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通報,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被開除黨籍。通報稱,萬本太在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
公開資料顯示,萬本太長期在環保系統工作,曾擔任全國人大環資委辦公室主任、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原環境保護部生態司司長等職務。2008年8月,他官至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後於2015年11月退休。萬本太任上恰逢中國環境矛盾多發期,霧霾等話題屢次引起關注。
通報顯示,萬本太收受環保企業主贈送的禮金,通過安排課題項目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民營企業和個人在推介產品、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去年1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就已對外發布萬本太被查的消息,當時距他退休已過去4年時間。
「幹環保、吃環保」,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今天發布的通報顯示,萬本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利用公務出差之機,由地方環保部門陪同,參觀旅遊景點,違規接受環保企業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長期對組織隱瞞真實年齡,在幹部錄用和企業招聘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環保企業主贈送的禮金,通過安排課題項目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民營企業和個人在推介產品、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通報稱,萬本太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規矩意識淡漠、法律底線失守,幹環保、吃環保,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生態環境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萬本太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河北省監委將萬本太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曾對外分析霧霾成因,呼籲低碳出行
萬本太任上恰逢中國環境問題突出階段。例如,2013年他曾對外分析霧霾天氣成因,「其原因是過多汙染物積聚,但也和特殊天氣條件有關,只要下決心連續治理,肯定能見到效果。」
當時,他還對外披露,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正在制定整體規劃,對大氣汙染防治進行聯防聯控。
他也曾公開呼籲,每個人都需要從我做起,為環境改善做出貢獻,比如少開車低碳出行,儘量選擇綠色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因為環境的整體性把每個人聯繫在一起,要保護好環境必須要共同努力、同舟共濟。」
退休後,萬本太亦有公開露面。2018年,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保護優先、預防為主是中國環境保護的原則,是中國環保工作取得一些成績的重要經驗,是治理汙染的根本之策。把所有的汙染源都治理到達標排放,環境汙染就會大大減輕,環境問題才能切實解決。因此,要想打好打勝汙染防治攻堅戰,必須在治理汙染源上下大力氣,捨得投入。
另據媒體報導,萬本太落馬前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前往某高校指導環境工程專業建設,以《生態文明—從理論構建到實踐推進》為主題作報告,並為專業建設「問診把脈」。
此行半年後,萬本太即被通報落馬。
萬本太簡歷
萬本太,男,漢族,1955年2月出生,吉林農安人,在職博士,研究員,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10月,遼寧省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參加工作。
1983年3月—1984年4月,日本神奈川縣工業研究所進修。
1984年4月—1985年9月,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質量室副主任。
1985年9月—1988年11月,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
1988年11月—1990年11月,國家環保局汙染管理司副司長。
1990年11月—1993年3月,國家環保局自然保護司司長。
1993年3月—1994年8月,全國人大環資委辦公室主任。
1994年8月—1996年7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
1996年7月—2004年12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
2004年12月—2008年4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生態司司長。
2008年4月—2008年8月,環境保護部生態司司長。
2008年8月—2015年11月,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
2015年11月17日退休。
南都記者宋承翰發自北京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