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覺得
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
喝酒騎電動自行車不算酒駕
真的是這樣嗎?
千萬別這麼做!
喝酒騎電動自行車也屬於酒駕
根據《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在道路上禁止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對於違反此規定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8月22日晚,郭某駕駛一輛粵Y號牌小車行駛至南海區羅村大道路段時,被交警攔下檢查,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134mg/100ml,屬醉酒駕駛。
據郭某交待,當晚她與同事聚餐時喝了不少啤酒,飯後呼叫代駕,卻發現需要排隊等候。由於心急回家,郭某想著把車開遠一點再呼叫代駕,誰知車剛開出停車場還不到100米,便被交警查獲。
對於交通違法行為
佛山交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不管白天還是黑夜
全天24小時
靜候各位違法司機前來相會!
8月21日至23日,佛山交警集中開展周末夜查統一行動,共查獲涉酒駕駛227宗,其中酒駕138宗,醉駕89宗。
8月21日至23日,佛山交警開展高速公路「暢安2020」夜查行動,共查處嚴重交通違法36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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