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在《樂全先生生日詩》中有云:「遙想人天會方丈,眾中驚倒野狐禪。」在我國古代,對於沒有見性而妄稱開悟,未能真正悟道而流入邪僻一路的「野狐禪」,常被作為典故,拈進詩文。蘇軾之外,宋陳與義《題小室詩》也說:「隨意時為獅子吼,安心懶作野狐禪。」
發展到後來,「野狐禪」幾乎又進一步地演變成為「邪魔外道」的代名詞,非但《儒林外史》等名著用以指斥有欠講究的八股文章,就是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口頭使用的頻率也往往很高很高。
在佛門中,野狐禪原為《五燈會元》第三卷所載的一個禪宗公案。當年百丈懷海禪師每次當眾說法,總有一個老人混在裡頭,側耳聆聽。一天說法完畢,眾人陸續散盡,唯獨老人留下不走。
懷海問:「汝是何人?」
老人答:「我非人也。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因為有學人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我回答說:『不落因果。』不料此後就五百生墮野狐身了。現在敬請你大和尚代為下一轉語,讓我脫掉野狐身軀。一切拜託。」
懷海聽他這麼一說,便道:「那麼你就問吧。」
老人就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懷海隨即回答:「不昧因果。」
老人聽懷海和尚一點撥,立時大悟,作禮謝道:「我已脫野狐身,住在山後,敢乞依亡僧律為我送葬。」
過了中午,懷海帶著眾僧來到山後,果然從巖石底下挑出一隻剛死的野狐。然後,依法對它茶毗(火化)了事。
為什麼老人說了句「不落因果」,就墮入了野狐身,而懷海點撥他「不昧因果」,他就脫掉了野狐身呢?這是個充滿著智慧機趣的問題,歷來引起學人的興味。
原來佛門有個最基本的信條——因果規律。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無不受著因果律的支配。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種桃得桃,種李得李。而老人的大錯特錯,正是在於誤以為大修行人可以「不落因果」,這就從根本上違背了善惡業力,能夠招致果報的規律。
後來懷海為老人所下「不昧因果」的轉語,從字面上看,僅僅只是一字之差,可是因為由此開啟老人,使他深深地體悟到,因果律確不可昧,故而就此立地脫卻野狐之身。
「野狐禪」的佛典啟悟世人,千萬不要以一念之差、一字之差而掉以輕心,因為毫釐千裡,後果往往大不相同。在人生道路上,因一念之差而使得有人進入「天堂」,有人進入「地獄」的事,真是比比皆是。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活的情緒開朗,灑脫自在,就是「天堂」;違法亂紀,損人害己,活得坐進班房,思想沉重,就是「地獄」。
「天堂」和「地獄」,原來只有一步之隔,要進要入,也只一念之差。「多行不義必自斃」,「愛人者人亦愛之,損人者人亦損之」,自作自受,一切原都操縱在自己手裡。
《菜根譚》不就說過:一念錯,便覺百行皆非,防之當如渡海浮囊,毋容一針之罅漏;萬善全,始得一生無愧,修之當如凌雲寶樹,須假眾木以撐持。一念過差,足喪平生之善;終身檢飭,難蓋一事之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