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丟人啊,還能怕什麼?
一般人以為,古代主僕之間,完全是人身依附關係,「主要僕死,僕不得不死」,這未免有些誇張。賈府的主子也會顧忌僕人的生命,鮑二媳婦上吊也有娘家親戚試圖告狀來敲詐,金釧兒跳井賈政也會視為「暴殄輕生的禍患」。
但是,「除了生死,哪一樁不是閒事」?僕人遲到,王熙鳳命令「打四十板子」還是執行家法,而「燒了紅烙鐵來烙嘴」,「向枕邊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亂戳」,「叫他們墊著磁瓦子跪在太陽地下,茶飯也別給吃,一日不說跪一日」等等匪夷所思的酷刑,在賈府之中卻是信手拈來、不以為異。
寶玉雖然溫柔,也不是沒脾氣的。除了潑在茜雪裙子上的一碗茶,還有發了痴病時,「賈母便拉住紫鵑,只當他得罪了寶玉,所以拉紫鵑命他打」,把打丫鬟視為治療少年疾病的靈藥。
不止這一次。寶玉初見黛玉,因黛玉沒玉,就砸了自己的玉,賈母說「你生氣,要要罵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寶黛鬧紛執又砸玉,賈母和王夫人「便將這禍移到襲人紫鵑兩個人身上」「將他二人連罵帶說教訓了一頓」。甚至在寶黛見面以前,王夫人就介紹寶玉「縱然他沒趣,不過出了二門,背地裡拿他的兩三個小么兒出氣」,把用小廝撒氣視為平常。
從以上種種來看,寶玉就是踢襲人、或者踢別的丫鬟一腳,對於寶玉這樣的公子而言,也無關緊要。甚至會被溺愛他的長輩,視為正常的、良性的發洩情緒的途徑,說不定還會加以表揚呢。
但是對於襲人來說,就大不一樣了。
首先作為一個人,在沒有犯錯的情況下,被人踢了一腳。身上的傷痛輕重是一回事,臉上如何下得來?當看的茜雪,不就是因為無辜被潑茶,羞憤離去嗎?稍後的金釧兒,不就是因為被打一巴掌,羞憤而自殺嗎?
好吧,你說襲人有「奴性」,也了實際利益可以放棄尊嚴,這話倒也沒錯。那麼我們就從實際利益的角度,來看看寶玉這一腳踢過來,襲人損失了多少?
寶玉踢襲人發生在第三十回。第三十一回就是「撕扇子千金作一笑」。在晴雯跌扇的小爭執中,有兩句話特別要注意。
一句是襲人:「在那邊早已聽見,忙趕過來向寶玉道:『好好的,又怎麼了?可是我說的,一時我不到,就有事故兒』。」
對比一下芳官和小蟬起口角:「有幾個伶透的,見了他們對了口,怕又生事,都拿起腳各自走開了」,伶俐人是避禍,襲人卻聽到糾紛就往前湊,是她傻嗎?
當然不是。是襲人自己說的「一時我不到,就有事故兒」,她已經把自己視為怡紅院裡的頭號奴才、大總管、代行主婦權力的「主持工作」者了。事實上她也的確代行大總管的職權,在王夫人不公開地任命以前,她已經代行職權了。
有這樣的事實基礎,在她眼中,她在怡紅院裡的身份,等同於賴大在榮國府的地位。這樣的地位,居然被寶玉踢一腳,情何以堪?
更要緊的是,與她的自詡形成對比,一是晴雯的尖刻回答「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一是襲人自己「忙趕過來向寶玉道」。晴雯的尖刻是晴雯,問題是兩個人吵架,襲人為什麼只對寶玉說話?稍後對晴雯卻是「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們的不是」這樣做小服低?
因為襲人一方面以大總管自詡,一方面卻深知自己並沒有大總管的身份,情虛氣怯。
一個未被任命的領導,一個事實上主持工作的領導,一個懷著「爭榮誇耀」的野心想當領導的領導,一個下屬和同事不肯服氣的領導,襲人的處境十分尷尬。
她想得到提拔,但是苦於沒有機會(稍後向王夫人「進讒」,明顯是受這次事件的影響,找機會走上層路線)。她最怕這時候出事,會影響她的威信,進而影響前途(為了爭取群眾基礎,她寧可冒雨去開門,這在平時是小丫頭們的工作),偏偏這時候被寶玉飛來一腳踢中,是一般的小丫頭都沒有遭遇過的委屈和丟人(「我長了這麼大,今日是頭一遭生氣打人」),發生在她身上,就加倍地丟人。
這樣丟人的事,宣揚出去,不可能得到任何賠償,只會更削弱威信。襲人又怎麼敢聲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