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沒做了她愛吃的豬蹄,就發脾氣了,扣碗掀桌大吵大鬧,然後收拾東西就走了,還要跟我離婚,我接受不了」
小樂告訴我們,他今年30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和妻子小燕結婚有一年多時間了,夫妻倆的感情一直不怎麼好,其緣由主要在於妻子非常驕縱任性,一點點事就鬧著吵著不消停的那種。
前些天,他下班回家的路上,妻子說想吃豬蹄讓買點回去,他逛遍了整個市場都沒買上,然後就換成了豬耳朵回去了,結果妻子得知後就發脾氣了,把電飯鍋扔掉,把桌子掀翻,之後帶上東西就回了娘家,還要離婚,怎麼勸也勸不好。
就因為沒買上愛吃的東西,這妻子就要鬧離婚,敢情這還以為自己是佛爺了,想吃啥就吃啥,那麼妻子小燕是否真如小樂所說那般,帶著疑問,我們找到了她。
「跟他結婚後過得很不好,一點感情都沒有,還有就是我說的話,他一點都不在意,那天他沒買上我愛吃的,我確實是有點生氣,我罵了他幾句沒用之類的,結果他報復我,飯故意煮得太硬,菜故意吵得很鹹,所以我爆發了,而之所以鬧離婚,是因為他打了我」妻子小燕淡淡地說著。
妻子這番話讓小樂無法接受,小樂表示,他並沒有故意把飯做得難吃,但當時的心情確實是不好,有些鹹淡實屬正常,至於動手的事,那也是妻子先罵他在先。而今他可以為這些事情道歉或者幹嘛,希望妻子能夠回家好好生活。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妻子小燕是堅持要求離婚,其餘的一點都不想談,小樂表示走法律途徑。
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