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患有嚴重精神疾病
父親不堪重負離家出走
為了給母親治病
他急於賺快錢
卻不料走上人體運毒的道路
……
法律能否對他網開一面?
轉回身的一剎那,他張大了嘴,淚流滿面卻哭不出聲……
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官孫泉
講述的這起涉毒案
讓人不勝唏噓
很多重罪案件的被告人,從被抓獲之日起就拒不認罪,此類現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為常見。但是被告人王某不同,到案後,他坦承自己受僱傭吞食毒品,並將藏匿在體內的毒品從雲南運輸至北京的犯罪事實。
從案卷材料看,王某屬於初犯、偶犯,雖然只有初中學歷,但年紀輕輕,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勞動自食其力。當孫泉問他為何走上人體運毒的道路,他哽咽了。
原來,王某的母親患有嚴重精神疾病,其父不堪重負離家出走。為了給母親治病,王某打兩份工,但仍無法支付高額治療費用。急於賺快錢的王某受網上一則高薪招聘廣告的誘騙,隻身一人來到雲南應聘。
在了解到高薪的背後是自己服食毒品膠囊,經過人肉長途運輸到指定地點後,王某恍然大悟,這種賺快錢的方法無異於走鋼絲。
一面是患病母親等待救治,一面是毒犯的威逼利誘,王某強忍淚水吞咽下84粒含有毒品的膠囊,並按照對方指令,將毒品人肉運輸進京。
王某被抓獲後,從體內排出甲基苯丙胺共計300多克。依照刑法第347條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其中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本案的客觀證據齊全,也有王某的認罪供述,起訴這起運輸毒品案並沒什麼難度,但是了解到案件的前因後果,特別是案發後王某追悔莫及的態度,綜合考量王某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險性,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對他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向法院提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確定刑量刑建議,該建議最終被法院採納。
王某販毒案的庭審現場給孫泉留下深刻印象。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對王某說:「請你轉身,你父親從老家趕過來看你了……」王某與久未謀面的父親四目相對,泣不成聲。他的父親邊哭邊重複著一句話「都是我的錯」。
「父子的淚水中有對犯罪悔恨,有對家庭的愧疚,還有久違的親情。」通過一起起毒品案件的辦理,孫泉愈加深信,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是有溫度的,在準確、理性適用法律的同時,檢察機關也關注著社會冷暖和人們樸素的道德觀,結合辦案實踐,要從人民群眾對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的需求上探索司法修復社會關係的有效模式,向社會傳遞公平正義。(文字:徐日丹 視頻:田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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