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這一段時間,大家的眼光所有都放到了一件案件上邊,那便是河南省的瑪莎拉蒂案件,就在近期這段時間,這一件案件總算判決了最後結果,讓整個案件落下帷幕。
就在11月6日的情況下,有關譚明明瑪莎拉蒂案件,最後被判無期徒刑,用千萬元的賠償費換得了這一件事情的調解,見到這一結果之後許多網友都表明,過不上兩年毫無疑問便會被放出來。實際上事情並沒有那麼容易,就算是譚家再怎樣富有,法律法規的制裁併不是兒戲。
有很多人處於受害人家屬這一邊,對這一件事情表明不合理。也是有網友覺得譚家是閨女給拖累進這一無妄之災,有許多人感覺譚家再拖時間,如今傷員的家中早已快肩負不了,逝者的家屬心理更加焦慮,很多人都期待這一件事情能夠儘快的終止。
漸漸地伴隨著裁定的結果對外開放發布,譚家以前在這一年多裡邊數次對受害人家屬致歉,賠付的心態也十分積極主動,最後也被曝出了出去,顯而易見,假如這一件事情沒有推遲這麼多年,受害人者的家屬也沒有辦法獲得上千萬元的賠償費。
針對賠付額度,也以前在網際網路上邊廣為流傳出了許多 的版本,最後也沒有歷經核查,在這裡一場不斷的拉力戰之中,新聞媒體層面,還有彼此的被告方家屬、律師都一直沒有懈怠,一直都在艱辛的完成著,最終總算達到了結果,照料到太多的層面,也是更為理性之公正的實際效果。
在很多人見到譚明明免死之後,感覺譚家是完成了砸錢,感覺她們是「賠錢減刑」。實際上這也是小看了法律法規針對罪刑的懲處,乃至還以前廣為流傳出,另一方很有可能會在請人替她服刑,講出這類話的人可能是老影片看多了,在這類偷天換日的事情在如今的社會早已根本不太可能完成了,要想渾水摸魚是壓根不太可能的。
大伙兒比較關注的還是,刑期要想減刑的話必須符合什麼標準,針對服刑人期內有有功行為或是是悔過行為的,在服刑2年之後就可以進行測算減刑,減為二十年之上二十二年下列刑期。假如在這裡段期內裡邊全部有功行為,能夠減為十五年之上二十年下列的刑期,可是無論最終再怎樣減刑減了幾回,最終的總刑期也不可以小於十三年。
大伙兒的眼光統統放到了譚明明的的身上,有很多人關心不上還有兩位從犯。這兩位從犯判刑三年,三年判緩,判緩的含義便是要是在2年以內,她們2個沒有完成犯罪行為,就可以不可服刑,假如沒有什麼出現意外,這兩人早已能夠回家。
有很多的人看了之後的側重點是有錢真好,可是大伙兒要搞清楚的是,人努力工作是為了讓自己的日常生活還有親人的日常生活越來越更好,而不是為了在那一天出現意外的情況下用自己手上的錢全做「破財免災」的事情。針對這一惡性事件大伙兒有哪些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