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三中院開庭審理特大製毒販毒案。朱某等七名被告人被指控制造毒品罪、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記者 王飛 攝
「癮君子」不滿足自己買毒吸,於是就請來所謂的「製毒師傅」養在自家工廠大院裡「研發製作毒品」,讓「發小」給師傅們做飯伺候。由團夥分工協作在本市銷售毒品。昨日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了這一涉嫌製毒販毒的團夥,朱某等七人分別被檢察機關指控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但因案情複雜,該案預計將審理兩天。
製毒成了「商機」
47歲的被告人朱某原是做塗料鐵藝生意,於2000年在懷柔區橋梓鎮某村北租賃廠房。他被指控於2015年11月初至12月11日間,指使並夥同被告人郝某、孔某、胡某、袁某、黃某、劉某等人,在廠房內製造毒品,後被公安機關查獲,當場起獲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體共計28.6千克。
「毒品沒制出來,但是這事兒有。」儘管朱某受審時承認自己的確請了師傅想製作毒品,但他說胡某三人是騙子,騙他稱能製毒,但並不算是成功製毒。
朱某說,他和情人孔某在2014年認識,平時一起吸毒都是他出錢買的,在買毒時認識了胡某,胡稱能邀請到師傅製作冰毒,朱某覺得找到商機。2015年11月初,他通過胡某請來了黃某、袁某,答應製毒一公斤給三萬元。
「我感覺在我租住地不行,就安排他們去了廠子呆著,廠子原來做塗料、鐵藝生意,後來停工了。」朱某說,他把師傅們安排在廠子裡製毒,讓「發小」劉某給他們做飯,並盯著「別跑了」。「我本來就覺得他們可能是騙子,就看看能做出什麼,沒想到一步步走到了這裡。」朱某說。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朱某夥同孔某於2015年12月3日,在順義區向他人出售甲基苯丙胺154.03克。後朱某夥同郝某於2015年12月11日,在朝陽區出售甲基苯丙胺1378.88克。隨後朱某、孔某在順義區暫住地內被警方起獲尚未出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81.35克、氯胺酮696.4克,朱某身上起獲10.7克;公安機關於2015年12月11日從被告人郝某的暫住地起獲甲基苯丙胺30.58克,身上6.75克。除黃某系2015年12月31日被查獲外,其他人於2015年12月11日被查獲。
親赴四川請師傅
「我連初中都沒上,我哪兒懂這個呀。」朱某的「司機」郝某在昨天的庭審中如是說。
家住北鑼鼓巷、常年被心臟病困擾的郝某並不承認製造毒品罪。他說,2014年8月初,他被介紹給朱某開車。2015年底,在朱某的要求下,郝某拉著朱某、孔某駕車千裡去了四川購買燒杯、燒瓶等工具。更關鍵的是,他們此行還邀請了朱某的朋友胡某以及兩位「製毒師傅」黃某和袁某。郝某稱,這些請來的師傅們曾在廚房熬了一鍋特別臭的東西,當場把黃某燻暈,後來他才知道這是在製毒。製成冰毒之後,郝某還擔當起了「試毒」的工作,「說讓我嘗嘗制出的毒品怎麼樣,嘗著有點苦。」
郝某說,兩人平時就是司機與老闆的關係,因自己身體不好,朱某便拿出冰毒告訴他「溜點這個管用」,2014年底他就吸上毒了,有時在朱的暫住地一塊吸。
「毒師」自稱騙子
在昨天的庭審中,兩位「製毒師傅」黃某和袁某堅稱自己是騙子,製毒只是「忽悠」。而作為中介人的胡某則表示,他來北京之前就知道老鄉黃某不會製毒,但因為先後收了朱某六萬,就說來京試試。「他當然不會製毒,在四川當地就有人叫他製毒,他制不來就欠了別人的錢,才來的北京」。
來京後,在朱某的暫住地,幾個人一起吸毒。其間,朱某拿出了幾顆泛黃的冰毒,提議讓黃某到廚房「洗一下」,以測試黃某製毒水平。製毒期間,一屋子的臭氣還燻暈了黃某。胡某說,幾人隨後就被帶到了廠子,在廠子裡他們被威脅制不出毒品,就不能離開,出門理髮也要經過同意。
在朱某廠房內公安機關當場起獲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體共計28.6千克。「我不會做毒品呀,那二十多千克(被起獲的毒品),我來的時候就在那裡啦。」另一名「毒師」袁某在庭上笑著說。
據了解,袁某曾要求司機郝某去購買相關原料,公訴機關指出,為何不會製毒還要讓人購買草酸、鹽酸等製毒原料?對此,袁某說那是「忽悠」。
昨天的庭審上,幾名犯罪嫌疑人均未能說出廠房現場被起獲重達28.6千克含甲基苯丙胺液體的來源。檢察機關認定為這些液體是毒品的半成品,純度不高,但正是被告人要進行提純和製作的。而在廠房現場的下水道和排風口扇葉均提取到了冰毒成分,根據在案證據確定被告人構成製作毒品罪。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郝某、孔某、胡某、袁某、黃某、劉某非法製造毒品數量大,被告人朱某、郝某、孔某販賣毒品數量大,被告人郝某非法持有毒品數量較大,上述被告人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製造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朱某、孔某的刑事責任;以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郝某的刑事責任;以製造毒品罪追究被告人胡某、袁某、黃某、劉某等刑事責任。
因案情複雜,部分被告人不認指控事實,該案預計審理兩天。
■ 現場
「司機」患病率先被審
由於此案案情較大,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受理後,曾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二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最終,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在昨天的庭審現場,因郝某身患嚴重疾病,他被允許坐在座椅上並率先單獨審理。在庭審過程中,郝某也多次強調自己身體不好。
昨日的庭審現場,共有200餘人進行旁聽。上午9點半,6男一女7名被告人被帶上法庭,其中「70後」朱某、「60後」郝某年齡較大,且有案底。朱某分別在1989年、1990年因犯盜竊罪被免予起訴,1993年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一年緩刑一年,1996年又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6個月、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4年,2009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郝某則在1984年犯流氓罪獲刑7年。
7名犯罪嫌疑人都吸毒,而正是朱某的「製毒計劃」讓這7名「癮君子」同時走上法庭。在案證據顯示這7人都或多或少地參與整個製毒的過程中,然而在昨天的單獨問詢中,幾人均否認跟著朱某製毒,稱不了解朱某計劃。
■ 資料
我國嚴禁臨床使用苯丙胺類藥物
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又稱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黃素,為純白色晶體,晶瑩剔透,外觀似冰,俗稱「冰毒」,吸、販毒者也稱之為「冰」。冰毒最早由日本人發明。苯丙胺類興奮劑具有強烈的中樞興奮作用,濫用者不僅會上癮,而且會處於強烈興奮狀態,產生幻覺。使用過量會產生急性中毒。我國不生產苯丙胺類藥物,也嚴禁在臨床上使用。(記者 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