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11月16日訊(記者 楊昱 實習生 熊瑛 通訊員 楊勇 視頻剪輯 熊瑛)很多人在古玩市場淘到寶貝,總想著找行家驗貨,期盼能夠一鳴驚人。正是瞅準了這些人會經常瀏覽古玩網站,長沙一詐騙團夥假扮成「湖南文化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以有「買家」欲買古董為由,騙取鑑寶費用。
今日,記者從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獲悉,涉案16人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至3000元不等。
藉口高價收購古玩騙取鑑寶費用
2019年4月,未經工商登記,北京歷博古今登記中心便在長沙雨花區某酒店8樓成立,張某利是公司股東,負責日常管理。同年5月,湖南徵博文化藝術品有限公司在未辦理工商登記的情況下成立,由劉某生等8人任公司股東及總監,張某初擔任公司董事長。
行頭備齊後,16人團夥將目光投向古玩收藏愛好者。徵博公司總監會通過微信,購買他人在古玩網站設置專門連結所收集到客戶名單、聯繫方式和藏品信息,業務員按照話術單虛構「湖南文化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的身份,了解收藏人持有的藏品情況,並謊稱有買家欲高價購買,騙得被害人到公司面談。
面談過程中,公司總監、業務員及「買家」輪翻出場,談妥價格後,「買家」提出需要進行鑑定才能交易。之後,公司業務員將被害人帶至歷博中心對藏品進行鑑定。
當被害人支付了高額鑑定費後,歷博中心人員通過拍照、列印等方式製作虛假的《信息登記》交給被害人,鑑定被害人的藏品系高仿或者是限制交易藏品,「買家」再以各種理由取消交易,以此方式達到詐騙被害人鑑定費的目的。
作案15起,詐騙金額達20餘萬元
在公訴機關指控的15筆犯罪事實中,餘某是被騙得最多的,支付鑑寶費用2.46萬元。2019年4月30日,他經人介紹與「買家」進行交易,2次進行古玩鑑定。
團夥詐騙所得贓款按流程分贓,按每筆人民幣1200-1500元的標準支付給歷博中心,餘款的40%付給接單業務員、10%付給參與配合接待的總監、5%付給「買家」、2%作為公司管理費,剩下的用於支付公司固定工資、保潔費、水電費,有結餘的將由公司股東按比例進行分贓。張某利等人通過這樣的騙術,組成了較為固定的詐騙犯罪集團,詐騙金額達20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利等16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2020年7月10日,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並責令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相關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