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是國家禁止種植的,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識。因為罌粟的花雖然美麗,可它的果實卻可以提出一些汁液製作成為毒品,這種花同時也被稱為「惡之花」。
在國內一旦發現有人種植罌粟,肯定是觸犯國家法律的事情,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近日,「江蘇連雲港市海州區75歲老人種罌粟被判5年」一事,引發網友關注。一個是老人的年齡,一個是判刑的時間,兩個問題引發網友極大關注。
2020年11月25日,有媒體報,有一名七十五歲的老太太李莫蘭(化名),覺得罌粟花開得很漂亮,就向別人那裡拿了兩顆罌粟果實,種在自家養鴨場的空地上,種植面積佔地一平米。
李莫蘭的孫女唐某稱,奶奶在自家養鴨廠空地撒籽的時候,他們都不知道老人家種植的是什麼東西。後來罌粟幼苗長出來的時候,當時家人看到後,還以為是老人種植的什麼蔬菜幼苗。
後來經人檢舉揭發,民警來到養鴨廠現場,查獲並剷除了李莫蘭種植的罌粟幼苗。現場民警清點後,查獲李莫蘭一共種植了罌粟幼苗4104株。
李莫蘭聲稱不知其危害,只是覺得別人種植的罌粟開花很好看,自己也拿來種著玩。當地居民稱,在警方查獲李莫蘭種植的罌粟幼苗前,村裡是宣傳過「罌粟有害」,但李莫蘭是一個文盲,不知其危害。
2020年3月26日,一審判決李莫蘭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罰款5000元。
2020年9月19日,本案再次開庭,因李莫蘭沒有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原判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不當。最終李莫蘭判刑5年。
75歲老人李莫蘭,在年逾古稀之時,卻因自己的一時好奇,陷入牢獄之災。李莫蘭的遭遇卻引得網友同情。不過,從法律上講,李莫蘭獲刑5年並無「硬傷」,可謂罰當其罪。
11月26日,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回應稱,被告人李莫蘭於2019年3月8日被民警查獲種植罌粟幼苗4104株。
在偵查階段,李莫蘭多次供述,其明確知曉自己種植的為罌粟,且李莫蘭所在村案發前,持續通過廣播宣傳禁止種植罌粟。
為何輿論場中不乏可憐李某某聲音?一個原因是,李某某年事已高,極易激起網友的憐憫之情。另一個是,一些網友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不認為種植罌粟有什麼危害,更不認為種植一些罌粟就該嚴懲。
在農村,無論青少年還是老年人,都是法治常識的「弱勢群體」,並且缺乏基本的醫學素養,對一些稀奇古怪的偏方深信不疑。
每年春季,都會有類似的案子發生,涉案人員也多是不懂法律的老年人。在廣大農村,一些老年人迷信「罌粟能治病」這一說法,明知私種罌粟違法卻鋌而走險。
連雲港市就有一七旬老人,誤信罌粟能治病,從一個「野藥仙」拿了兩顆「大煙」種子,種在自家門前的菜地上。老人把「大煙」葉子放在飯裡或者泡在水裡,給她患腦血栓的丈夫飲用。
有很多的老年人一是缺乏法律認知,二是對罌粟不夠了解。很多的老年人,都以為這只是一種比較普通的花,只是開花的時候比較好看,所以才會選擇種植。
這種植物和種植方法也相當簡單,只需要兩顆種子,澆點水以後就不需要再去管它,任由它自己生長就可以長出很多,甚至是一大片。
不過,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無論是誰,只要違法犯罪,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私種罌粟是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