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環島路現共享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 騎行者將面臨300元罰款

2020-12-24 騰訊網

[新聞頁-臺海網]

臺海網12月9日訊 據廈門電視臺報導 最近,有觀眾向我們欄目反映說,前幾天環島路沿線突然多了不少綠色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令大家疑惑的是,這些有經營性質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都沒有上牌,就這樣放在路邊讓公眾掃碼騎行,能讓人騎得放心嗎?帶著觀眾的疑問,記者展開了調查。

在觀音山商務中心附近,記者就看到了幾輛共享電動自行車,不過數量並不是很多,三三兩兩地隨意停放在路邊。這款共享電動自行車車身主體是綠色,車把、腳踏和座椅部分是黑色。在車身顯目位置,噴塗著「牧森租車,共享電單車」,車籃、車尾等部位上,還貼著「未滿16周歲嚴禁騎車」、「請在指定區域內停車」、「騎行前請檢查剎車」等警示標語,但看不到車牌。

隨後,記者使用微信掃描了車身上的二維碼後,發現想要使用這款電動自行車,首先要在「牧森出行」的微信小程序上進行實名認證,而後需要購買免押套餐。套餐分為月卡、季卡和年卡,價格從9.9元到59.9元不等,而且購買後不支持退款。在購買了月卡套餐後,記者發現想要騎行還需要再充值,並且確保帳戶內充值滿3元。在騎行時這款共享電動自行車還需要按時間計費,10分鐘內3元,超出10分鐘按每5分鐘1元計費。另外,在微信小程序上,還可以看到這款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營運範圍主要涵蓋了軟體園、觀音山和環島路的部分路段。

在採訪中,很多市民也對這款共享電動自行車出現在島內表示不解。按照相關規定,目前島內除了外賣、快遞等特殊行業和2012年前已經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能在限定區域行駛,其它電動自行車已經不能上牌、上路。騎著這款電動自行車上路,會不會被交警處罰,自身的安全能得到保障嗎?

市民:沒有經過審批,就是電動車的質量,包括可能發生事故的時候,你的個人生命安全就沒有辦法得到保障,也不是特別好維權。

市民:出現安全事故的話不好追責,金錢上面也可能出現糾紛。

【無牌上路 騎行者將面臨300元罰款】

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究竟是誰投放,騎行上路會不會被交警處罰呢?隨後,記者也走訪了交警、城管等部門,並最終聯繫上了投放企業。我們接著來看調查。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交警部門。交警部門表示,環島路上的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都沒有上牌,屬於無牌電動自行車,肯定是不允許上路的。目前,交警已經開始查處。按照規定,騎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的,交警部門將暫扣車輛,並對騎行人罰款300元。

思明交警大隊蓮前中隊指導員 黃東斌:如果市民使用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話,跟無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是同樣的,我們交警部門都會進行查處,處罰標準也都是統一的,要罰款300元。

城管部門也表示,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是企業私下投放的。目前,城管部門已經約談了投放這款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企業,要求他們撤離島內市場,將已投放的車輛全部自行清運走。

上午,記者在環島沿線,還遇到了一名共享電動自行車的運維人員。他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正在逐步撤離已經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

牧森出行運維人員:我們現場集中車輛,集中到一塊,然後我們會派我們這邊的調度什麼的,該清理的清理。(全部收走了是嗎?)對。

隨後,記者從投放這批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企業了解到,11月28日左右,他們開始在環島路上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總共投放了約1000輛。在相關部門約談後,他們就開始撤場,目前已經撤走了800多輛共享電動自行車。對於在投放期間購買了免押套餐的用戶,企業也將退還帳戶餘額和購買套餐的費用。

牧森出行福建運營中心總監 徐強:因為我們邊收集,用戶他不知道的,又騎到邊遠地區了,後期會給用戶發起退還押金的程序,比如他支付了1個月的免押套餐,因為沒有使用到1個月,我們會給他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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