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話,一腳踩成爛渣渣!姐妹們,如果遇到這種前男友,你會還嗎?」昨日,家住渝北的黃女士在朋友圈發表一張簡訊內容截圖並如是配文。原來,她昨天收到分手兩年的前男友的簡訊,內容竟是討還手機,稱如果不還,就要她拿出4000多元買下。帖子一出,隨即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都吐槽這個前男友太奇葩,但對於還不還手機,網友觀點不一。
醉了前男友突發簡訊討還手機
隨後,記者聯繫上了黃女士,她告訴記者,她和前男友分手兩年了,沒想到昨天竟突然收到其發來的簡訊。「分手後,他從來沒主動聯繫過我,現在發簡訊給我居然是讓我還手機,我竟無言以對。」黃女士稱,她並未回復簡訊,前男友也未再聯繫她。
記者從黃女士提供的信息截屏中看到,其前男友所發的簡訊內容為:「xx(黃女士的名字),最近都還好吧,當初給你買那個5S還用嗎?不用就還給我吧,要是你覺得手機裡面很多東西不方便或是不方便換手機,我當時買著四千多,你看著辦吧。我們現在各自都好好的,我不想像以前那樣把事情給鬧大,又跑到你屋頭那邊去怎樣怎樣……」
黃女士表示,那部手機她尚在使用,不會歸還前男友,「真的是太極品了。」
調查如果你是女主,還不還?
記者發現,帖子一發,立即在網上引發網友熱議,不少網友都吐槽這個前男友太奇葩,但對於還不還手機,網友觀點不一。
堅決不還派
@「趙小妹要努力長嘎嘎」:「送給我的東西就是我的了,哪有歸還的道理,對於這種極品男,直接讓他滾。」
@蒙奇奇:「送出去的手機還要討還,真是不能太奇葩,手機堅決不還,要錢是吧,給你250拿去。」
歸還派
@small楊:「只要分手了,前男友送的東西我都會歸還,目的就是讓他知道,我和他處對象並不是看他的錢。分手後也不能放低姐的姿態。」
@海天藍藍:「對方都厚著臉皮來讓我還手機了,難道我還能更厚臉皮不還?」
律師說手機所有權歸女方 可拒絕歸還
前男友贈送的手機該不該歸還?對此,重慶錦陽律師事務所潘興旺律師表示,情侶雙方是贈與合同關係,男方把手機送給女方,那麼贈與合同就生效,手機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手機歸女方所有。因此前男友索要贈送的手機,女方可以拒絕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