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是520,朋友被追求者約出去吃法,追求者送花又很應景的發了520的紅包,晚上朋友很苦惱地問我們,這個紅包到底該不該收,我建議:如果還沒有確定想跟人家在一起,那麼飯可以吃,花可以收,紅包還是建議不收;我的另一個朋友覺得應該收,既然是追求,總不能空手去追吧,紅包是追求者的心意,如果不收,追求者可能會覺得這個是暗示拒絕,還不如收了,處處再看;我覺得好像朋友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關於戀愛期間這種經濟饋贈到底該不該收卻沒有太明確的答案。
第二天就看到了一則關於分手後索要戀愛期間「贈與」的新聞
事件起因:矮矬富男孩追求大長腿美女
身高165cm的俞先生喜歡身高170cm徐女士,但是徐女士因為外貌加之俞先生比她大11歲等原因拒絕了俞先生,可是俞先生並沒有放棄,開始了猛烈的追求之路,為表愛意,俞先生在追求過程中出手大方,日常紅包轉帳不停,基本是5200、6000、11000等額度,陸續轉帳總費用為293800,期間也曾轉帳110000,表達對徐女士的一心一意。
曾經對俞先生並沒有好感的徐女士被這種行為給「打動了」,決定跟俞先生確定戀愛關係,開始了同居的生活。2018年俞先生又以「我養你」的方式遊說徐女士不上班,好好玩,好好逛就可以了,一句「我養你」再次打動了徐女士,徐女士便開始了不工作專遊玩的生活,並且期間的各種花銷都有俞先生報銷,俞先生後續又花費40W給女方買寶馬代步,車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就這樣,徐女士舒服地過了一段開心的日子。
分手了男方竟索要戀愛期間的花費
不成想,去年10月份,兩方因為感情出現問題決定分手,本打算重新開始生活的徐女士卻又碰到了難題。身為前男友的俞先生在分手後,開始向徐女士索要戀愛期間所有的「饋贈」,徐女士覺得這是屬於交往期間男方自願送的禮物,不同意返還。俞先生便以所有花費的前提是結婚為前提的理由將徐女士告上了法庭,並將這兩年花在女方身上的錢合計86萬,挪列了出來。
俞先生認為這所有的花銷是以結婚為前提的,所有這些費用屬於彩禮,既然兩人未來不會結婚,就要返還這些費用。
徐女士認為兩人在戀愛期間從未見過雙方父母,也未提及過婚約事宜,所以這些費用屬於戀愛期間的饋贈,不應該要回。
初審結果
目前,當地法院的審理,法院以:根據原、被告之間產生的款項往來是基於雙方戀人關係而為之,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因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該款項贈與人可以要求解除贈與,本案適用婚姻法相關規定,參照彩禮的規定處理,判定俞先生勝訴,目前徐女士正在積極諮詢律師,計劃上訴。
么書覺得:對於這件事情,各有爭議,女孩子不該全部拒絕返還,男孩也不該要求全部返還,對於大金額的費用,比如:寶馬、11000這樣的經濟「饋贈」應予返還,剩餘日常開銷及節日紅包不該返還。
女孩在面對追求者應理性判斷,談戀愛交往的前提應該是奔著結婚為目的的。這個人是否真的適合交往,樣貌、人品、經濟條件、性格都需要作為參考。不能只有為男方大量砸錢追求,而不去考慮他的人品,否則就會發生所謂的:愛你的時候,什麼都可以給你,不愛你的時候,你啥也不是,說不定還要陪我青春損失費,到頭來,人財兩空的後果。
女孩在戀愛關係中,應保持尺度。戀愛不是包養,現在的女孩基本是有工作能力的,不應該全部花費找男方「報銷」,將男方視為「提款機」可以適當地花費,節日送花、紅包、吃飯、旅遊,都是可以的,但是牽扯到大金額饋贈,需要謹慎衡量,自己是否應當收下,如果目前並沒有想跟男方結婚的打算,那麼奉勸女孩,還是不要讓男方如此破費了,該拒絕的要拒絕,否則就要提前跟男方說清楚,目前沒有結婚打算,讓男方清楚雙方目前的進展。
男方注意,不是所有的戀情都能有結果。
戀愛是個簡單的事情,男女雙方因為某一點原因就可以進去戀愛期,可是從戀愛發展為結婚卻是個複雜的事情。並不是每段戀愛都可以成功地走到結婚。初初男女雙方接觸的時候,因為人類天生的自我偽裝,展示的都是自己儘可能展示的長處,所以雙方能看到的都是對方的優點,可是時間長了以後,優勢展現完了,缺點也會慢慢暴露出來,會發生摩擦、矛盾,這些有可能是造成分手的原因,戀愛關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所以,男方在戀愛關係中應該衡量自己實際情況送禮,並且做好如果分手,也能承擔前期一切付出歸零的心理準備,女方也要做好分手後承擔分手後果的勇氣。
戀愛中的付出的雙方的,不能只是享受對方帶來的好處。
徐女士說在這兩年我也付出了青春跟貞潔,其實我認為這句話說得是有一定問題的。誰的戀愛不是付出青春了呢,同居也是自願的,不能作為戀愛付出的準則。好的真誠的戀情,絕對是互相付出的,不是男的圖謀女孩長相身材,女孩圖謀男方的金錢,但凡真誠的戀愛及婚姻,如果男方大筆大筆的花錢給女方,我想信,女方是會規勸男方不要亂花錢的,因為日子都是兩個人一起過的,我能陪你走過有錢的日子,我也會做好哪一天你沒錢了,我也會陪你節衣縮食的準備。兩個人應該為了共同的未來打算,而不是一味地揮霍。
最後,么書留了幾個問題,大家可以留言@么書談談你的看法
1、面對男人的追求你,你是因為什麼原因確定對方的呢?
2、在戀愛期間,男、女方該怎麼去花費?
3、戀愛期間可以收取男方經濟的饋贈嗎?
4、分手後,還能不能做朋友,友好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