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酒灌進竹筒就成了竹筒酒?
婁底搗毀一假冒偽劣竹筒酒廠,涉案金額超兩百萬元
瀟湘晨報長沙訊 9月17日,婁底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部門赴雙峰縣一舉搗毀一家假劣竹筒酒廠,初查涉案金額超過200萬元,查扣40餘萬元涉嫌假冒廠名、廠址、商標的竹筒酒和臘肉,對兩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群眾舉報,經過數次踩點調查後,9月17日,執法人員深入村莊查案,發現涉案工廠位於雙峰縣荷葉鎮豐石村兩處偏僻民房內,合夥經營該工廠的龍某、張某利用自住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提供經營範圍為預包裝食品銷售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無法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現場廠房內擺放雜亂,兩名工人正在生產竹筒酒,一臺設備正在往一排竹筒內罐裝竹酒,生產的成品半成品竹酒、臘肉凌亂地擺放在地面,已經打包用於網絡銷售的快遞包裝商品堆滿一地。
案發現場,執法人員調查發現,工廠內標註註冊商標為柳淺牌竹筒酒(楊梅酒、高粱酒),標註產地為永州市,廠址為南山縣漿洞鄉水杉林史家村,生產廠家標註為南山舜道活竹酒業有限公司。標註「酒歌」註冊商標的包裝柴火臘肉標註的生產商為桃江縣姚氏食品廠,生產地址為益陽市桃江縣馬跡塘鎮範家園村範家園組。
傳統土法釀造竹筒酒的工藝,是通過將酒灌入嫩竹,經過一年自然生長釀製而成,而該工廠通過將普通酒針孔輸液罐裝至製作好的竹筒內立時生產出成品竹筒酒。據當事人交代,其主要在網上銷售的500毫升裝的竹筒酒,每筒售價在20元到30元不等。
現場調查發現,該工廠採用的原料桶裝酒酒精度數為45度,罐裝之後的竹筒酒(高粱酒)外包裝標註52度,生產車間內發現一瓶嚴禁用於食品加工的濃度99.9%的無水乙醇化工品,當事人涉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執法人員當場對竹酒進行了現場抽檢。
該廠辦公地點位於旁邊另一處民房內,執法人員在現場查獲公章十數個,包含有山東、深圳、益陽桃江等地的公司和當地村委會的假公章,查獲的公司帳本顯示公司銷售金額達104萬餘元,另有一個本子記錄著工廠的銷售心得,辦公區民房後堆放有待加工的竹筒和竹子,以及兩臺大型竹子打磨刻字機器。
經過清點,執法人員依法查扣灌酒器等製酒設備2套、電腦主機3臺,包裝竹筒酒38箱以及大量零散竹筒酒、各類外包裝盒包裝袋1萬餘個,大量標籤紙、原料竹酒25升裝339桶、48升裝24桶,以及案值1萬餘元初包裝臘肉。涉案物品裝滿3大卡車,當天參與行動的婁底市和雙峰縣市場監管和公安執法人員忙碌到深夜才將查扣的涉案物資入庫。
記者李姝通訊員羅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