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石家莊深澤北方明珠小區的業主給我們打來電話說,他家自來水被小區物業給停了,關鍵是他也沒欠水費和物業費。當物業給出斷水的原因之後,這位業主不淡定了。那到底是什麼原因斷的水呢?
我現在是怎麼回事啊。我是11月13日把這個30%的熱損讓我交了,交了以後呢,當時啥也沒說前天突然就把我水給斷了。
段先生告訴記者,他並不是天天住在這個小區,只是到了給花澆水,給魚換水的時候回來一下,於是他就沒有全額繳納取暖費,只是交了熱損費。如今小區物業以沒有全額繳納為由,斷了他家的用水,這就讓段先生很不理解。
石家莊深澤北方明珠小區業主 段先生:
我掏錢買的房,我物業費不欠他的,水費不欠電費不欠,暖氣費你讓我交30%,我就交30%,你現在就不讓我住,我感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就即便是我在這住,交不交暖氣費我感覺是我的自由,你有規定交30%熱損我給你交,憑什麼把水給我斷了啊。
為了此事,段先生曾多次找到小區物業,可物業每次的答覆都很斬釘截鐵,不全額交暖氣就是斷水。
石家莊深澤北方明珠小區業主 段先生:
他說你要是在這住你就必須全額的交,你要交不起就別在這住,水就是不給我供水。
那是不是這種情況呢?記者也來到了小區的北方明珠利澤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然而在這裡並沒有見到相關工作人員。隨後,記者也是電話聯繫到了一名物業工作人員。
咱們小區物業公司就是這麼規定的。
就是只交熱損的話就把自來水給停了?
對。
那北方明珠利澤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合規呢?隨後,記者來到了深澤縣房地產管理所。
即使我在這住我不要暖氣,你應該停我暖,也不應該停我水吧?
那是肯定的。
物業這麼幹肯定是不合符相關規定?
那是肯定的,不允許我沒有處罰的依據,市局相當於建了一個信譽系統,這個信譽系統我感覺著對他們約束不大。
面對這一局面,記者諮詢了相關法律人士。
我認為從法律上講站不住腳,也找不到法律依據,對於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物業公司應該妥善處理與業主這種關係,物業公司你畢竟是提供的一種服務職責,而且你也不屬於水電的最終供應方,即使有水電費的這種繳納也僅僅是一個代收代表的職責,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物業公司是並沒有權利以這個房屋是空置房為理由對這個業主進行斷水斷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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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因為這個空置房,熱損費產生一些爭議,我們先來看一下概念,空置房並不是一個法律術語,以前大多數家庭都一套房,確實在冬天走親訪友,空下來了沒人住,就申報空置不交取暖費了,但現在,有的時候一家幾套房,可能換著住,也可能暖冬就不想交那麼多取暖費,也申報空置,只要是自己的房子,居住權受法律保護,不是說申報空置了,這房子就真的不許住人,再看熱損費,確實在暖氣輸送過程中會產生一些損耗,比如隔壁家很熱,咱家的牆也透著熱乎勁,這就是人家的熱量跑過來了。所以有些人,出於各種考慮,只交了熱損費,但是,既然熱力部門算出來20%的熱損費,就說明這是能夠填補其損失的,而無論鄰居家多熱,房子裡怎麼也不會像交了暖氣費那麼熱乎,還要想別的辦法取暖,那麼實際上就達成了一種平衡,這和只交了熱損或乾脆不交錢,卻私自打開暖氣管道享受完全的供暖不是一個概念。一句話,如果誰交了熱損費,願意裹著大衣在屋裡熬過這個冬天,是人家的自由。只交了熱損費,就要斷水斷電,作為業主請來提供服務的物業企業這麼做,不僅違規,而且侵權,作為物業主管部門,應該及時介入,進行規範,可不能藉口推脫,導致矛盾激化。當然,有的朋友說,那供熱公司或者物業確實有損耗,對不上帳啊!企業的事,要按照經營規則來辦,別忘了自己不是行政管理部門,沒有處罰權,更沒有行政管理權。現在隨著技術的進步,有各種先進的方式達到降低損耗,科學計費,這才是正確的方向。另外,真的不用暖氣還要交的這個熱損費飽受詬病,根據相關文件精神,被取消是大勢所趨,所以供熱部門也好物業也罷,還是要緊跟大勢,貼近民生。
來源:河北經濟今日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