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們用更大的維度來說說鬼話。
中國的鬼故事和神話一樣,很早就擺脫了神秘無序的狀態,和人世間保持著高度一致,有很強的道德教化功能。我今天想解決一個問題:就是一個鬼故事編出來,到底是受哪種思想支配?我在這個專欄第一周《陰間世界進化史》那一講說:陰間世界的想像,是儒釋道三家混合的產物,整體結構上是佛教佔上風。那麼,鬼故事也是嗎?
不著急,先來說鬼故事。編鬼故事的第一要務是證明確實有鬼,對吧?
中國志怪小說的先驅是東晉的史學家幹寶。作為說鬼的先鋒,他就要先解決有沒有鬼的問題。這在魏晉真是個問題。那時候各種文化交鋒交融,士族文人可以比較自由地思考和爭論,無神論也是其中勢力很大的一派。幹寶就曾經是個無神論者,他後來為什麼信神信鬼了?歷史上有很多說法,我在《陰間世界進化史》那篇裡講過其中的一個,歡迎你聽完複查。
幹寶搜集當時的各種傳聞,寫成了志怪小說集《搜神記》,這本書還受到了皇帝的親切關懷,御賜他200張紙。紙張在晉代極其昂貴,有資料顯示,整個皇家倉庫也只有三萬張。
那咱們就先來說一個事關首要原則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和幹寶同時代的名人:竹林七賢阮鹹的兒子阮瞻,他也主張無鬼論。阮瞻口才很好,沒人能駁倒他。有一次來了位客人找他清談,最後說到鬼神,兩個人辯論得很激烈。客人最後理屈詞窮,臉上變了顏色,說:「鬼神是古今聖賢共同相信的,你為什麼偏偏說沒有?我就是鬼。」於是顯露出奇異恐怖的形象,不一會兒就消失了。阮瞻的神色非常難看,一年多後病死了。
幹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有那麼一個人他不信鬼,後來他死了」。但這個故事有點兒怪,都說事實勝於雄辯,那鬼怎麼不一上來就顯露痕跡,還非得辯論一番呢?我想,那是因為來的是一個士族文人的鬼。原文有句話,阮瞻自信他的無鬼論「足以辨正幽明」,就是足夠探究世界的本原,魏晉文人對本體論有很強興趣,喜歡追求智力和個性。這個鬼選擇能說服就不恐嚇,還真是值得尊敬。
我們看,這段歷史時期,正是佛教、道教興起和擴張的時代,從此以後,佛道為有鬼論輸送了源源不斷的支持,發展了廣泛的民間力量,有沒有鬼就不再是問題了。
接下來,我再來和你說說鬼故事和現實社會的關係。咱們來看政治中的兩大關鍵點:司法和科舉。
先說司法。話說乾隆年間,廣東一個地方發生了入室盜竊殺人案,一共抓獲了七個罪犯,贓證確鑿,按律是都要處斬,但官員覺得有點兒太嚴苛,讓辦案的師爺從輕發落幾個。當時的多數官員是不會辦案的,要請通曉法律事務的幕友,這被尊稱為刑名師爺。其中有個師爺晚上睡不著,聽到隔壁有奇怪的嘶嘶響動,就起來看。只見和他隔壁的師爺正在點著蠟燭奮筆疾書,桌旁站著三四個鬼,手裡捧著頭,地下還跪著好幾個個頭兒很矮的鬼。這可把偷看的師爺給嚇著了,一跤摔倒,不省人事。
他第二天醒過來,把情況告訴隔壁那位。那位師爺恍然大悟,說:「我明白了,我昨天晚上辦的就是那七個罪犯的案子。因為大人有意見,我是想讓其中的兩個從犯免於一死。你看到的那些跪著的鬼,就是這兩個人的祖宗了——他們為什麼個子小呢?因為傳說鬼死得時間越長,個子就越小。而那些站著的鬼,應該就是來索命的受害者。如此說來,我也不敢開釋他們,還是維持原判吧。」
這是最常見的一類鬼故事。舉頭三尺有神明,鬼不光能監督案件審理,還會為偵查提供線索。有的筆記小說寫道:甚至還有狡猾的罪犯,買通飛賊假扮鬼跑到總督府裡告狀,要不是師爺發現鬼是翻牆進出,在牆外留下了腳印,差點兒就成功了。
我們再來說科舉中的鬼故事。從明末清初開始,科舉考場有個不成文的儀式,考生入場的前一夜,試院要舉行祭祀各路鬼神的儀式,不是為驅鬼,而是召喚與考生有恩怨的鬼魂到場,軍卒們會搖著旗子為這些鬼魂引路,高喊「有冤的報冤,有仇的報仇」。
科舉考試為書生提供了進入官僚系統的機會,按照民間信仰,考生一旦做了官,鬼怪就難以侵犯了,和考生有冤讎的鬼會在考場裡竭力阻撓他中舉。
現實來看,考場不避鬼神,也是聰明的策略:如果承認有鬼,那為國取士要德才兼備,讓鬼通過報恩報仇來幹預考試結果,等於是完成了一輪道德審查。如果不信鬼,它也是個開脫的方法,考生不要抱怨考試不公平,那是你「祖宗沒有積下德行」。
這類故事在古代數不勝數。康熙年間,有個考生的卷子莫名其妙地裂開,飛到另一個場地,考生要求換卷子,監考官拒絕說:「這裡有鬼神,換卷子也沒用。」
這還算是輕的,還有考生在考場裡發狂或者上吊自殺的。有個考生,寫著寫著,突然做出彈琵琶的樣子,開始唱淫詞浪曲,然後放聲痛哭,用女人的語氣說:「害得奴家好苦啊」,最後趴在桌子上昏昏沉沉地睡著了,第二天夾著鋪蓋狼狽地走了。
要誰看,那也是他以前辜負了某個風塵女子,人家來報復了。不過呢,這用現實也解釋得通,我在上周和你聊《儒林外史》時說過,考場的環境和條件非常差,考生的心理壓力又大,是很容易精神崩潰的。
再加上之前那個允許鬼魂進場的流程,也有極強的心理暗示作用。美國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要求證人作證前先把手按在《聖經》上起誓。根據心理學家和法學家研究,這個程序是很有效的。
那就要看對於執政者來說,這些故事到底是來幫忙的還是來添亂的了,是不是安全可控?
在判斷這一點之前,我們先得來解決一個更基礎的問題:中國傳統社會到底有沒有宗教?處於什麼狀態?
說中國沒有宗教的可是大有人在。
黑格爾有一套劃分方法,說宗教分三個層次。最低等叫自然宗教,就是迷信、巫術等等。比較高一點的是實用宗教,就是從政治需要出發,統治者讓大家信神鬼,但是自己不信。最高層次是自由的宗教或者叫啟示的宗教,就是不攙雜物質或者政治考慮,專注於精神上的是超越。哲學家稱為「作為宗教的宗教」。
要用這個標準比,中國傳統社會就算有宗教,也至多屬於第二層次。
不過,上世紀六十年代,著名社會學家楊慶堃說,中國文化特殊,直接使用西方話語和標準不準確,他寫了本《中國社會中的宗教》,這是研究中國宗教的經典之作,從社會功能角度重新解釋了這件事。剛才我們說的那套標準,指向的是制度性宗教,就是那種有獨立組織,獨立的宗教生活,和社會有隔絕性的宗教。然而中國傳統社會的主流宗教形式是分散性的,也叫彌散性宗教。它的主體不是哪家宗教,而是儒、釋、道以及民間信仰混合起來,普遍滲透到世俗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宗族秩序和政治網絡的一部分。
那麼,這種分散性宗教的倫理觀念有什麼不一樣呢?
這就要觀察剛才那些鬼故事了。以前我們常說儒家精英主張神道設教,鬼故事是講給老百姓聽的,他們自己是無神論者。但楊慶堃認為未必如此。比如寫《閱微草堂筆記》的紀曉嵐說,他分不清自己寫的這些鬼故事是真是假,我們能肯定的是,他是擁護故事裡的鬼神觀念的。在宗教意識方面,儒家精英和普通老百姓,都身處分散性宗教之中,並不存在本質區別。
無論佛教還是道教,都沒有在中國社會裡真正發展出自己的倫理體系來,這在鬼故事裡的表現就是:那些使用佛教、道教元素的故事,講得還是儒家思想為主的道德法則。按照一部筆記小說裡的話是「佛和仙人,也都要從忠孝說起」。
這種混合性宗教局面下的鬼故事,是可以講事關司法、科舉這些政治問題的,因為它們對王朝政治來說是可控的。古代的統治者很早就發現:當佛教、道教以制度性宗教的面目出現時,會染指政治權力,會和王朝對抗;但把它們壓制在分散性宗教局面下,不允許它們發展自己獨立的觀念體系和宗教制度,它們就能為己所用,幫忙或者幫閒。從宋代開始,王朝政治就在不斷地加強對各種宗教的管理和控制,到了清代,已經達到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地步了。這時候,無論哪種宗教,都不能謀求任何道德權威,只能發揮對既定倫理規則的激勵和威懾作用。
鬼故事裡道德規則,嚴格地說,也不是所謂的儒家或是儒教,而是按照政治需要來組織的,看著好像是鬼在幹預政治,其實是鬼在積極維護政治權威。
學者楊慶堃有種描述:在傳統中國社會,宗教和倫理處於兩個領域,儒家學說通過宗教放大倫理和世俗制度的神聖性,而「宗教不是倫理道德的載體,只是一種懲罰力量」。我覺得,這句話是可以拿來給絕大部分古代鬼故事定性的。
好,今天的鬼話先說到這兒,期待你的不同感悟。下一篇我們再來說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