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張超 記者 袁瑋)在「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徐匯法院昨天對4起智慧財產權案件集中宣判,案件涉及「英雄」牌鋼筆,Philipp Plein、Valentino時裝等知名度較高的品牌及知名電影《西遊記女兒國》,關注了著作權侵權、不正當競爭等近年來知產糾紛高發領域。
圖說:宣判現場 徐匯法院供圖
自2016年開始,曹某在經營電子商務公司期間,明知購進的「英雄」牌鋼筆及筆芯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通過網絡平臺銷往境外,銷售金額36萬餘元。2019年9月,公安機關在曹某經營的公司內查獲待銷售的「英雄」牌鋼筆及筆芯289支,經鑑定均是假貨。經過審理,徐匯法院認定曹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判處曹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7萬元,違法所得責令退賠被害單位。
2014年起,薛某、張某共同租借浦東新區一處店鋪作為經營場所,購進假冒Philipp Plein、Valentino品牌的時裝對外銷售。2019年6月,公安機關將兩人抓獲,並在其店鋪內查獲待銷售的假冒Philipp Plein、Valentino品牌的商品共計598件。經鑑定,上述商品均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市場價值共208萬餘元。徐匯法院認定薛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判處薛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張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
2019年4月,陳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謝某(另案處理)銷售的「風車」牌生粉系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情況下,仍低價購進並以每袋290餘元的價格對外銷售,共計銷售261袋,銷售金額達7萬餘元。徐匯法院審理後認定陳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判處陳某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萬元。
某影業公司是電影《西遊記女兒國》的製作方和出品方,擁有電影衍生的一系列商品化權利。影業公司發現,電影上映前某視頻網站和某化妝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個人微博上有一段名為「趙麗穎·女兒國搶先版大揭秘」的視頻,該視頻通過剪輯、拼接影片中的相關內容,插入化妝品公司的產品圖片、文字等。影業公司認為,化妝品公司侵害了影業公司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也易使公眾產生化妝品公司對涉案電影贊助的誤認,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影業公司要求化妝品公司賠償損失並賠禮道歉。
徐匯法院審理後查明,因涉案視頻的受益者不僅是化妝品公司,故無法明確視頻的作者、發布者與化妝品公司之間的關係。影業公司主張視頻由化妝品公司製作並發布,缺乏事實依據,法院無法支持。但李某轉發涉案視頻屬於履職行為,構成他人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幫助侵權,同時李某的行為是利用電影吸引潛在消費者,損害了影業公司的合法權益,構成虛假宣傳。最終,法院判決化妝品公司在其官網、官微以及李某個人微博上刊登聲明,同時賠償影業公司各項損失、費用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