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累計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你知道應該怎麼算嗎?

2020-12-16 大偉帶你聊財經

12月4日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簡稱《公告》)正式對外發布。這預示著個稅繳納的方法又變了!公告說: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聽到這個消息你的第一感覺是什麼?明年的工資變多了?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下什麼是個稅。

什麼是個稅

也許對於很多上班族來說,對於個稅這個事情都有一定的了解,因為這關係到自己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個稅的定義是: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簡單來說就是國家對於本國公民或者境外本國公民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個稅的改革在歷史上經歷了數次,最近的一次是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徵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徵點和稅率。結算方法是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為什麼要進行本次個稅的改革

個稅改革開始

個稅的改革

其主要目的是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因為在我國,居民的個人工資薪金每月都要來辦理個稅繳納,但是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資薪金的納稅人因為其預繳的稅款和全面應納稅額一直,所以就不需要再次進行彙算。但是有部分年收入低於6萬元的納稅人因為各個月的收入波動較大,無法全面判定全年收入情況,只有其中幾個月繳納了稅款,年終仍需繳納稅款。所以,對於年收入不足6萬元的收入階層可對其稅款預扣預繳方法進行優化,進一步減輕其辦稅負擔。

新政策,一個例子說清2021年最新的預扣預繳辦法

王某1月份取得收入1萬元,不考慮其他費用,則需要繳納個稅=(10000-5000)×3%=150元。

由於王某月工資沒有超過可以直接累計扣除的6萬元,就不用預繳個稅。

明白了嗎?

怎麼辦理個稅

一般而言,通過手機app或者電腦web端都可以進行申報操作。明年1月的時候,系統會自動計算出上一年的申報數據,並根據這個提示符合新政策條件的人員。或者通過紙質申報《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備註欄填寫「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

你學會了嗎?

最後,切記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執行。

相關焦點

  • 2021年起,納稅人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
    昨天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稱,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剛剛,國家重大宣布:累計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 累計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稅
    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12月4日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簡稱《公告》)正式對外發布,這一規定將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奉賢市民 年終獎個稅仍可單獨算!年入不超6萬,個稅不用預扣!
    不計入綜合所得 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 明年可以暫不預扣預繳個稅 今年年終獎 累計收入6萬元內 2021年可暫不預扣預繳個稅 在年終獎之外,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也進一步簡化。
  • 今年年終獎的個稅怎麼算?還能單獨算!
    不計入綜合所得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明年可以暫不預扣預繳個稅今年年終獎仍然可以單獨計稅根據現行的規定,從2022累計收入6萬元內2021年可暫不預扣預繳個稅在年終獎之外,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也進一步簡化。
  • 年收入不超6萬元的人注意,個稅有新變化;享受這個政策需滿足兩個...
    個稅迎來新變化,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公告顯示,2021年起,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 今年年終獎個稅仍可單獨算!明年起這兩類人到手工資會變多↓
    累計收入6萬元內2021年可暫不預扣預繳個稅 在年終獎之外,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也進一步簡化。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文↓↓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 稅務總局優化上年收入不超6萬元的納稅人個稅預扣預繳方法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二、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 明年個稅有重大變化!怎麼扣繳,此文說得很細
    個稅迎來新變化,對於符合條件的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人來說是個好消息。怎麼回事呢?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 2021年個稅扣繳將有這些新變化,明年兩類納稅人受益
    根據《公告》,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 明年1月1日起 部分納稅人個稅預扣預繳有變化
    近日,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明確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類人群包括一是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二是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如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
  • 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能否...
    問: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能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優化後的預扣預繳方法進行申報?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 明年個稅政策將有新變化,影響到你的錢袋子
    ,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市稅務局解釋,「新年禮包」主要優化了兩類納稅人的預扣預繳方法:一是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
  • 麻辣財經:明年1月1日起,個稅預扣預繳有新變化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個稅改革後,工資薪金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不用繳稅。
  • 明年個稅有重大變化!這群人將受益,還有一個動作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
    累計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在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下,上班族拿到的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收入,全年的起徵點(即減除費用)是6萬元,這意味著年收入6萬元以下的人實際是不用繳納個稅。但由於有些上班族每個月收入波動大,在當前個稅預扣預繳制度下,一些收入高的月份預扣預繳了個稅,第二年必須申請才能退稅。
  • 稅務總局發文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 2021年個稅扣繳將有這些新變化
    根據《公告》,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 個稅扣繳新方式來了!對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人來說是個好消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號起,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
  • 2021深圳市民預計年收入超過6萬元怎麼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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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出臺】國稅總局調整個稅扣繳方法來了!
    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同樣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取酬且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勞務報酬(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