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是我們刑罰的種類之一,也是比較嚴厲的刑罰種類。相比較拘役、有期徒刑等來說,無期徒刑總是感覺讓人看不到希望,因為不像有期徒刑判決後直接是有年限的。但是無期徒刑就不一樣,沒有直接明說要坐牢坐多久,很多人就認為要坐牢坐到死,這一定是誤區。筆者今天就給大家介紹,無期徒刑到底坐牢坐多久?
一、無期徒刑不是坐牢坐到死的
無期徒刑的本意是無到期之日的服刑,但我國法律大概是出於保障人權的考慮,在刑法的懲戒的制度中設置了減刑的制度,因此無期徒刑一般都是可以減刑的,減刑後就可以變成有期徒刑了,表現好的還可以再減刑的。因此對於民間說的,無期徒刑就是坐牢坐到死的說法,基本上在我國是不存在的。除非真的是在監獄內又犯罪的,但是又達不到執行死刑的標準的,那麼可能就一直會坐牢坐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想也沒有人會願意一輩子都在監獄度過。
二、無期徒刑的減刑規則,無期徒刑最少坐牢多少年?
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當然我們刑法也規定了,減刑不可能一直減下去,對於判處不同的原刑罰的,其限制減刑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那麼最後實際執行的刑罰就有個最低的限度。針對於無期徒刑實際最低執行的刑罰是多少年?
無期徒刑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總結:由此可見,我們對於無期徒刑是存在誤解的,不是說判處無期徒刑後就一直坐牢坐到死,也不是說可以一直減刑減到幾年,無期徒刑規定了最少實際執行的刑期是十一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