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簡稱《公告》)正式對外發布。這預示著個稅繳納的方法又變了!公告說: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聽到這個消息你的第一感覺是什麼?明年的工資變多了?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下什麼是個稅。
什麼是個稅
也許對於很多上班族來說,對於個稅這個事情都有一定的了解,因為這關係到自己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個稅的定義是: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簡單來說就是國家對於本國公民或者境外本國公民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個稅的改革在歷史上經歷了數次,最近的一次是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徵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徵點和稅率。結算方法是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為什麼要進行本次個稅的改革
個稅的改革
其主要目的是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因為在我國,居民的個人工資薪金每月都要來辦理個稅繳納,但是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的納稅人因為其預繳的稅款和全面應納稅額一直,所以就不需要再次進行彙算。但是有部分年收入低於6萬元的納稅人因為各個月的收入波動較大,無法全面判定全年收入情況,只有其中幾個月繳納了稅款,年終仍需繳納稅款。所以,對於年收入不足6萬元的收入階層可對其稅款預扣預繳方法進行優化,進一步減輕其辦稅負擔。
新政策,一個例子說清2021年最新的預扣預繳辦法
王某1月份取得收入1萬元,不考慮其他費用,則需要繳納個稅=(10000-5000)×3%=150元。
由於王某月工資沒有超過可以直接累計扣除的6萬元,就不用預繳個稅。
明白了嗎?
怎麼辦理個稅
一般而言,通過手機app或者電腦web端都可以進行申報操作。明年1月的時候,系統會自動計算出上一年的申報數據,並根據這個提示符合新政策條件的人員。或者通過紙質申報《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備註欄填寫「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
你學會了嗎?
最後,切記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