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1090-1155年),字會之,生於黃州,其祖籍江蘇南京,為奸臣之首。迫害嶽飛,在他眾多的惡行中,是首惡,直到今天還跪在嶽鄂王墓前。有人想讓他站起來,但是秦檜被取消跪姿可以嗎?
宋欽宗正視秦檜的奸臣嘴臉,秦檜擔任過左僕射、中丞等職務。明康二年(1127年),與宋徽宗、宋欽宗等共為金國俘虜。到達金國之後,秦檜行小人之道,謀得金穆宗完顏盈哥的兒子、大將撻懶信任。由於南方局勢的變化,建炎四年(1130年),秦檜被金國放歸南宋。
前兩任丞相秦檜(分別在紹興元年、紹興八年),前後執掌朝政十九年,深受高宗趙構的寵愛。去世時諡號「忠獻」。宋寧宗隨後取消了秦檜的王號,將其諡號改為「假醜」。在金兵向開封城下紮營的危急時刻,秦檜說:不能怕金人,不能妄想通過並議擺脫困境,更不能讓金兵知道我們的底細。從這個意義上可以看出,秦檜開始抗金。
在是否臣服金人的廷議中,多數朝臣贊成割地議和,只有秦檜等少數朝臣主張全力抗金,反對割地求和。但在從金國神秘地回到南宋朝廷之後,秦檜卻毫不留情地奉行了「割地,稱臣,納貢」的綏靖政策,旗幟鮮明地提倡和談。
特別是第二次拜謁時,他用一系列非常手段誣陷、打擊主張抗金的文臣武將,極力反對恢復大宋王朝。其中有文臣中直接殺害獄中的胡舜陟,先被放逐後被逼自殺的趙鼎,還有被放逐至死未翻身的李光、張俊、胡銓、王庶等;武將中,嶽飛首當其衝。於是,有人猜測,被俘的秦檜可能投降了金人,回來後又成為金人的內奸。後來,秦檜竟有謀朝篡位的野心。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上說:「王循友乞求秦檜九錫,雖不能得手,俄自知鎮江遷循友知建康府,識者不敢言,但以目相看。」「元聖之名,九錫之車,秦城王氣之獻,彼固欲媚檜也。」在《三朝北盟會編》中,又說:「元聖之名,九錫之車之請,彼固欲媚檜也。民之不朽,乃為中興之業也。」
另外,《朱子語錄》中有記載:秦檜死後,趙構對他的腹中大臣說:「朕今日始免於膝下之憂。」評嶽王冤案
嶽飛被害案,秦檜可能是始作俑者、主謀,也可能是「最後」的主謀。由於嶽飛的不死,將極大地削弱金國的軍力,影響其南下滅宋之路,進而威脅到其生命安全。可以締結或廢除的和約。再者,有嶽飛等人在,要實行「割地、稱臣、納貢」的投降政策,簡直是痴人說夢。假如秦檜真是金人的鷹犬,他的任務也不見得就是讓趙構稱臣於大金國。因此,趙構雖然也有除掉嶽飛、壓制嶽飛的動機,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但與秦檜相比,秦檜的動機更大。隨後,又引起了「六月雪案」。
宋史大家鄧廣銘先生甚至認為:按慣例,審判嶽飛的程序,與嶽飛被殺的時間是對不了的。因此,秦檜的卑劣行徑,從言辭攻擊,到罷黜官職,再到嶽飛被捕,都是秦檜和他的黨羽万俟子、羅汝輯等人的勾當,是先斬後奏。
《秦檜傳》:「檜力群言,常以和議;(紹興十一年)十月,興嶽飛之獄。檜使諫官萬等等言其罪狀,張俊又誣飛舊將張憲謀反,於是飛與子云都被送往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卿三三畏之……十二月,殺嶽飛。檜以飛者屢言而不計,且嘗奏請定書,皆與檜異,必欲殺之。鑄造,三畏初起,久不伏;三畏入臺,入獄。………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子云及張憲殺王城這一時期,朝野反映:天下冤屈,聞者流涕。這本書充分說明,秦檜是一位無情打擊,誅殺同僚,竭力獻媚金國的大奸臣!
總之,殺了嶽飛,「無所不用其極」!雖然有與趙構勾結的嫌疑,但難以脫去滔天罪責。即使是秦檜的後人——乾隆朝的狀元郎秦大人也羞於見秦檜後人,他以詩證明:「人從宋後羞辱,我到墳前愧姓秦」。這種人,還能從嶽鄂王墓前站起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