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逛知乎時看到的問題,而在回答它的故事中,無論男生或女生,絕大多數是介意,少部分是很介意,因為他(她)們都很難去忘記那個曾讓自己甘願放棄一切的女人或男人。但在一段真正完美的感情生活裡,除了彼此,又哪還能容下其他人?
大學時,朋友也曾為某段感情付出過自己所有的努力。
他喜歡她,想方設法,他也要變成她喜歡的模樣。
她喜歡奔跑在籃球場上的男生,然後從來都不喜歡籃球的他,開始每天固定兩個小時的練習。他曾非常討厭球場的碰撞,但是為了技術的提升,他也加入了碰撞;
她想要些文字的浪漫,他就寫小說,以她為主角,只給她看的小說;
他留起了長發,因為她喜歡;
他嘗試著走上舞臺,因為她想看他唱歌的模樣;
……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只以她為中心。喜她所喜,厭她所厭。可是某天后,他的手機不再響了,籃球也被鎖進了柜子。他又變成了那個獨來獨往、自得其樂的傢伙。
當我問起他的反常時,他只淡淡道:「再喜歡,也沒必要把自己過成另外一人的模樣吧。」
是的,她不是因為喜歡而喜歡,她是因為他喜歡,曾經狠狠將她甩下的那個他。
分開後,朋友沒有哭,甚連消沉都沒有。而當我們都覺他有妙招向他討教時,他又總是說出一些很是讓人絕望的話,他也就是在這一種絕望裡,徹底失望了。
他說:「我也曾覺自己住進了她的心裡,但是我錯了,大錯特錯,從始至終,她心裡都只有一個人。知道嗎,只因朋友說他生病了,她就不遠千裡,連夜趕往他的城市,只為在學校外看一眼。在此前,我也曾覺雙手能夠捂熱所有的冰冷,但她一步步,一步步將我踹入無底的深淵。正如網友所說的那樣,在很多女孩那邊,拿她一血的男生分量很重,重到你拼盡全力,也無法消減分毫。所以我介意了,不是介意她丟掉的,而是介意她藏的。因為我很清楚的知道,不管我做了什麼,只要對方一招手,她就會毫不猶豫地舍我而去。所以啊,我為什麼要傷心。我雖浪費了時間,但這同時,我也得到了真理:別惹那些曾為某人付出過一切的女人,因那曾是她們最初幻想的幸福!」
所以,你難道不會介意那個曾與別人同居過的人?你難道能夠給他(她)那種沒有壓力、沒有世俗的最初幻想的幸福?
如果不能,那你就只能介意,因為他(她)有過美好,所以就難免比較,而當比較出現時,留下給你的,便就只剩下抱怨,現在和以前,你和他(她)的抱怨。
當然,這種介意在社會不斷開放的今天似是有些不太合時宜,所以也總是有這樣的聲音:你喜歡我,就該接受我的一切。
但這想要說的是,你有真正放下別人的喜歡過我嗎?
很贊同這個問題中一個高贊回答裡的一句話:我想他們同居的時候,一定很幸福吧。所以,她說的對啊,同居2年再分手和結婚2年再離婚,有啥區別呢?
所以,我要說我不介意,你信嗎?