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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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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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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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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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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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8)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 基金管理人沒有發現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在報告期內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也沒有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無證券投資決策程序需特別說明。
2) 本基金為債券基金,沒有特定股票備選庫。所投資的前十名股票均為按基金合同規定在一級市場申購所得股票。
3) 其他各項資產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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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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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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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基金的業績
基金業績截止日為2011年6月30日,所列數據未經審計。
(一)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
1、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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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
累計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03年7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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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個月內達到規定的資產組合,截至2004年1月15日,本系列基金下設的各基金均已達到合同規定的資產配置比例。
(二)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
1、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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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寶興業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
累計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03年7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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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個月內達到規定的資產組合,截至2004年1月15日,本系列基金下設的各基金均已達到合同規定的資產配置比例。
(三)寶康債券投資基金
1、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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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寶興業寶康債券投資基金
累計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2003年7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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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個月內達到規定的資產組合,截至2004年1月15日,本系列基金下設的各基金均已達到合同規定的資產配置比例。
一、 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一)基金投資人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規章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
(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場所
各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進行。
本系列基金的銷售機構包括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託的代銷機構,目前的代銷機構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金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恆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廣發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中航證券有限公司的代銷網點。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基金銷售代理人,並予以公告。
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並另行公告。
條件成熟時,投資人可通過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指定的基金銷售代理人以電話或網際網路等形式進行申購與贖回。
(三)申購與贖回辦理的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系列基金的開放日是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由基金管理人與代銷機構約定。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具體業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並公告。
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2、申購的開始時間及業務辦理時間
本系列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後不超過30個工作日的時間起開始辦理申購。
本系列基金於2003年7月28日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務。
3、贖回的開始時間及業務辦理時間
本系列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起開始辦理贖回。本系列基金於2003年9月29日開始辦理贖回業務。
(四)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各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價格以受理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各基金採用金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各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對該持有人帳戶在該銷售機構託管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即先確認的份額先贖回,後確認的份額後贖回;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當日交易結束時間前撤消,在當日的交易時間結束後不得撤銷;
5、基金的申購與贖回以書面方式或經基金管理人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
6、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原則,但應最遲在新的原則實施前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予以公告。
(五)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基金投資人必須根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代理人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交易時間段內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人申購本系列基金,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
投資人提交贖回申請時,其在銷售機構(網點)必須有足夠的基金份額餘額。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在基金申購、贖回的交易時間段內收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並在T+1工作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後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或到其提出申購與贖回申請的網點進行成交查詢。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採用全額繳款方式,若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帳則申購不成功。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將投資人已繳付的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投資人贖回款按有關規定自成交確認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往贖回人銀行帳戶。在發生巨額贖回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六)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申請申購基金的金額
通過代銷網點申購和直銷e網金的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
通過直銷櫃檯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已在直銷中心有認購基金記錄的投資人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
代銷網點的投資人慾轉入直銷櫃檯進行交易要受直銷櫃檯最低金額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投資人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投資人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申請贖回基金的份額
投資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額進行贖回,申請贖回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單筆贖回份額不得低於100份,投資人交易帳戶餘額不得低於100份,如進行一筆贖回後交易帳戶中基金份額餘額將低於100份,餘額做強制贖回處理。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申購與贖回的程序和數額限制,但應最遲在調整生效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七)申購和贖回的數額和價格
1、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將採用外扣法計算申購費用及申購份額。其中,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 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 - 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申購費用、淨申購金額的計算按四捨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申購份額的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兩位以後捨去,捨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財產所有。
2、贖回金額
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贖回總額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後的部分捨去,捨去部分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贖回費用由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用50%歸登記註冊機構,50%計入基金資產,歸基金所有,作為對其他持有人的補償。
3、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公式
T日基金份額淨值=T日基金資產淨值/T日基金份額
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十、 費用概況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6)證券交易費用;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上述基金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允的市場價格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本系列基金共同承擔的基金費用按照1/n的比例由各基金分攤。(n = 本系列基金所包含基金的數目。)除各基金個別清算、單獨公告及其他由基金管理人依公允的原則決定經託管人認可的只涉及某基金所產生的費用由該基金獨自承擔外,其他基金費用均為本款所稱之本系列基金共同承擔的費用。
2、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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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基金託管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年託管費率÷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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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託管費劃付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託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首次發行中所發生的律師費和會計師費等費用自基金髮行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財產中支付,與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按有關法規列支;若本系列基金髮行失敗,發行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合同》生效後的各項費用按有關法規列支。
(4)本條第1款第(3)至第(7)項費用由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基金託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根據基金髮展情況,根據《基金合同》,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託管費率。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託管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調高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託管費率,須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基金的申購費
本系列基金的申購費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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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費用用於本系列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將採用外扣法計算申購費用及申購份額。其中,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 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 - 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申購費用、淨申購金額的計算按四捨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申購份額的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兩位以後捨去,捨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財產所有。
2、基金的贖回費
贖回費隨基金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費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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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回費用50%歸註冊登記機構,50%歸基金財產所有,作為對其他持有人的補償。
贖回金額的計算:
贖回金額為贖回總額扣減贖回費用。贖回總額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後的部分捨去,捨去部分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最新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最遲將於新的費率開始實施前兩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3、基金轉換費用
系列內基金間轉換費率為0.4%,其中25%計入轉出基金的財產。
本系列基金與多策略增長基金之間轉換:轉換費率為0.4%,25%轉換費計入轉出基金財產,其餘用於註冊登記等費用。
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換成本系列基金:投資人持有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90個自然日以上(含90個自然日)的基金份額的轉換費率為轉出的基金金額申購轉入基金所對應的申購費率的80%。持有時間少於90個自然日的基金份額的轉換費率為轉出的基金金額申購轉入基金所對應的申購費率。
本系列基金轉換成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寶康消費品基金、寶康靈活配置基金轉換成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換費率為0.4%,其中轉換費的25%計入轉出基金財產,其餘用於註冊登記等費用。寶康債券基金轉換成華寶興業現金寶貨幣市場基金,轉換費率0.25%,其中轉換費的25%計入轉出基金財產,其餘用於註冊登記等費用。
本系列基金與動力組合基金、收益增長基金、先進成長基金、行業精選、大盤精選基金、上證180價值ETF聯接基金、新興產業基金和可轉債基金轉換,轉換費用由二部分組成:轉出基金贖回費和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補差費。
贖回費: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費用。其中25%歸轉出基金基金財產,其餘作為註冊登記費和相關的手續費。
申購補差費:按照轉入基金與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的差額收取補差費。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率低於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的,補差費率為轉入基金和轉出基金的申購費率差額;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於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的,補差費為零。
基金的轉換公式為:
A=[B×C×(1-D)]÷E
其中,
A為轉換後的基金份額數量;
B為擬被轉換的原基金份額數量;
C為轉換當日原基金份額淨值;
D為轉換費率;
E為轉換後基金份額淨值。
轉入份額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餘額對應的部分計入基金財產。
十一、其他應披露事項
(一)本報告期內,無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的訴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未受到監管部門的稽查與處罰。
(二)本報告期內,本系列基金在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如下:2011年1月18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第十一次分紅公告》及《華寶興業寶康債券投資基金第十四次分紅公告》、2011年1月21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2010年第4季度報告》、《華寶興業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2010年第4季度報告》及《華寶興業寶康債券投資基金2010年第4季度報告》、2011年2月11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增聘基金經理公告》、2011年2月25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2011年3月22日刊登了《華寶興業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雙匯發展」估值方法調整的公告》、2011年3月26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2010年年度報告(摘要)》、《 華寶興業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2010年年度報告(摘要)》及《 華寶興業寶康債券投資基金2010年年度報告(摘要)》、2011年4月1日刊登了《關於華寶興業旗下基金參加「華夏銀行?盈基金2011」網上銀行基金申購4折優惠活動的公告》、2011年4月9日刊登了《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聘任副總經理的公告》、2011年4月22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2011年第1季度報告》、《華寶興業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2011年第1季度報告》及《華寶興業寶康債券投資基金2011年第1季度報告》、2011年4月27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參加江蘇銀行網上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的公告》、 2011年4月29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在中信證券開通旗下開放式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及轉換業務的公告》、2011年6月14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運用公司固有資金投資旗下基金的公告》、2011年6月25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中航證券為代銷機構的公告》、2011年7月1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系列證券投資基金資產淨值公告》、2011年7月5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加申銀萬國證券申購費率優惠活動並開通定投業務的公告》、2011年7月20日刊登了《華寶興業寶康消費品證券投資基金2011年第2季度報告》、《華寶興業寶康靈活配置證券投資基金2011年第2季度報告》及《華寶興業寶康債券投資基金2011年第2季度報告》。
十二、 《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華寶興業寶康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作如下更新:
1、「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二)主要人員情況」更新了公司主要人員信息。
2、「四、基金託管人」部分更新了託管人的情況和信息。
3、「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更新了「一、銷售機構」中代銷機構的相關信息及「(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的相關信息。
4、「八、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一章中「(二)申購與贖回辦理的場所」 添加了新增代銷機構的名稱。
5、「九、基金轉換」部分更新了基金轉換受理場所、基金轉換費用中本基金與其他基金轉換的相關內容及基金轉換的數額限制中的相關內容。
6、「十、基金的投資」部分增加了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7、「十一、基金的業績」部分增加了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基金業績數據。
8、「十八、風險揭示」部分「(二)聲明」更新了代銷機構信息。
9、 「二十三、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中更新了「(三)定期定額投資計劃」中辦理場所的相關信息。
10、 「二十四、其他應披露事項」章節,對本報告期內的相關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內容僅為摘要,須與本《招募說明書》後面所載之詳細資料一併閱讀。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