地的會計、當選村主任、矇混入黨,甚至還當選旗人大代表。

曾因病違規保外就醫

多年來,韓傑一直在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2016年,韓傑把一封舉報信遞給了當地公安局,而收到這封信的人正是當年參與過巴圖孟和案件的警官,這位警官說:「我們接到舉報信,說實在的話,我們都沒敢相信有這種事情。當時的領導非常重視,組織專案組去開始調查這個事。」

專案組調查發現,判決生效之後,本該前往監獄服刑的巴圖孟和並沒有被投送監獄,而是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從看守所直接回到了家裡。警官介紹:「巴圖孟和在看守所羈押了一共 501天。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以後,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巴圖孟和又在看守所待了一個月,最終在1993年的9月28日,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就出去了。」

警官說,後面巴圖孟和再沒回到看守所或者是監獄。「我們就找到了巴圖孟和了解他是怎麼出來的,他告訴我們是在一張表格挺多的一個東西上簽字畫押,之後他的媽媽和他的姑父做了擔保出來的。」

這位警官說,當時巴圖孟和辦理保外就醫的理由是患有腎炎,但此後並未遵循保外就醫相關規定。

記者:一次保外就醫就一勞永逸了嗎?

警官:問題就在這兒,這是不可能的,保外就醫最長時間是一年,一年以後他應該主動回來,或者是看守所按照相關規定應該把他找回來。至於是否病情好轉,要在做體檢之後才能再續延長(保外就醫)時間。但是當時的看守所沒有做到這一點。」

重新收監後查出貪汙問題

這位警官說,此後公安機關認定巴圖孟和違法出獄。2017年4月7日,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檢察院向公安局下達將巴圖孟和收監執行刑罰的檢察建議書。警官說:「我們非常慎重地找法條找規定,符合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這樣就找來找去找到一些相關法律規定,找到了1990年的五部委制定的一個保外就醫辦法,我們認定是不符合保外就醫規定,違法出獄,就向上級檢察院請示。」

在得到檢察院支持以後,公安機關將巴圖孟和收監歸案。「最後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個繼續重新計算刑期的處罰執行通知書,這樣就依法將巴圖孟和重新執行刑罰13年7個月13天。」

外界有聲音認為,巴圖孟和是因為職務犯罪才東窗事發。對此,這位警官說,巴圖孟和的貪汙問題是入監後查出,「我們將巴圖孟和依法收監以後,當地有牧民舉報,我們經過初查調查,才得到證據構成貪汙,才判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巴圖孟和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了代價。然而,對於失去兒子的韓傑來說,她還有一樁心願未了:「當初巴圖孟和故意殺人,為什麼沒把他送進監獄?誰放出來的?要把這個放他出去的人從法律程序上揪出來,把巴圖孟和的保護傘揪出來。」

據報導,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政法委透露,已經聯合公檢法三方、紀委監委以及陳巴爾虎旗有關單位就該事件展開調查。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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