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旅十年,從事審判事業二十三年,從一個未出過遠門的懵懂少年成長為一名武警部隊警官,又從一名法律的門外漢歷練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法官,每一次轉型,對於王志剛來說都是一種挑戰,每一步成長,都是一次蝶變。
徵戰千裡的青驄馬
雛馬明知路途遠,不用揚鞭自奮蹄。1987年底,王志剛應徵入伍到武警承德支隊,那年他十八歲。從入伍的第一天開始,他就立志要做一名優秀軍人,報效祖國,每天除了從事大量的訓練和執行任務外,還利用業餘時間複習文化課程,準備報考軍校。1990年,王志剛以優異的成績被武警石家莊指揮學院錄取,畢業後,又回到原所在部隊工作。部隊的大熔爐讓他迅速成長,十年的時間,他從一名普通戰士到一名武警部隊警官,身上打下了堅實的軍人烙印,這種堅毅、果敢、擔當、雷厲風行的作風深植於內心。1997年,王志剛按政策轉業到雙橋區法院工作,在審判崗位上,也正是軍人的這種精神一直激勵著他向前,不斷堅定法官的信念。
到雙橋區法院工作後,王志剛被分到執行局,從書記員開始幹起,後任執行員。工作中,他盡心盡力,不斷向老同志學習,但法律知識的欠缺,總讓他感到工作有些吃力。從中,王志剛深深認識到,做為一名法院工作人員,要想出色地做好本職工作,必須具備充分的法律專業素養,而具備這些素養,法律知識的學習必不可少。於是,他利用一切空餘時間學習專業課程,先後取得了法學大專學歷、本科學歷。他還意識到,要想成為一名法官,承擔辦案任務,光有法律專業學歷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司法考試是一個全國性的法律執業資格考試,含金量高,通過率低,當時他已經37歲,工作壓力大,家庭擔子重,儘管如此,可一切都沒能阻止他學習的勁頭。以石砥焉,化鈍為利,終於在2007年,王志剛以401分的優異成績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完成了由一名法律門外漢到法官的轉變。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由於工作突出,王志剛先後被任命為民一庭和水泉溝法庭副庭長,2012年7月,到大石廟法庭任庭長至今。
俯首為民的孺子牛
在思想上,王志剛秉承了軍人講政治的優良傳統,一直以軍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做到理想信念堅定,對黨絕對忠誠,自覺樹立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意識,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工作目標,滿腔熱情、耐心細緻地接待每一個案件當事人,以當事人聽得懂、易接受的語言和方式進行溝通和交流。多年來,王志剛始終做到一心撲在工作上,有了急難險重的任務總是衝在最前面,有了榮譽總是讓給其他人,從不計較個人得失。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王志剛始終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的意識,杜絕機械辦案,就案論案,注重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幾年來,他負責處理了承德高新區管委會、大石廟鎮政府訴代某、張某某排除妨害糾紛案,承德市雙橋區大石廟鎮某村民委員會訴肖某某合同糾紛案等多起疑難複雜案件。辦案中,他總是想方設法做好當事人的工作,案件均以調解方式結案,既保證了我市、我區重點項目建設按時推進,也沒有留下任何信訪隱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6年,法庭先後受理了數十起某小區業主起訴開發公司違反購房合同約定,未按規定期限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案件。經審理,發現開發公司確實存在違約行為,該小區七千餘戶業主均未能按期辦理產權證。同時王志剛還了解到這種情況在本市普遍存在,如果貿然判決開發公司敗訴,必然會引發大量此類案件進入法院,並會對本市的社會穩定、經濟平穩運行產生不良影響。為防止不良後果的發生,王志剛加大力度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勸解工作,督促、指導開發公司積極妥善應對,勸導已起訴的業主撤訴後與開發公司協商,通過支付現金、減免物業費等方式化解糾紛。經過不懈努力,這批案件絕大多數得到了妥善處理,未引發同類案件的大規模訴訟。
作為一名法官,王志剛充分認識到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法院工作人員受到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約束較多,既有審判業務方面的,也有關於廉潔司法和工作秩序的,他並沒有把這種約束當做負擔,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充分認識到遵章守紀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王志剛經常用「公生明,廉生威」「民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畏我能,而服我公」這樣的古訓提醒自己。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手短嘴軟,就會有私心,辦起案來就不能理直氣壯。只有無私才能無畏,才能真正把一碗水端平,才能把案子審得公正,當事人才能服氣。王志剛從不辦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真正做到了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獲得了當事人的普遍好評。
幾年來,王志剛的辦案數量始終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2016年,受理審判案件406件,審結406件,結案率為100%;2017年,受理審判案件348件,審結344件,結案率98.85%;2018年,受理審判、執行案件573件,審、執結566件,結案率為98.78%;2019年,受理審判、執行案件455件,審、執結448件,結案率為98.46%。
2012年,王志剛主審的原告蘇海剛訴被告承德醫學院附屬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的庭審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全國法院優秀庭審,被省高級法院評選為全省法院「十佳庭審」。他製作的(2012)雙橋民初字第295號民事判決書,被市中級法院評選為優秀裁判文書;王志剛被雙橋區委評選為優秀共產黨員;2013年,王志剛主審的原告王某東與被告王某軍等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的庭審被市中級法院評選為「十佳庭審」。
2012年以來,王志剛多次被雙橋區委評選為優秀公務員,先後兩次被雙橋區委評選為優秀共產黨員,被雙橋區委、區政府評選為優秀退役軍人。
衝鋒陷陣的領頭羊
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黃沙始得金。自2012年7月到大石廟人民法庭負責工作以來,王志剛充分發揮自身的表率作用,帶領全庭人員圓滿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受到了上級法院充分肯定。2013年以來,大石廟法庭榮立集體一等功一次、集體二等功一次、集體三等功四次;法庭工作人員二人四次榮立個人三等功;法庭的審判工作受到了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的表彰。
在工作中,王志剛始終堅持「律人先律己,嚴兵先嚴將」,自覺做好示範帶頭作用,對法庭受理的徵地拆遷糾紛、上級法院指令再審等疑難複雜與矛盾較為尖銳的案件時,堅持親自審理,為其他法官減輕壓力。多年來,他始終堅持每天早八點前來到法庭,每天最後一個離開法庭,利用節假日撰寫判決,這期間,他沒有休過一個完整的節假日。同時,王志剛也認識到,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只有團結全庭同志,充分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才是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關鍵。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利用各種機會與大家多交流,及時掌握幹警的思想動態,確保大家在法庭工作的安心、舒心。法庭其他人員在工作中遇到難題,他和幹警們一起想辦法、做工作,從不迴避、推諉,盡力保護幹警的權利不受損害。在王庭長的帶領下,全庭人員相互之間以誠相待,珍惜一起共事這難得的緣分,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形成了互相幫助、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法庭內部關係和諧融洽,將大石廟法庭打造成一個團結一心的團隊,一個特別能戰鬥的集體。多年來,大石廟法庭工作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未發生因處置不當、工作不到位而產生的信訪投訴、當事人上訪事件,無超審限案件,無瑕疵案件,無錯案。
轉業到法院工作二十三年,無論是做書記員、執行員還是一名員額法官,王志剛始終保持軍人本色,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恪盡職守、忘我工作,以實際行動踐行著軍人的誓言和法官的承諾!
原標題:《八一特輯•人物風採 王志剛:軍魂鑄就信念,法徽彰顯情懷 ——雙橋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大石廟人民法庭庭長王志剛》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